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原(略)内容:
四、合格的供应(略)(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略),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略),不得参加(略)。
5.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略)gov.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更正内容:
四、合格的(略)(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略)gov.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略),请各供应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原(略)、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及最新答疑文件为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路1000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1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