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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建设工程项目景观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宜昌 全部类型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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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建设工程项目景观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信息时间:(略)

各投标人:

根据**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建设工程项目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具体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涉及到投标人业绩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略)程施工业绩;(未完成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以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略))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略),否则无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略))承担过单项合(略),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前提下,每增加一个(略),本项最多得2分;(未完成工(略),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以工(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略),且应能完全(略),否则无效。)”

(略)703室。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略)答疑发放的为准,投标人须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时上传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日 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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