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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教育局洪北中心幼儿园场地、道路、文化设备等配套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武汉 全部类型 2021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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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洪北中心幼儿园场地、道路、文化设备等配套建设工程(略)公告
发布日期:(略)

【项目概况】

洪北中心幼儿园场地、道路、文化设备等配套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杨园街纺机路29号万科金域华府B座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洪北中心幼儿园场地、道路、文化设备等配套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洪北中心幼儿园场地、道路、文化设备等配套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略)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及银行(略)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近几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无(略)
4).项目人员配备:a、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b、拟派项目班底成员(五大员)上岗证(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以上人员近几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为(略)年4月);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四表一注),近几个月(缴纳时间为(略)年4月)的纳税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几个月(缴纳时间为(略)年4月)的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相关任何(略)报名(提供网页版截图,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cr/list)上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提供“中国(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7).投标人须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投(略),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自定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度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包括: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略)(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略)(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杨园街纺机路29号万科金域华府B座7楼

3、方式:

1)(略)”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活页、补资料,并提供原件审核,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2)、本项目需由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略)理)报名。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略)文件。
4)、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竞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资格证明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到(不接收补充材料),报名合格发放(略)文件。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26日14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略)4点30分(**时间)

3、地点:**市**(略)(蔡甸大街221号**政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1、时间:(略)4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政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杨园街纺机路29号万科金域华府B座7楼

联系方式:(略)

3、(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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