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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变更公告]

宁夏固原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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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变更公告] 2021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略)
【信息时间:(略) 19: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SC-2021-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略)

二、(略)

更正事项: (略)

更正内容: 原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日,现变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1日,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下载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略)

发布日期: (略)

**市政府采购 公开方式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1 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 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2021NCZ(GY)001411 委托代理编号:NXSC-2021-14 采购单位名称:(略) 2021 年 7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021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1411 项目编号:NXSC-2021-14 项目名称:2021 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734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1734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2021 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 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学前教育服务 1 见招标文件 1734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73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 1 月 1 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的截图加盖公章,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供应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按要求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3.4、投标企业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3.5、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 3 日 9 点 00 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 **市公共**交易中心(**市民生大厦附属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 (略) 2021 年 7 月 1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2021 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 2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3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业务联系人:(略) 电话:(略)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按要求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投标企业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5、保证金缴纳凭证。 提供以上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的位置供资格审查。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10 项目预算金额: 1734000.00 元;最高限价: 1734000.00 元 11 保证金: 34000.00 元 缴纳时间: 开标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可以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或者选择以支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3 日上午 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main.nxggzyjy.org/GYBidOpening/bidope 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6 开标时间: 2021 年 8 月 3 日上午 9:00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市民生大厦附楼一楼) 17 信用查询时间: 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 18 核心产品: / 1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综合得分排名前 3 名 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照采购人要求缴纳中标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待采购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及验收报告办理退付手续。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及**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 号文件)。 收取形式: 转账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 是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 27 中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 29 1、电子投标文件下载的方式为二种:①登陆**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②投标人可通过办理“标证通”证书登陆系统制作投标文件并下载“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参与投标活动,下载地址 :http://main.nxggzyjy.org/EMP7/rest/file/release?a=570fe122-9be1-410e-aa1e-3147568599ff&p=5)。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相关操作手册。(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以下人员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客服: 400860027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4009980000、 0951-6891120) 2、此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无需再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的 CA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中标后请按要求补足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用制作投标文 件 的 CA 锁 登 陆 固 原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http://main.nxggzyjy.org/GY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地址进行签到或通过手机登陆“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参与投标签到、解密活动。请各位悉知。**通用范本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已发至**市公共**交易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因自身原因未签到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 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 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 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 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 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 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 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国 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 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 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 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 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 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 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 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 (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 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投 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 绝**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 以下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 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 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 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 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35 项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 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 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名单,并由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招标文件,并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 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 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 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 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 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 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 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 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 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 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 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 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 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合同约定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 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人) 服务期限 1 一、服务标准 (一)坚持幼儿教育原则。保育教育服务要符合《3-6岁儿童发展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面向全体幼儿实施教育,全面提高幼儿素质。能够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教育,注意因材施教。对幼儿一视**,不偏爱、不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二)加强幼教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 号)要求,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低于 1:9(从事服务的保教人员 232 名)。幼儿园保育教育人员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保育教育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按照服务幼儿园有关要求执行。 (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认真执行一日生活制度,保证四定时(进餐、上课、午睡、游戏和户外活动)。教育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全面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幼儿主动发展,注重教育过程,不得教授小学课程。注重发展幼儿的能力,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注重家园联系,坚持服务社会,幼儿对各类教育活动有兴趣,情绪积极、愉快,主动参与各项活动,动手动脑,参与度高。同伴之间、幼儿与教师之间交往积极,关系融洽。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有较强的自理能力,出勤率高。 二、供应商按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购买主体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为保障服务质量,供应商必须为服务人员在当地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服务人员年平均工资不低于 3.82 万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金额),单位缴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缴费基数以社保单位每年的核算标准为主。 由承接主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不少于 7天,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含公共应急演练)等。 三、服务承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次在岗业务及技能提升专题培训。 四、供应商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 34人 3年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 1 月 1 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的截图加盖公章,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1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商务标响应 情况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8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3 企业综合实力 20 分 1、每提供一个人力**管理师资格证书得 1 分,满分 5 分; 2、提供劳务经纪人资格证书每证得 1 分,满分 5 分。 3、投标企业提供 10 名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教师管理人员的得 5 分。(提供本企业 2021 年缴纳满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的位置) 4 服务方案 35 分 服务方案需提供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招聘、人员档案、培训、薪资管理、员工工伤和非因公负伤管理措施、劳动纠纷、风险防范及解决劳动争议措施、人员管理措施及制度等内容。 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专业性强,符合实际,实施方案可行,能够体现一体化,打造专业化模式,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得 20-35 分;服务方案比较合理、完整,专业性强,符合实际,实施方案可行一体化及专业化模式较差,不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得 10-20分;服务方案较差、不完整,不符合实际,工作计划不完备,不能体现一体化及打造专业化模式,不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得 1-10 分;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10 分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服务业绩的得 2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6 售后服务 20 分 提供在中标后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次在岗业务及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的承诺书。 投标人服务承诺详细、在服务单位当地配备管理人员,责任到人,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服务承诺,得 12-20 分;服务承诺周到,具有良好服务体系的得 6-12 分;服务一般的,不具有具体服务体系的得 1-6 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需求订立合同范本) (主要条款,但不限于此文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内容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 由乙方按乙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按合同第(一)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服务要求不合规定,暂由甲方妥善保管,在 3 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服务费。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 3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交货地点 1、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2、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提供货物、服务 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实际费用。 3、若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合同总额的的 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货物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 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市公共**交易中心及相关单位。 采购方(甲方) 公章 供应商(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一、投 标 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2021 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序号 分项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位 投标价格(元) 单价 总价 1 2 3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人民币大写: (? 元) 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 其他事项申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项目名称: 包号: 货币单位: 元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价格 单价 合计 1 税金 包含 其他 无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投标须知”要求报价。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货物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招标内容 投标内容 1 2 3 4 5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021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承接主体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无效 22.比较与评价 23.废标 24.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28. 告知招标结果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合同约定 32.招标代理费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 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一、投 标 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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