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燃烧试验馆通风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燃烧试验馆通风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略)燃烧试验馆通风除尘系统改造项目,磋商范围包括拆除原有管道、支架、基础;新建管道、设备、平台、基础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个日历日完成并交付全部工程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略)项目对监狱(略)。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略)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略)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2020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三)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四)正项目经理 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磋商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 (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略)、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dianzizhaotoubiao@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略)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略)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略) 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