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档案数字化变更公告

四川绵阳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27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档案数字化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档案数字化
首次公告日期 2021/7/19 16:(略)
二、(略)
更正事项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附件
现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文件评分进行更正: 1.删除原评分细则中“5 企业实力”的第一条”“1.为保证产品和系统的安全性,供应商或所投硬盘录像机产品制造商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一级的得 2 分,二级或以下得 1 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将“5 企业实力”由原来的“24分”变更为“22分”; 2.将原评分细则中的“2 服务响应”由原来的“8分”变更为“10分”,即“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10分;每有一项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原本项目的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磋商时间由原来的“(略)3时30分(**时间)”变更为“(略)3时30分(**时间)”。其余一切不变。
更正日期 2021-07-27 11:(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略),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新春;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省**市科创区元通社区博雅路16-7号一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颜宇
电话: (略)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更正证明文件 附件
政 府 采 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ZHHB 政采磋(2021)004 号项目:档案数字化中国·**(**)(略)共同编制2021 年 07 月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8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7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46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63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69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81温馨提示各潜在供应商: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0 元),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政府采购登陆页面扫码关注**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 号文件(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阅)。(略)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受(略)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相关规定,(略)对“档案数字化”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2.项目编号:ZHHB 政采磋(2021)004 号;3.采购内容:档案数字化(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07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7 月 26日 17 时 00 分(**时间)。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 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五、获取方式: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支付费用),报名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采购资料。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2 日 13 时 30 分(**时间)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七、磋商时间:2021 年 08 月 02 日 13 时 30 分(**时间)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略)(**市科创区元通社区博雅路 16-7 号七楼)。九、本磋商邀请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市**县**镇宏仁大道东段 99 号联 系 人:何新春联系电话:0816-8269635采购代理机构:(略)联 系 人:(略)联系电话:(略)地 址:**市科创区元通社区博雅路 16-7 号七楼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1,500,000.00 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1,500,000.00 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2.基础硬件设备部分总价最高限价: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3.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价最高限价:0.43元/页(单价大写:肆角叁分每页)。注:a.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b.本项目报价主要分为两部分报价,一部分为基础硬件设备部分总价报价,一部分为档案数字化加工部分报价,档案数字化加工部分报价=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价报价x预估数量3139534页。本项目总报价=基础硬件设备部分报价+档案数字化加工部分报价。c.最终实际结算以基础硬件设备成交总价、档案数字化加工部分成交单价及实际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进行结算。3低价投标的处理(实质性要求)1.最终报价完成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二、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涉及)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三、失信企业扣分1.对按照《**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9 现场演示 无10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13 磋商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不涉及15 履约保证金成交总金额的5%。收款单位:采购人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履约验收表》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6 合同分包 否。17 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略)负责解释。18 供应商询问、质疑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的对象 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联系方式:采 购 人:(略)地 址:**市**县**镇宏仁大道东段 99 号联 系 人:何新春联系电话:0816-8269635采购代理机构:(略)地 址:**市科创区元通社区博雅路 16-7 号七楼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816-8765668。19 政采贷融资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20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27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21 投诉渠道同级财政部门名称:**县财政局地址:**县聚源首座 1楼综合受理大厅联系人:傅万林联系电话:0816-8212660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2 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请成交供应商凭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略)领取成交通知书。联 系 人:刘洁联系电话:(略)地 址:**市科创区元通社区博雅路 16-7 号七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楼。2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二、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有关定义。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略)。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略)(简称“招标人”)。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4. “供应商”系指在“**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通过合法途径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4)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服务和货物;(6)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7)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3.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五)磋商费用。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27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不涉及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不涉及相同品牌产品处理)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5)响应文件格式;(6)中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7)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8)合同主要条款。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个工作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在**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2.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编制(一)响应文件的语言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投标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2.技术、商务响应文件。(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2)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响应”部分要求)。(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4)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如涉及相关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部分)(5)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其凭证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不与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 和 XXX.BJL)。(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或导入的响应文件不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扫描,导入到《**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响应文件必须使用“**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 XXX.BJL(文件后缀名为 BJL),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 XXX.BBL(文件后缀名为 BBL)。七、响应文件的递交(一)供用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通过“**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二)除因**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由供应商自行线上解密,请供应商自带电脑或采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施设备供供应商线上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三)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把已上传的响应文件撤回,再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九、磋商活动组织磋商活动由(略)负责组织。(一)(略)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活动,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环节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场签到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由供应商自行线上解密,请供应商自带电脑或采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施设备供供应商线上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二)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督。(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十、磋商程序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等人员名单。(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上传并授权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已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环节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场签到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由供应商自行线上解密,请供应商自带电脑或采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施设备供供应商线上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三) 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四)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十一、成交(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略)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二)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三)成交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布之日一个工作日内,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略)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27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四)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一)签定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合同编号为 ZHHBZCC(2021)004 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合同分包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给其他非监狱企业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相关规定。(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四)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五)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六)验收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十三、支付货款(一)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二)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单位要求办理。十四、投标纪律要求(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5.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对按照《**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六)未按规定和要求递交质疑的,经(略)限期告知后再次递交仍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略)将不再受理!质疑书格式及内容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被质疑人: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质疑书正本 1份,副本 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须提供报名及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有效证明材料)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8.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9.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10.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11.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时,除依法提交书面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一份与书面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因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不一致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签收。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③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②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若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可提供自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或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税收的缴纳证明(扫描件)以及供应商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1 个月社保的缴纳证明(扫描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承诺(原件扫描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原件扫描件)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开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时,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二、投标产品资质性要求无资质要求无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附件 1:商业信誉承诺书(略):(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附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略):(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供应商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附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略):(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供应商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附件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附件 5: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略):(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 6: 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略):(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供应商名称)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能有幸成交,能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7: 承诺函(略):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一、采购项目标的清单及所属行业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 档案数字化加工 页 3139534 其他未列明行业2 基础硬件设备(存储服务设备) 台 1 工业3 基础硬件设备(监视器) 台 1 工业4 基础硬件设备(网络摄像机) 个 14 工业5 基础硬件设备(监控硬盘) 个 10 工业6基础硬件设备(数字化存储数据硬盘)个 15 工业7 基础硬件设备(机柜) 个 2 工业8 基础硬件设备(门禁) 批 1 工业9 基础硬件设备(交换机) 台 1 工业10基础硬件设备(过道双开防火门)对 1 工业11 基础硬件设备(双开防火门) 对 1 工业12 基础硬件设备(单开防火门) 扇 3 工业13 基础硬件设备(防护栏) 个 14 工业二、基本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用途1.对(略)及下辖派出所历史文书档案及业务档案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2.所有数据与**局指定档案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完全导入省、市级**档案管理系统。3.按照要求对档案进行档案交接、档案整理、全文扫描、图像处理、机读目录著录及校核、系统数据入库挂接、档案还原、成果备份、数据验收等服务。4.增设存储服务设备一台,需满足县**局及下辖派出所档案查询及管理工作,配置存储≥80TB,满足未来 5年内新增量档案数据量存储。5.完善档案功能用房的基础硬件设备。(二)档案数字化加工须满足的相关规范要求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为档案行业推行标准)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为国家推行标准)GB/T7156-2016《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国家档案局档办发(2014)7 号《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定》;《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 1 部分:要求和指南》GB/T17235. 1-1998;《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 2 部分:一致性测试》GB/T17235. 2-199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 中华人民**国国家档案局 2000-12-06批准 2001-01-01 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 31-2017;GB/T18894-2016《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中华人民**国国家档案局 2000-12-06批准 2001-01-01 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2010-06)。《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DA/T 64.3—2017《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 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三)加工服务技术要求卷内材料修整要求1.卷宗中各类文件按照相应卷内目录顺序排列,剔除重复的复印件。2.保留的复印件档案材料,加盖复印章。3.卷内材料以 A4 规格为准(规格>A4 的,折合成 A4 规格,规格》的通知》(川财采〔2016〕53 号)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一、资格性审查(一)磋商活动开始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二)供应商资格审查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三)资格审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四)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二、磋商(一)实物样品/现场演示实物样品(如有)。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定。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对照采购要求进行。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二)组织磋商1.磋商小组正式磋商前,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响应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设备的 IP 地址。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5.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8.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 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9.磋商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1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政策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否则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最后报价(一)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每种服务/货物(如涉及)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报价与报价单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属于同一项目有多个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3.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如涉及)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恶意低价。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二)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指定地点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磋商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与不一致时,以磋商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调整各分项报价直至各分项报价合计与磋商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致。最后总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磋商处理。4.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六、无效投标情形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涉及);(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三)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四)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五)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六)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七)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八)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形。(九)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十)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七、综合评分(一)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参与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二)评分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全面。(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2.评标细则及标准(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综合评分明细表(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分,直至扣完为止。(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因素类别1 报价 20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项目总报价价格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共同评分因素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 服务响应 10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扣 1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共同评分因素3 实施方案 1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至少包含①人员及设施设备配备;②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工作方案;③质量控制措施;④项目验收方案;⑤工期计划;⑥应急处理预案这六部分)进行评审,方案整体全面详细、人员及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工作方案详细、质量控制措施可行、验收方案明确、工期计划紧凑、应急处理预案全面,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细节明确、针对性强,能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部分缺项、漏项的扣 2.5 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有漏洞不利于本项目顺利开展实施的扣 1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4 安全保密方案 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保密方案(至少包含①安全保密制度;②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③现场安全管理措施;④档案安全管理措施这四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方案整体全面详细、安全保密制度完善、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可行、档案安全管理措施严谨规范,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细节明确、针对性强,让本项目的安全保密工作有保障的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部分缺项、漏项的扣 2.5 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有漏洞不利于本项目安全保密工作的扣 1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5 企业实力 221.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实施人员中,具有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资格证”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10 分(须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范围均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每提供1项认证证书得 2 分,最多得 6分(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具有国家版权局自主知识产权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管理系统的得 3 分(须提供对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供应商具有国家版权局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档案管理平台的得 3 分(须提供对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注: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6 履约能力证明 9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 1 个类似业绩的得 1.5 分,本项最多得 9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相关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7 售后服务 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售后服务组织管理体系、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③培训计划、④售后服务范围及质量保障措施这四部分)进行评审,售后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科学、培训计划详细、售后服务范围广、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可行,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阐述条理清晰详尽、细节明确、针对性强,让本项目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部分缺项、漏项的扣 2.5 分,每有一处有缺陷不合理或虽有内容但描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有漏洞不利于售后服务开展实施的扣 1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8 政策落实 21.投标产品被认定为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或环境标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每提供1项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2.供应商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得 1 分。(供应商提供公司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申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注: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提供错误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9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扣分0对按照《**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共同评分因素10 文件规范性 2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共同评分因素八、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二)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磋商小组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十二、终止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的详细理由。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 合同期限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 万元;2.XX 万元;……(二)项目验收办法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绵财采〔2019〕2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三)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 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采购代理机构 X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温馨提示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编制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九、磋商活动组织 十、磋商程序 十一、成交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十三、支付货款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承诺函 (略):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如果有《**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第一部分 报价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单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 第二部分 技术 技术、服务响应表 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第 包) 第三部分 商务 商务应答表(第 包)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略):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附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日 期: 。 (附加盖鲜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诚信行为声明函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二、节能环保(不涉及)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不涉及)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二、磋商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四、最后报价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六、无效投标情形 七、综合评分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终止磋商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