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1〕8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临港产业园区范围内、滨**路东侧一宗(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 积(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东出让2020-24号 |
**临港产业(略) |
(略)亩) |
50年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0.5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
16108 |
16108 |
备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为(略).3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二、竞买事项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略))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市自然**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略),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在**市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三)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并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19日8:30至2021年6月18日16:00(**时间)到**市自然**和规划局办公楼二楼权益和开发岗或**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16:00(**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自然**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6月18日17:00(**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7日8:30(**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为:(略)0:00(**时间);
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0:00(**时间);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略)。
(七)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根据市工科信局《关于报送**市东出让2020-2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关联条件的复函》(东工科信函〔2021〕37号),该宗地拟安排项目为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根据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该地块出让控制标准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略),年度税收指标为30万元/亩。
(二)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工科信局签订《**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其它事项
(一)经核查《(略)(空间类2015-2030)》,该宗地位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且不在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建设用地地(略)。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市自然**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与市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略),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上约定的内容完成后续开发建设。
(三)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四)该宗地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应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分期缴纳全部(略),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60%。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略)。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挂牌出让金(略)。
(五)挂牌服(略)。
(六)挂牌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网址: http://(略)gov.cn/ggzy; http://(略)com;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市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和规划局
**市自然**和规划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