**市**西直门北大街45号时代之光名苑小区2号楼10层1004住宅
交易项目编号:S11(略)
发布时间:2021-04-10 信息来源:(略)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市**西直门北大街45号(略) | 项目编号:S11(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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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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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2021-4-10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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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394万元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房产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略),全面了解标的房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房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略)。 4.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提(略),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房屋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如有)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略)。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 );(2)已自行了解标(略),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3)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略)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4)同意**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略)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按规定缴纳,办理权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6)同意标的房产(略),在标的房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略),标的房产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7)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北交所《实物(略)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该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3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略),另行处置。 6.受让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
https://(略)com/dzsw/detail/98362.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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