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略)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略)中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了更好的保障我校职工日常饮食安全和管理,拟采用配送公司的方式为我单位解决食堂原材料供应。配送范围包括粮谷(米、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乳产品等食堂原材料 |
项目预算金额: (略)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服务期限:(略)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省**市**玉塘街道玉律社区三区168号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公告日期:(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略)
二、对公(略),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略)
二、对公(略),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