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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02-2/03-1X、B-02-3/03-3X局部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修改技术论证公示

海南东方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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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02-2/03-1X、B-02-3/03-3X局

部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修改技术论证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本次论证地块作为立行立改项目,现重新调整。论证地块位于**大道南侧,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面积为4000㎡,属《**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02-2/03-1X、B-02-3/03-3X局部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城市道路用地。《**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02-2/03-1X、B-02-3/03-3X局部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修改技术论证报告由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依据《中华人民*(略),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将报告成果进行公示。

一、规划调整概况

1.地块用地现状

本论证地块位于**市中心区**大道南侧,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场地东面为**唐古拉大酒店(8F),西面为建容商务宾馆(8F)等,现状为空地,权属用地长(略),宽为20米。论证地块长为200米,宽20米。

2.论证内容

调整内容:拟将(略)商业用地(0901),用地编码重新确定为B-02-4,修改后建筑容(略),并重新核算,容积率控制为≤2.093(含道路占地折算补偿容积率),建筑限高修改为≤60米,建筑密度修改为≤45%,绿地率修改为≥25%。

3.论证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利用和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琼府〔2019〕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略)(琼府〔2019〕13号)。

4.论证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对周边地块、道路交通、公(略)证依据充分,用地规划条件基本合理,具有操作性,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均能满足地块建设需求。因此将修改后论证地块的用地规划条件纳入法定控规合法合规可行。

通过本次论证分析,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修改详见下表:

修改前规划控规指标一览表

修改前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

B-02-2/03-1X(局部)

B1

商业用地

1600㎡

≤2.8

≤35%

≤60m

≥30%

B-0(略)(局部)

R2

二类居住用地

2400㎡

≤1.6

≤35%

≤20m

≥30%




4000㎡





修改后规划控规指标一览表

修改后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

B-(略)

0901

商业用地

3975㎡

≤2.093

≤45%

≤60m

≥25%

备注:

二、公示时间与地点

公示期30日((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略)@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和规划局,邮政编码:(略)(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略)。咨询电话:(略),联系人:文先生。


1.地块调整后分图图则

2.地块区位图



**市自然**和规划局

(略)

  • 地块调整后分图图则.jpg
  • 地块区位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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