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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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
招标项目编号: |
LGQFJ(略)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投标人: 异议期间收到各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疑问,现将《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暨**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略):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条中下列内容:
类似项(略)(2 分) |
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1 个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詹天佑奖等同级别奖项(不含参建)的得 1 分,每增加一项加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略) |
修改为:
获得奖项或荣誉(2 分) |
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 1 个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詹天佑奖等同级别奖项(不含参建)的得 1 分,每增加一项加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略) |
2、招标文件第(略).2.2条中下列内容:
类似(略)(8 分) |
4.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近 3 年(2018 年 1 月1 日至今)每具有 1 个单(略)5000 万元及以上(略)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门槛条款不计取分值;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修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8 分) |
4.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略))近 3 年(2018 年 1 月1 日至今)每具有 1 个单个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在建或已完工通信核心网工程项目或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门槛条款不计取(略)) |
**市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