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11
(略)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及服务项目
竞争(略)
(略)受(略)的委托,现对“(略)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略)
1、项目名称:(略)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及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单位:(略)
4、资金来源:(略)
5、项目预算(承销费):(略)
6、标段(包别)划分:(略)
7、拟挂牌地:(略)
8、项目主要内容:全面负责(略)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包括公司债券发行评级顾问、组织协调相关方工作、现场尽职调查、申报注册、承销、簿记以及其他发债相关的各项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略)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略),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略)
(3)供应商被税务(略)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略)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略)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市、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5.已从(略)获取磋商文件;
6.其他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三、资料获取及磋商文件办法: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即日起至(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2.1现场获取地点:(略)
2.2现场获取。
3、获取资料及磋商文件费用:(略)
4、获取(略):
4.1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注明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
4.2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登记及(略),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登记及证明资料不退还。
5、获取资料及磋商文件联系人:吴工 电话:(略) 邮箱:(略) @qq.com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30—10:0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3、磋商开始时间:(略)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5、(略):**省**市**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五、公告媒体:(略)
六、联系方法:
1.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市**历阳镇历**路南侧和州路东侧财苑大厦8楼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项目代理负责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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