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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采购评【项目编号:YLZC2021-G1-230100-KWZB(重)】 项目预公示

广西玉林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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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略)【项目编号:YLZC2021-G1-230100-KWZB(重)】项目进行(略)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略)公告、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评标方法及标准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1年8月2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略)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2021年7月27日


附件信息:

  • (预公示文件)YLZC2021-G1-230100-KWZB(重)(略).doc

    374.5 KB

桂财采〔2009〕 号

广 西 科 文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略)文件

项目编号:YLZC2021-G1-(略)-KWZB(重)

项目名称:(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1年*月

目 录

(略)公告(投标邀请函)……………………………2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4

投标人须(略)

评标办法及标准……………………………………………18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1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章 (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1-G1-(略)-KWZB(重)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LZC2021-G1-61445-003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电子肠镜2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略):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月*日(工作日),每日8:00-12:00;15:00-18:00);

2.获取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略)c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提醒(略):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县**镇锦绣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略)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县**镇**东路09号

联系人:刘治媛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廖宁 联系电话:(略)

3.监督部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略)

2021年*月*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略),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须根据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提(略)

3、根据财库〔2019〕9 号及财库〔(略)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

4、以下设备名称为日常习惯通俗称谓,投标人投标时可以填写设备的专业称谓。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

控制单价

(万元)

1

电子肠镜

2

1、先端部≤12.8mm

2、插入部≤12.8mm

3、弯曲角度:(略)

4、视野角度≥140度

◆5、景深:(略)

6、操作部上有≥4个遥控按钮(水气按钮和吸引按钮除外)

7、有效长度≥1330mm

8、全长≥1650mm

9、(略).7 mm

10、消毒灭菌性好

送水、送气(略),送气/送水吸(略)。

11(略)。

12、可兼容本院使用的内镜系统。

70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略):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终身维修;

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略)

3、交货地点:(略)

4、接到报修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

5、(略) 年(易损件、耗材除外),终身维修。质保期外维修不收取维修费,仅收取材料费。

6、质保期内定期检修和校准。

7、对用户方免费培训至少2名工程师及操作、维修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货物的(略)保养等,提供全部操(略)。

8、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证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 中标人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换设备,由中标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9、在质保期内到设备使用寿命止,中标人对设备(略)。

10、付款要求: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开具合法发票到医院之日起30天内开始支付货款:90天内支付至货款的95%,剩余5%在货(略)(不计利息)。

1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

12、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代理商或厂家的供货证明(产品保证书)或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

注:以上标注有控制单价的产品,投标人报价时每项单价不得超预算控制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YLZC2021-G1-(略)-KWZB(重)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略)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类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3

现场踏勘:无

4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5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有不合理要求的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疑问;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

投标文件组成:(略)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县**镇锦绣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略)在**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县**镇锦绣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

招标代理机构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截标、开标。参加截标、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略),并携带(略)(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接受身份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10

评标办法及标准:(略)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12

签订合同时间:(略)

13

采购资金来源:(略)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略)

15

联合体投标:(略)

16

标有“▲”符号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17

解释:(略)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略)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略)。

6.“书面形(略)。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略)。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略))

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注明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时):

⑴两个以上(略),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略)采购活动。

⑷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⑸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略)。

2.提供相同(略)同一分标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略)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一个投标(略)。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略),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略)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略)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份组成,按照以下顺序,尽量装订成一册。

1.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加盖(略));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略))(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针对(略)(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略)

▲2.资格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格材料: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第六章)(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质(或资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3.资信/商务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信/商务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格式见第六章)(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略)(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加盖(略))。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略)凭证(原件备查,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新成立不足(略))

(7)投标人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可以是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2021年内成立的企业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三个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投标人应按上述查询时间的要求打印出相应的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9)类似(略)(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略)

(10)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11)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2)投标人(略)。

(13)节能产品证明文件、环保产品证明文件。

(14)投标(略)。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略),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6)监狱企业由省级(略)(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8)投标人(略)。

4.技术文件

(1)对本项(略)。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略)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3)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4)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5)设备(略)。

(6)技术响应表(加盖(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8)技术服务、技术(略)。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0)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略)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须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某个分标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对部分或所有分标的所有货物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略)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略)。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依法予以处罚。: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略)意,将中标项目分(略)

(5)拒绝履(略)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成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略)。

4.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伍份)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 (投标人应尽量将全部投标文件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略))、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略)。

2. 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略)。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略)(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略))。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者未在规定时(略)。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略)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略)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略),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略)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略)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略),不得参加(略)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略)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截标、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截标、开标。参加截标、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截标会议,并携带个人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接受身份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略)

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略),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投标人代表对开(略),以及认为采购人(略),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投标(略),视同(略)。

6.(略)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五、评标

(一)组建(略)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略)。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略)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根据全(略)。评标委员会成员(略),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略),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要求提供(略));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略)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略)

4.总价金额(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略),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作相应处理。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略),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略)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略)。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略),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略)。中标(略),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其中一家为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中标(略),采购代理机构在(略)。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略)

合同将授予(略),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人不按(略),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报告(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略),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中标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类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略)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一部分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略)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略)。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货物综合质量、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略)

(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投标产品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以投标文件提(略)),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略),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略),并对声明的真实(略)。

(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略),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略)。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略),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

价格分 = ————————×30分

  某投(略)

2.货物技术分……………………………………………………………………满分40分

注:所有投标产品均须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文件(可以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印制的产品技术参数说明书或含有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且该证明文件须包含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否则本项得0分。当投标响应技术指标与上述证明文件不一致时,以上述证明文件的指标为准。

资格审查、符合(略),对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有◆符号的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负偏离的,每项扣6分(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最多扣40分。无负偏离的,得分40分。

3、售后服务分………………………………………………………………………满分21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队伍、交货期、保质期、维护保修方案等内容进行对比确定各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所属档次。

一档0分:(略)

二档7分:(略)

三档14分:售后服务满(略),根据交货期、质保期、维护保修方案、接到故障通知到(略),且有1(略)。

四档21分: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交货期、质保期、维护保修方案、接到故障通知到达现场处理时间等情况各投标人之间对比,能提供本地化服务,评委认为相对优秀,且有3项以上优于采购要求。

4.信誉业绩分…………………………………………………………………………满分6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同类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的,每个得0.5分,满分1分;

(2)投标人或全部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 90(略),得1分;

(3)投标人或全部投(略) 14001认证的,得1分。

(4)投标人或全部(略) 18001认证的,得1分。

(5)投标人或全部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13485认证的,得2分。

5.政策功能分(节能、(略))…………………………………………满分3分

⑴节能产品分(满分1分)

投标产品中包含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产品并具有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产品得0.5分(以政府采(略))。(满分1分)

⑵环保标志产品分(满分1分)

投标产品中包含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产品并具有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略).5分(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满分1分)

(3)投标产品80%以上为**工业产品的得1分(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工业产品声明函》为评分依据。根据《**壮(略)》(桂政办发【(略))的规定,**工业产品是指**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工业(略)

总得分=1+(略)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略),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不多于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略)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YLZC2021-G1-(略)-KWZB(重)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数 量

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略),其使用寿命期(略)。

第三(略)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略)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略)。

2、货物的运输方式:(略)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略)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时间、地点:**区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略)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略),乙方(略)。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略),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略)。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略))。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货物验收合格后(略):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略)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略)

3、付款方式:货物(略),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开具合法发票到医院之日起30天内开始支付货款:90天内支付至(略),剩余5%在货物(略)(不计利息)。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略)

第十条 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略)

⑵贬值处理:(略)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略)

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略)。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略),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略),乙方需(略),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略),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略)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略)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前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略),应及时更换,更换(略)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略)。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略),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5、乙方(略),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略),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略),鉴定费(略),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略),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略)。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略)

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略)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略),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略),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略))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略),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略),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略)

乙方(章)

(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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