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拟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进口设备,现将以上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略)
公示期从2021年4月12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略),(略))和**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地址:**省**市经二路8号,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2、政府采(略)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