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略)横石停车场至潘承渭桥头拓宽工程已由**水库移民管理局以歙水移【2020】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市小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横石停车场至潘承渭桥头拓宽工程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资金来源:(略)
2.5质量要求:(略)
2.6招标控制价:(略)
2.7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计划工期:(略)
2.9标段划分:(略)
2.10项目类别:(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市□市本级;□风景区;□**;□**区;√**;□**县;□**县;□**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略)别的企业。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略)。
3.3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的通知》(歙人社〔2017〕211号)规定,本项目要求递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金额:伍万元整,在2021年04月25日11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不含结算卡,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 号:(略)]
1、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其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2、中标人以外投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后5日内予以退还。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涉及有关投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3、中标人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县人社局委(略)良好的交易中心按业主和人社局意见办理。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符合投标的企业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略),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5日11时00分,公共**交易系统内提交报价函,开标地点为(略)(**徽城镇**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2楼)。
5.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略)9时00分,公共**交易系统内提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略)
地 址:(略)
八.监督
监督部门: (略)
监督电话: (略)
2021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