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R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1、原“(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一家”
调整为:“(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三家”。
2、原“服(略)
调整为:(略)
3、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 9:30”和“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7月28日 9:30”
调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30”和“磋商开始时间:(略)9:30”。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中
1、“十一、特殊情形”原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略)同意后,磋商可以继续进行。”
调整为:“资格审查后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数量达到五家及以上,本项目遴选数量为三家(略)家,本项目遴选数量为二家;资格审查后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数量为三家,本项目遴选数量为一家;资格审查后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数量只有两家,经该两家供应商同意,由采购部门申请,磋商小组讨论、报校领导同意后,磋商可以继续进行,遴选(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
(略)理机构一家”
调整为:(略)
2、“四、服务期及地点”原要求“1、服务期:二年,即2021(略)。服务期满,未出现代理事故,在每个委托全部代理工作结束后,经学校申购部门和采购归口部门进行服务评价(见附表),服务测评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达到(略),报校领导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
调整为:“1、服务期:叁年,即2021年8月2日--2024年8月1日。2021年8月2日-2022年2月1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按每个委托项目的立项顺序分配给入围的代理机构,并按(略)(见附表)按月公布每家代理机构的服务测评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2022年2月2日以后,由学校各申购部门根据入围单位的代理服务费、服务测评得分自主选择入围单位中的代理机构”。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中
1、“四、服务期及地点”原规定“1、服务期:二年,即2021年8月2日--2023年8月1日。服务期满,未出现代理事故,在每个委托全部代理工作结束后,经学校申购(略)(见附表),服务测评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达到80分及以上,报校领导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
调整为:“1、服务期:叁年,即2021年8月2日--2024年8月1日。2021年8月2日-2022年2月1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按每个委托项目的立项顺序分配给入围的代理机构,并按服务评价(见附表)按月公布每家代理机构的服务测评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2022年2月2日以后,由学校各申购部门根据入围单位的代理服务费、服务测评得分自主选择入围单位中的代理机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补充条款:/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采购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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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略)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1、原“(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一家”
调整为:“(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三家”。
原“服务期贰年”
调整为:(略)
3、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30”和“磋商开始时间:(略)9:30”
调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30”和“磋商开始时间:(略)9:30”。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中
1、“十一、特殊情形”原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经该两家供应商同意,由采购部门申请,磋商小组讨论、报校领导同意后,磋商可以继续进行。”
调整为:“资格审查后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数量达到五家及以上,本项目遴选数量为三家;资格审查后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数量为四家,本项目遴选数量为二家;资格审查后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响(略)响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数量只有两家,经该两家供应商同意,由采购部门申请,磋商小组讨论、报校领导同意后,磋商可以继续进行,遴选数量为一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
1、“一、项目说明”原要求“本次拟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家”
调整为:(略)
2、“四、服务期及地点”原要求“1、服务期:二年,即2021年8月2日--2023年8月1日。服务期满,未出现代理事故,在每个委(略),经学校申购部门和采购归口部门进行服务评价(见附表),服务测评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达到80分及以上,报校领导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
调整为:“1、服务期:叁年,即2021年8月2日--2024年8月1日。2021年8月2日-2022年2月1日,学校采购管理(略)给入围的代理机构,并按服务评价(见附表)按月公布每(略)(按算术平均数计算),2022年2月2日以后,由学校各申购部门根据入围单位的代理服务费、服务测评得分自主选择入围单位中的代理机构”。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中
1、“四、服务期及地点”原规定“1、服务期:二年,即2021年8月2日--2023年8月1日。服务期满,未出现代理事故,在每个委托全部代理工作结束后,经学校申购部门和采购归口部门进行服务评价(见附表),服务测评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达到80分及以上,报校(略),可续(略)。”
调整为:“1、服务期:叁年,即(略)-(略)(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按每个委托项目的立项顺序分配给入围的代理机构,并按服务评价(见附表)按月公布每家代理机构的服务测评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略)后,由学校各申购部门根据入围单位的代理服务费、服务测评得分自主选择入围单位中的代理机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补充条款:/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略)
地 址:(略)
采购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