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标段(包)编号(略) | |
90 |
致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略)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不足1%按1%计算),扣完为止。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现更正为: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不足1%按1%计算,扣完为止。”
现更正为: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施工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1 分,每低1%扣 1 分,扣完为止。”
其他不作更正。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