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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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为“(略)第五开标室。”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为“(略)第五开标室。”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至本工程招标(略)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信息(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现变更为: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网上截图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账户信息“开户名:(略) 现变更为:(略) 四、(略)。 五、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行政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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