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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智慧社区建设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泸州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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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略)智慧社区建设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省**市(略)智慧社区建设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lzsggz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省**市(略)智慧社区建设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略).00
最高限价 (略).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略)
时间: (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com/)
方式: 磋商文件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9日17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com/)(地址/网址)获取。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30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 (略)(**高速路连接线酒香大道1号**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7月30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 (略)(**高速路连接线酒香大道1号**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省**市(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高速路连接线酒香大道1号**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采购编号:LZZFC(略)(2)号

项目名称:(略)智慧社区建设

办公(略)(第二次)



**省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共同编制

20(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5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8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略)

第八章 评审方法……(略)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略)(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采购人)委托,拟对(略)智慧社区建设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略)

1.项目编号:LZZFCGZX[(略))号

2.采购项目名称:(略)智慧社区建设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金额:自有资金(略).00元。(大写:壹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略)。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 )和**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略)

5.参加本次政(略),在经营活动中(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略)/(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略)。

……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9日17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com/)(地址/网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略):人民币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9:3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高速路连接线酒香大道1号**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30日9:3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略)(**高速路连接线酒香大道1号**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邮 编: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高速路连接线酒香大道1号**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略)

十三、公告期限:(略)


2021年7 月
















第二(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1862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略)。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略)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略),由其主要负(略),由其本(略)。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略)。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略)(监狱企业)申明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略)合体(略),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略)。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略),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略)

1.对按照《**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略),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内容将一并公告。

4

政府采购节能(略)

1、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略)(财库〔2004〕185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略),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2、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 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

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3、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略)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校园网络、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略)(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略)。不管磋商文件(略),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如果投标产品涉及强制节能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节能认证证书,优先采(略)。

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2.以(略)(**省·**市),使用企业基本户转入指定虚拟子账号(若账户有多个,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款账号必须与投标人网上注册的银行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8

履约保证金

1、 中标(略)。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 缴纳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签订以前,以转帐方式缴入采购人指定的以下财政专户。

收款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三、(略):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9

采购文件咨询;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略)

开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发布网站:(略)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自成交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即可领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携带凭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领取地点:(略)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询问,由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它问题的询问,由(略)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

12

供应商质疑

质疑1、质疑受理: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质疑回复范围:

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技术指标,参数,服务要求,资质条件,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向(略)。

(略)质疑回复范围:

采购过程(开评标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评审结果)。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向(略)书面提出。

2、质疑提出时限:

供应商应在下述事项时间届满(结束)之日起7个工(略)。

(1)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

(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

3、质疑要求:

(1)书面(略)。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与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在**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15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6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市公共(略)

17

采购代理费用

18

政采贷政策

**(略)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向已落实政采贷政策的银行申请办理信用融资。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略)。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略) 。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略)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略)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略)。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略)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略)。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略),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略)采取随机抽取(略)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略)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略)。

5.6同一母公司的两(略)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略),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略)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略)。

(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略)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略),可以向采购(略),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略):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略),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略)。

6.3 联合体应当确(略),负责参加竞争性(略)。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略)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略),采购代理(略),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略)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略)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略),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略)),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略),应当在响应(略),并提供相关(略)。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略)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略),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网上和**市公告**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略),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略),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略)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略)。)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略)。


14(略)(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略),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略)。


17.响应文件的(略)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略)。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略)(如经济合(略))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响应文件(略)。

17.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略),签署、盖章。(按照《**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8.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 响应(略)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略)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19.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19.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略)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略)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略)

20.4 响应文件中(略),可按以下原(略):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略),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略),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略),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略),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略)表签字的方式。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根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略)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核心产品)优劣顺序排列。

22.2采购人确定(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略):

(1)发现成交候(略)

(2)成交候选(略),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成交结果

23.1采购代理(略)。

23.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不需要/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4.成交通知书

24.1成交通知(略),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略),采购人无正当(略),或者成(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略)。




七、(略)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略)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磋商文件、成(略),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略),作为(略),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略)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略),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略),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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