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电业分公司薛村电
厂站房门禁系统升级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
原公告
相关内容声明
无效
,
以新公告
内容
为准
。
1
、原公告内容
:
3.1
本次磋商要求磋商响应单位须具备:
(
1
)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更
正
为:
3.1
本次磋商(略):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营
业范围和能力,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信誉方面具有相应
的
施工
能力
2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
变更
内容的信息,均已
更正后的
内容为准。
公告(略)(盖章)
20
21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