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镇灵溪村按照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位于**县东河镇灵溪村6社(原陈坪村二社李家塝)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黄金、翠冠梨)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就本次招租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略)
该项目地处(略)(原陈坪二社李家塝),属贫困村集(略),总投资260万元。占地面积120亩(约一半面积是围栏采摘体验区,园区边缘是冬桃树),园区道路齐备,防旱池4口(每口 约100立方),排湿沟、灭蝇灯、监控等基础设施齐全。120亩梨园现已全部投产,预计1年后达到丰产期。该项目建设地点距县城仅4公里,从县城出发仅15分钟可到。
三、招租原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按照参与者价格报价对外公开招租,在符合经营范围限制方向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价格高者优先。
四、承诺事项
(一)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经营活动。
(二)其它约定事项。
五、承租条件
(一)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地点登记报名。
(二)租赁方承租期间要发挥联农带农示范带动效应、切实解决当地贫困人口就业转移问题,有效服务产业发展。
(三)租期10年,租金以公开招租(略)。
(四)本次招租,租赁方自行到现场勘验。
(五)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省**市**县东河镇灵溪村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账号:(略)。
(六)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出租方有权(略),并没(略)。
(七)招租**式通知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起5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并交(略),否则视为承(略),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九、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略)8:30至(略)0:00。
(二)报名地点:(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四)提供虚假资(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