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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澄迈县大丰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安丰社区、美玉社区、荣友社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澄迈县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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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县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安丰社区、美玉(略))

1.3采购方式:(略)

1.4预算金额:¥(略).00元;最高限价:¥(略).00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5采购需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完成;(2)交付地点:**县大**;(3)付款方式 :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其他:**县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安丰社区、美玉社区、荣友社区),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6合同履行期限:(略)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策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略)):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略))。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说明材料)。

3.3具有履行合同(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 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竞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竞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2)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打印信息”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

3.3方式: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略)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法人亲自购买文件需携带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及缴纳(略)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3.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09时30分(**时间)。

4.2地点:**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5.1时间:(略)9时30分(**时间)。

5.2地点:**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采购与招标网》。

7.2有关本项目(略)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略)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华兴路1号

联 系方 式: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

联 系方 式: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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