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略)受(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略)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条款: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获得过获得过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个1分。该项最多计2分。提供证明材料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略)。
现统一更正为:
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获得过获得过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个0.5分。该项(略)。提供证明材料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为(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略)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鹤**(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