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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 | |
(略)**县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交警队、汾城镇政府及财政局围墙修缮工程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略)受(略)的委托,对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略)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县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交警队、汾城镇政府及财政局围墙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磋商控制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工程概况: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为(略)**县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交警队、汾城镇政府及财政局围墙修缮工程。响应人所响应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2、范围包括:施工及所需材料的供应、运输、安装、质保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的相应规定为准。 工程地点:**县市场(略) 注:(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略)(受托人须(略),项目经理仅(略),不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踏勘地点:**县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交警队、汾城镇政府及财政局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略)501室(**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持相关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①响应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人如是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③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⑥受托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受托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仅负责该工程,不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副/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清晰复印件壹套。)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略)5点30分(**时间) 地点:(略)510室(**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六、开启 时间:(略)5点30分(**时间) 地点:(略)510室(**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材料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