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2日。
申报企业可登录“**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结论为不同意的可整改后重新申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略),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2021年第(略)
附件:
2021年第一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申报类型 |
公示结果 |
办件信息 |
1 |
**明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
首次审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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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略) |
首次审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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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略) |
首次审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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