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略)
(略)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开标时间:(略)
延期开标时间:(略)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原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现修改为:从2021年7月27日起至2021年8月2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原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略)
现修改为:(略)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略),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龙洲南路中电怡和苑C栋411-412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真:(略)
附件下载: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