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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察系统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略)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陵北路与(略) (2)工程规模:预算约87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与海陵北路与溪北路交叉口工程同步竣工
4、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市海陵北路与溪北路交通信号灯与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工程(含供电接入)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中全部内容。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且(略)来具有承建过已竣工单项合同50万元及以上交通信号灯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的施工业绩;
(2)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6、资格审查办法:(略)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略)
8、请申请人于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至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委托本单位正式人员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楼1017室办公室报名,并支付50元/份报名费用,售后不退。
10、其他:本项目开标时间为(略)5时00分。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 (略)
招标人地址:**市广场路8号 代理(略):东达翰林缘小区12-104号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