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景新小区8号楼801-810号租赁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标的数量 |
转让方式 |
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租赁 年限 |
经营范围 (不得更换) |
1 |
景新小区8号楼801 |
1 |
公告+竞价 |
31.1 |
1 |
0.3 |
0.05 |
3年 |
|
4 |
景新小区(略) |
1 |
公告+竞价 |
11.42 |
0.4 |
0.1 |
0.05 |
3年 |
|
5 |
景新小区8号楼805 |
1 |
公告+竞价 |
11.05 |
0.38 |
0.1 |
0.05 |
3年 |
|
7 |
景新小区8号楼808 |
1 |
公告+竞价 |
14.7 |
0.55 |
0.15 |
0.05 |
3年 |
|
9 |
景新小区8号楼810 |
1 |
公告+竞价 |
40.13 |
1.05 |
0.3 |
0.05 |
3年 |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略)
2.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2.交易行为批准方:(略)
3.资产(略):
(1)经**市卓然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报告编号: (略)
(2)以2021年3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
(3)评估值3.38万元/年。
4.标的出租经营范围及租赁要求:
标的:景新小区8号楼(略)。
租赁要求:
(1)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略)。
(略)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如未发生违约行为,该保证金本金全额返还承租人;如承租人出现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将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
2、申请人单独申请。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略)
(一)本次公告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受让人可于(略)时至(略)5时,登陆“**公共**交易网”(http://1.(略)11:8605/),进行网络注册报名(说明:在主体类型选择时,个人报名选择自然人,企业报名选择竞买人),保证金缴纳载止时间 (略)5时(注: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交纳到省交易中心网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帐,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公共**交易网”的服务指南(http://1.(略)11:8605/fwzn/2.html),《**省(略)》、《**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三)标的竞价时间
1、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8月18日9时至2021年8月18日10时;
2、询问期时长:(略)
3、延时竞价时间:(略)0时30分开始,竞价限时时段300秒;
四、(略)
(一)报价规则
1.本次竞价以(略)。
2.本次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承租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竞价期间,承租(略)。
5.本次交易设底价,底价在出价结束前严格保密。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略),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竞买人可在询问期时长内表示是否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三)申请人对(略),可以在竞价开(略)。
联系人:鞠健波 联系电话:(略)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略)时至(略)5时期间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略)
联系人:鞠健波 联系电话:(略)
五、其他(略)
(一)竞得人必须在报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略)签署租赁合同,结果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承租价款。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会在竞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结果公示期结束且合同签订后退回。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公告文件。租赁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略),不可撤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略),并通知竞买人:
1.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承租人,足以影响公告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公告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租赁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略)
(五)租赁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六)承租期间内,水、电、(略)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七)(略)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鞠健波 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资产权益方审核制作,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