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二期)临近既有轨道交通1号线交通结构现状评估检测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略)
四、预公示期限:(略)
五、(略):
我单位受采购人**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二期)临近既有轨道交通1号线交通结构现状评估检测(项目编号:(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应在2021年4月14日17时00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函或建议书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修改意见或建议应说明理由、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提出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带核实),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由本人携带有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原件(需本人签字)、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评审专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随带核实)。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我公司不予受理。
六、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号楼2601
(略)
2021年4月11日
附件信息:
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二期)临近既有轨道交通1号线交通结构现状评估检测-4.9文件预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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