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14:(略)
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
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的公示
各潜在(略):
(略)采用竟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7月27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略))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略)
附件:
- 附件
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
居民安置点(略)
需
求
论
证
报
告
**·**(**县)
采购人:(略)
(略)
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文件的规定,我单位(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一、项目名称: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二、项目类别:(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
四、项目不需进行需求论证的特殊事项
(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
(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
(三)按照规定进行**(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不需进行项目论证的特殊事项采购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证方式
(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
(二)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
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三)组织5人以上(略)(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并在*(略),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六、论证地点:(略)
七、论证专家组名单
姓名 |
专业及职称 |
专家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八、专家组论证意见: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是?否□
2.落实扶持节(略)
3.属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是?否□
专家组论证意见:
1.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要求,本项目属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以下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政策。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等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相关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
(三)拟采用(略)
专家组论证意见:
采购方式:(略);
评审方法:(略)
评审标准: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复核后,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专家组论证意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略)
5.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7.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4项目技(略)。
7.5其他要求: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略))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略)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详见附件1、附件2;项目履约按合同上指定地点与时间; 验收由采购人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验收,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原则下,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略)
九、专家组成员签字:
十、采购人意见:
附件1:(略)
详见工(略)。
附件2:采购项目内容及相关商务要求和合同实质性条款
一、(略)
1、项目批复:**县发(略)(**)绿色智能家居产(略)(旺发改〔2021〕316号)。
2、项目名称: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略)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略),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建设内容及规模:C30砼路面7939m2,砼路肩782m,砼路缘石787m,砼嵌边石674m,过街管道224m,检查井8座,检查井加固42座,透水砖及盲道人行道2168.60m2,排至污水管理站排水管网391m,及相应配套工程。
二、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技术标准
1.1工程技术满足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行国家、行业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2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1.3工程使用的材(略),并按规定送检。
1.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项目班子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班子人员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与资格审查文件提交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与资格审查文件提交的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施工员(1人):(略)
质量员(1人):(略)
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略)(C证)。
3.项目管理要求:
3.1施工管理
3.1.1项目严格实行压证施工制度,压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在合同标的主体完工后退还,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班子人员应按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如采购人发现项目班子人员未按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以及依法索赔。
3.1.2项目实行监理制,由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3.2安全管理
供应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充分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略),避免对人(略),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3环保要求
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相关部门要(略)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纸质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略)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报价文件。
1.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管理、利润、税金、各种检测、检验、保险、各项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措施费用、规费、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相关费用及其它完成本项目并经验收合格至达到质量保修期限所需的费用及风险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服务及其它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涉及的调试、验收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1.3本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1.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按规定由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除此之外,造价人(略)。供应商委(略),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略)。
1.3.2供应(略)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略),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略)
1.3.3供应商书面说(略),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3.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3.项目验收
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略)关于**县政府采购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旺财采〔2013〕7号)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3.2验(略),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3 项目结算。本项目执行固定单价,项目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最终金额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4.付款方式
4.1采购人按照(略)(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方式为: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工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按进度付款,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规定提供(略)计后,支付至合同(略)3%为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每次付款(略)。
4.2民工工资支付
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若发生供(略),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暂扣相应款项。
四、(略)
1.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缺陷修复(略)
2.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成交供应商须免费进行维修,成交供(略),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双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供应商须在响(略))
五、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供应商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
2.其他未尽(略)。
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第一(略)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略)
一、(略)
1.工程名称: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工程地点:(略)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略)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略)。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
(6)评审报告;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略),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略),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XXXX年X月X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XXX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壹份。
发包人: (略)
(略)
(签字) (签字)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用合同条款执行。
2、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2.1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1.2.2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1.3 工程和设备
1.3.1 作为施(略):。
1.3.2 永久占地包括:。
1.3.3 临时(略):。
1.4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略):。
1.5 标准和规范
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5.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6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略)
(2)成交通知书;
(3)专用合同(略)
(4)通用合同条款;
(5)谈判文件;
(6)响应文件:
(7)评审报告;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1)其他合同文件。
1.7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7.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7.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8 联络
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略)
1.8.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9 交通运输
1.9.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略):。
1.9.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略):。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0 知识产权
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略)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3)工程地(略):。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所证、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制点交验要求:。
(6)图纸会审和设计(略):。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完成深化设(略):。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略)
需承包人办理(略):。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消防相关工(略)。
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
承包人应(略),应缴纳的税金包(略)。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略):;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承包人(略):。
关于项目经(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略)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略):。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2 承包人无正(略):。
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5承包(略):。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主体结构、关(略):。
3.4.2分(略)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略)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3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略)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略):;
联系(略);
(略);
通信(略);
关于监理(略):。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略),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略):。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略),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略)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略)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1提前竣工的奖励:(略)
8. 材料与设备
8.1承包(略)
8.2材料与(略)
8.2.1发包人(略):。
8.3 样品
8.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略):。
8.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4.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4.2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略):。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略):。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略):。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4 暂估价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略)
(略)的约定:。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略)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略)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略):;
第2种方式:(略)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略)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X%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略)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X%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略)。
③承包人在已(略)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X%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略)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略):。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1.1 总价(略)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
12.3.1.2规费的计量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
12.3.1.3税金
税金按国家或省(略)。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略):。
(3)其他价格形式合(略):。
12.4.4 进度(略)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略):。
(2)发包人支付进(略):。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略),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略)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略)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略):。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4 竣工退场
13.4.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略):。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略):。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略):。
14.3 最终结清
14.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略):。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略)、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3.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略)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略).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略)。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略)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略):。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略)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略),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略):。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略)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略)
附件一:(略)
(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略)。
1、工程质量保(略)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略) 2 年。
2.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略),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略),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略)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略)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
5.2 本(略),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略)
(略)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