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略)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略)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③“信用**”网((略)gov.cn);
④“诚信**”网(http://(略)gov.cn);
⑤“信用**”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略)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略)拒绝其(略)。具体见《**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09:00-11:00,15:00-17:00。
2、地点:(略)
3、方式:现场获取,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① 企业法人营(略)
② 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02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时间下午14: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时间下午15: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略)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略)(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略),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略)。
七、 资格审查:(略)
八、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时间14: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时间15: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略)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略)(澄清)公告”的形式(略)。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略)。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略),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略),否则,将自行承(略)。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参加同(略)。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略)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略)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一、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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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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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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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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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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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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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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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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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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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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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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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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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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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