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水北调向老**引水工程监理项目[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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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水北调向老**引水工程监理项目 变更公告(二) 招标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监理大纲
现变更为:
原招标文件中(略) 1、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2、质量(略) 3、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4、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5、安全文明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6、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7、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8、其他保证措施 现变更为:(略) 1、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2、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3、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4、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5、安全文明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6、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7、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8、投(略) 9、监理重点部位所采取的措施 10、其他保证措施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 编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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