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2日 17:(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龙桥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2日 17:(略)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省**(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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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工 | ||
项目(略)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龙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南海大道28号阳光华府小区2A70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新通(略).pdf |
(略)公告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南海大道28号阳光华府小区2A701房(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15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详见(略)文件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工期:(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依(略)(响应文件中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略)),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略)(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购买本项(略)(转账(略):响应文件中提供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略));
3.9、信用查询: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http://(略)gov.cn/)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略)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告发布后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10、建筑业企业递交响应文件前,应当根据《**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略)gov.cn/)登录**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未组成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省**市南海大道28号阳光华府小区2A701房(略)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购买(略)文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购买),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5时30分(**时间)
地点:**省**市(略)
五、开启时间: 2021年6月8日15时30分(**时间)
地点:**省**(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龙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南海大道28号阳光华府小区2A701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