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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东路南侧、浦头港西侧绿化及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福建漳州 全部类型 2021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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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路南侧、浦头港西侧绿化及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本项目**东路南侧、浦头港西侧绿化及道路建设工程,比选人为(略),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东路南侧、浦头港西侧绿化及道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地点:项目基地位于**市**,北临**东路,西南侧与东侧与浦头港相邻。基地周边西岸为永大星城,北接建发**府,东临**二实小,南靠浦东批发市场。

三、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红(略).31㎡(10.32亩),其中景观总用地5999.02㎡(9亩),规划城市道路呈南北走向,红线宽8米,长度为0.097km,用地面积881.3㎡(1.32 亩),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横断面拟采用双(略),两侧各预留2.5m(略)。主要建设一地上景观公园和一条道路建设。(暂定)

四、比选内容:组织完成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咨询编制、汇报、修改等任务。其编制成果的深度应达到比选编制要求,配合报告书评审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告书的修正工作。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送审;收到审批部门修改指示后,中选人于7个(略)。

六、编制要求:

1.应符合国家、省、市级工程咨询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的要求。

2.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规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向比选人须提(略)(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资料各7份。

七、合同价格形式:(略)

八、评审办法:(略)

九、最高限价: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比选申请人(略),按废标处理。

十、风险包干范围: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费报价包括参选人完成本比选项目的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直至通过有关部门审批通过所需的一切费用(报告编制费、工本费、(略)编制费在中选后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十一(略):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比选申请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十二、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比选保证金金额:(略)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时间2021年6月17日12时00分(**时间)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略)。转账单上需注明“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3.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略),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略)(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通过**投资(略)。

(4)具有工程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等级。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投资咨询师登记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比选申请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略)

(8)比选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服务期限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9)比选申请人须(略)制比选申请书。

十四、履约保证金:

(1)提交方式:一旦中选,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且于合同签订前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 10 %,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

(2)若以履约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需附担保单位出具的截止至组织比选时间前当年度已出具的所有季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若组织比选时间为第一季度,则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开具履约保函的截止保证有效日期须是本比选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直至通过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后,若经比选人同意变更完工日期的,其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完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汇入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注:若采用直接转账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比选人无法辨别履约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中选人自行负责。

(4)退还:

①若采用银行转账,待完成本比选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直至通过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后,由中选人持等额合法有效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比(略),比选人于14个工作日内在扣除中选人应支付的费用后退还给中选人(不计利息)。

②若采用履约保函,待完成本比选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直至通过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后,履约保函于中选人提交相关文件并向比选人提出申请后,比选人在14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

十五、领(略):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上班时间到**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办理比选资料相关事宜。

十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略)前

2、比选时间:(略)

3、比选文(略):**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十七、比选文件澄清:

1、比选申请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略)@qq.com或(略),需电话确认)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时间11时00分之前。

2.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cn/)、**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略)cn)】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6日**时间18时00分之前。

十八、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cn/)、**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略)cn)进行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3层

联系人: 小章 电话: (略) 传真: (略)

二十、其他:

当前疫情尚未解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比选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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