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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主入口衔接已建道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公示

福建漳州 全部类型 202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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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主入口衔接已建道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公示
日期:(略)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主入口衔接已建道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公示已由诏区管委纪要[202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诏政办[2020]62号文件规定:“十五,单项合同预算价(略),建设单位可直接依照名录库确定项目施工承包商”。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在《2021年度**县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名单中的**明祺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施工。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主入口衔接已建道路段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算标准范围内,预算价¥169301.37元,(略)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县城西污(略)围内;

(2)发包内容:**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主入口衔接已建道路段建设工程等;

2.4工程预算审核价:(略)

发包价及计算方法:¥(略).51元,按预算审核价下降1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略),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略)。

3.承包单位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承包商。

4.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略)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略),视为对包干范(略),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5.合同签订

5.1承包单位在(略),应派代表与(略),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5.2合同付款条款:

5.2.1工(略),经结算审核且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造价的97%;

5.2.2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从工程验收(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县人民政府(http://(略)gov.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18759650599、18659680833,传真:(略)

联系人:(略)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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