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受(略)的委托,现对(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略):多种(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略)第五章《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最高(略)):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5、供货期限: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5次供应,接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当批产品的供货。
6、供货地点:(略)
7、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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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略)(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物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0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或未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略),若为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公司内部财务人员编制的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
5、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售后服务:(略)
7、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申请;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略)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略)起至2021年07月21日(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在(略)((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除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7月26日上午 09 时00分(**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略)((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略)官网(https://mzsrmyy.net/)上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公告发布日期:(略)
(略)变更说明
关于“(略)”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原文件要求材质为黑色**石,现将黑色**石变更为黑色花岗岩,更新后石材尺寸信息见附件一,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08月03日下午14:(略)
采 购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1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