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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街道]温岭市城北街道电力线路上改下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浙江台州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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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街道](略)更正公告
2021-07-19 15:(略)

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递交中二级建造(略)

  •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编制中增加14.3.13联合体协议书。

  • 上述内容作为《(略)》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请各有关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
    20210719105324753(略)招标文件(2).doc

    **市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略)

    招 标 人:(略)(盖章)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21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章 工程建设(略)

    第七章 技术(略)

    第八章 工程预算书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温发改证【2021】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市财政补款解决 ,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城北街道方家路(兴大路—石粘路)、石牧路(后陈村委—振兴西路)和中大街(略),新建埋地管道2.62公里,新建手孔43座;割接光缆211条,新建光缆92.692公里,新增接头盒342只,新建(略),三合一分纤箱17只,三合一光交箱1只;另对花桥村、横塘村、九份村、后陈村、东普村、万昌村、六份村、琅岱村、麻车村、沿江村、石粘村、山马村、山头赵村、南山村、(略)

    2.2 计划工期: (略)

    2.3 本工程预算价: (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电力线路上改下建设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和电监会/能源局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午8时前登入**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col/col(略)/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中午12 :00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整,地点为(略)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略)(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招标文(略)(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5.4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及(略)网站(www.wlxinchengxin.com)公开发布。

    其他(略)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2投标人须同时获得中(略)的认可书,以上资料必须盖章有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1.1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市城北街道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设计单位

    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

    2.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略)

    3

    2.2

    工期要求

    50天

    4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电力线路上改下建设工程

    5

    3.1

    资金来源

    市财政补款解决

    6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略)

    级及以上和电监会/能源局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略)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

    书(B类证书)。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7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8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9

    6.1

    分包

    不允许

    10

    9.1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11

    9.2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略) 1 天前

    12

    10.1

    招标人修改(略)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3

    16.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递交(略))

    14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略)(或电汇)

    1、采用现金形式:

    户名:(略)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略)

    账号:(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电力线路”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

    2、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

    1)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

    2)银行保函或者保险担保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17.5条”中所列条款。

    3)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出具的截止日期:

    (略)

    15

    18.2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1份

    资格标正本1份副本1份

    16

    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6楼会议室。

    17

    22.1

    开标(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6楼会议室。

    18

    30.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银行转账(或电汇)

    金额:(略)

    19

    30.3

    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银行转账(或电汇)

    金额:(略)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略)

    账号:

    20

    下浮率(K)

    -8%~-12%

    21

    投诉

    (略)

    电话(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投诉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 2004 年第 11 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 年第 23 号令办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工程概况:城北街道方家路(兴大路—石粘路)、石牧路(后陈村委—振兴西路)和中大街等道路范围内所有架空及墙壁通信线路拆除,新建埋地管道2.62公里,新建手孔43座;割接光缆211条,新建(略).692公里,新增接头盒342只,新建桥架360米,三合(略),三合一光交箱1只;另对花桥村、横塘村、九份村、后陈村、东普村、万昌村、六份村、琅岱村、麻车村、沿江村、石粘村、山马村、山头赵村、南山村、南山闸村等15个村进行线路整理,同时建设2根智慧灯杆及配套接入。具体详见设计书及相关资料。

    质量要(略)

    2.1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

    2.2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

    2.3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

    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略)支付。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

    (1)投标人资质条件:(略)

    (2)项目经理资格:(略)

    4.2报名(略),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工(略),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三)为本工程的(略)

    (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略)投标。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略)。

    4.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略),将取(略),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略),以获取编制(略)。踏勘现场所发生(略)。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分包

    6.1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略)。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节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

    技术规范及图纸

    预算书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须知8.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9、10、11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正。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略)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略),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略),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本工程计价依据取费标准: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及相关文件、《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本省、市有关综合解释、补充定额及相关造价文件。委托方提供的《(略)》施工图。材料价格:材料按《**造价》(2021年6月份/**)除税价计入,部分材料价格参照现行市场价,详后附表。

    12.2 编制说明

    (一)取费部分:

    1.通信管道工程取费:措施费计文明施工费1.5%、工地器材搬运费1.2%、工程干扰费6%、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1.4%(略).1%、工程车辆使用费2.2%、夜间施(略).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1.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8%;间(略).5%、住房公积金4.19%、(略),企业管理费率27.4%;利润率为20%;税金为9%;

    2.通信(略):措施费计文明施工费1.5%、工地器材搬运费3.4%、(略).3%、临时设施费2.6%、工程车辆使用费5%、夜间施工增加费2.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1.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2%;间接费计社会保障费28.5%、住房公积金4.19%、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企业管理费率27.4%;利润率为20%;税金为9%;

    3.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

    (二)人工单价:按《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规定,技工114元/工,普工61元/工;参《**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一类人工工日单价140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152元;

    (三)计价方法:(略)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本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标两部分组成。

    14.2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4.2.1商务标封面

    14.2.2目录

    14.2.3投标函

    14.2.4投标报价计算书

    (招标文件所附预算书将自动成为商务标组成内容,且将为合同组成部分,投标

    时不提供)

    14.3 资格标包括以下内容:

    14.3.1 资格标封面

    14.3.2 目录

    14.3.3 资格后审申请书

    14.3.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4.3.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14.3.6 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14.3.7 **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14.3.8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4.3.9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

    14.3.10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

    14.3.11 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14.3.12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属地公司的认可书以上资料必须盖章有效。

    14.3.13联合体协议书。

    14.3.14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或电汇)形式的,须提供投标人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略))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原件(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略))。

    以上涉及的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略)

    15.1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15.2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申请将不被批准。

    15.3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略)。

    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略),且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其投标文件。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略)。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略)。

    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略))原件装订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7.3除第一中标(略),由招标人统一退还。公示结束后,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7.4中标人(略)。

    17.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7.5.2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

    17.5.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人按本须知(略)

    18.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封面及投标函、(略)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编制。

    18.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删除和行间插字,(略)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均应加盖投(略)人签字确认。

    18.4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第五节 投标(略)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标按要求分别密封,(略)和“投标人名称”。

    19.2密封袋封口(略)。

    19.3未按上述规(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递交形式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地点。投标(略)(或委托代理(略)(项目经理)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10、11条规定以澄清、修改的方式,酌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网上未报名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略),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略))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1.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并按照本须知第19、20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第六节 开 标

    开标

    22.1招标人(略)点召开开标会议。

    22.2委托(略),须同时递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

    22.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2.4开标程序

    22.4.1本工程先开资格标,资格标评**果出来后,再开商务标。资格标评定为无效的,则商务标不予开标。

    22.4.2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当众宣布资格标及投标保证金评**果并宣布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有效报价下浮率范围。而后宣读有效投标(略)容。

    22.5按规定递交(略)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并退回给投标人。

    22.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略)将(略)。

    2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略),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七节 评 标

    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3.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略)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23.4评标原则

    评标活(略)。

    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略)

    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27.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合同授予标准

    28.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略)

    中标通知书

    29.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省(略),对中标候选人、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进行公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29.2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的十五天内(有异议、投诉的除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

    29.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30.2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略)。

    合同的签订

    31.1招(略)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1.2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

    31.3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略),且赔偿由此造成(略),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3.不再招标

    33.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34.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4.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6.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6.1 评标委员会成员(略),(略)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略)。

    37.对与评标活动有(略)

    37.1 与评标活(略),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略)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8.投诉

    38.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活动及其(略)。

    二、评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保证金、资格标进行评审,再对商务标评审。

    2.2 商务标评审只针对通过投标保证金、资格标评审的投标人。

    三.评标办法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略)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否决其投标的处理结果。

    3.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略),更改报价;

    3.2.2招标人(或招(略))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略)

    3.2.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3.2.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

    3.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9 投标人之间协商(略)

    3.2.10投(略)

    3.2.11投标人之间(略)

    3.2.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3.2.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2.14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3.2.15招标人直(略)息;

    3.2.16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3.2.17招标人明示(略)

    3.2.18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2.1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3投标保证金评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3.1投标人未按本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本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或用途栏未注明的或(略)

    3.3.2投标人未按(略)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

    3.4资格标评审

    资格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4.1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4.2资格标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

    3.4.3 资格标中封面或资格后审申请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4.4 资格标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资料无效的;

    3.4.5 投标人存在“(略).4条(略)

    3.4.6 投标(略)(项目经理)等级或类别(专业)不符合招标文(略)

    3.4.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中或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姓名与所提供证书中姓名不一致的;

    3.4.8投标人未提供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属地公司的认可书以上资料盖章的;

    3.4.9 有挂靠迹象的;

    3.4.10 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5商(略)

    商务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5.1 商务标中封面或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5.2 商务标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

    3.5.3 投标人的工期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范围或未承诺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

    3.5.4 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或未承诺的;

    3.5.5 投标人递(略),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5.6 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商务标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3.5.7 投标人擅自调整预算书或投标报价计算书中招标人提供的数据、规格、型号、品牌、计算程序的;

    3.5.8 投标人擅自调整招标人确定的发包价的;

    3.5.9 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5.10 商务标中出现重大计算错误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按要求调整的;

    3.5.11 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5.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5.13 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 采用单因素评标方法。

    4.1、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略)的,其商务标不再拆封、评审。

    4.2、因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略),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当全部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3、评标基准

    基准下浮率的确定: 在 8%—12% 内 ( 每球平均相隔 0.5% ) 以不重复随机抽取(5—7 次)下浮率的平均下浮率为基准下浮率。(抽取次数现场抽签确定)

    该基准标底下浮率在开商务标后确定并宣布。

    5、中标人的确定

    第一中标候(略):基准下浮(略)(向相对基(略))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无下接近基准下浮率的,等于基准下浮率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无下接近(且不等于基准下浮率)的上接近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中标价按基准下浮率计算。如遇下浮率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略),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

    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

    8、其他

    除特别声明外,所有涉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略)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资金来源:(略)

    4.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略)

    计划竣工日期: (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略)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合同价格形式:(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关于全(略)(财税〔2(略))等有关规定,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 1 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

    (1)一般计税方法。

    (2)本工程为 甲供 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略),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略)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略)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略)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略) 签订。

    十一(略)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其余贰份招标代理备案使用。

    发包人: (略)

    (略)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地 址: ??????? 地 址:???? ?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 电 话:??(略) ?

    传 真:???????? 传 真:?? ????? ?

    电子信箱: (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略)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预算书外的其它部分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略)

    1.1.3.9 永久占地包括:(略)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略)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及相关文件、《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本省、市有关综合解释、补充定额及相关造价文件,材料价格:材料按《**造价》(2021年6月份/**)除税价计入,部分材料价格参照现行市场价,详后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要求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略)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略),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略)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4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应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略)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略)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略)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略)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解决,费用(略)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本工程进场道路的加固、改造由承包人负责解决,费用(略)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1.13预算书错误的修正

    出现预算书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略)

    (1)预算书存在缺项、漏项的,予以调整;

    允许调整合(略):分部分项清单项中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均不予以调整该分部分项清单的单价。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略)。④对工程设计(略)。⑤有权(略)。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

    2.4 施工现(略)

    2.4.1 提供(略)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略)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略)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 现金(转账或电汇);金额:按(略);期限: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在竣工验收(略)后10天内解除;现金在竣工验收(略)后10天内无息退还。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略)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略)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

    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略)

    c.本项目施工安(略)。

    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略)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略)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略)

    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略)要求的天数24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略)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6〕330号)要求的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以退还,归发包人所有,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略),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格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擅自更换二人次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略),归发(略),同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见附件。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3.5承包人擅自更(略):因发生重**全事故、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相关部(略))、被责令停止(略),确已无法(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略),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格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略)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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