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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素质教育中心二次装修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YLBHG20211005-S)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广西北海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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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委托,拟对**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素质教育中心二次装修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YLBHG(略)-S)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略)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北部湾中路60号779财富中心15楼1505号

联系人:翁娜娜、邓红艳;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素质教育中心二次装修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YLBHG(略)-S)招标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略)


附件信息:

  • 预公示-**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素质教育中心二次装修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pdf

    879.9 KB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素质教育中心二次装修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 项目编号:YLBHG(略)-S 采 购 人:**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39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素质教育中心二次装修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15 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BHG(略)-S 项目名称:**市外国语实验学校素质教育中心二次装修建设项目中央空调采购 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略).00元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 变频多联空调主机 1台 ●1.制冷量:≥156.5KW; ●2.制热量:≥175.5kw; 02 变频多联空调主机 1台 ●1.制冷量:≥179KW; ●2.制热量:≥201kw; 03 变频多联空调主机 1台 ●1.制冷量:≥50.4KW; ●2.制热量:≥56.5kw; 04 多联风管室内机 1台 ●1.制冷量:≥5.0KW; ●2.制热量:≥5.6kw; ...... ......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交付安装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 08:00至 12:00,15:00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略)cn)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注: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 2.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前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正式供应商的,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15 时 30分(**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略)cn)在线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略)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略).html?utm=sites_group_(略)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s://(略)cn/)-相关下载-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 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市北部湾中路 60号 779财富中心 15楼 1505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另:由于本项目专家评审地点为**市3 **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交易中心,如供应商于 年 月 日 15时 00分至 15 点 30 分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请递交至**市**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市北部湾中路 60号 779财富中心 15楼 1505 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翁娜娜,电话:(略)/(略)。 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地址:**市**仁爱路 联系方式:周清清、(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北部湾中路 60号 779财富中心 15楼 1505号 联系方式:翁娜娜、(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翁娜娜 电 话: (略)/(略)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5 效技术支持资料。 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预算:(略).00 元 所属行业:工业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技术需求 单位 数量 一、设备部分 1 变频多联空调主机 ●1.制冷量:≥156.5KW; ●2.制热量:≥175.5kw; ●3.制冷功率:≥43.6KW; ●4.制热功率:≥42.59KW; ●5.净量:≤895kg; ●6.机外静压:≥110Pa; ●7.运行噪音:≤58dB(A); ●8.采用 R410A环保冷媒; ●9.运行环境范围:制冷:-5~55℃,制热:-30℃~24℃; 10.多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高/低压保护、排气高/低温保护、驱动板保护、缺冷媒保护、传感器保护;11.具有功能断电重启及断电记忆、黑匣子故障信息存储功能、紧急停机功能、防积雪、防雷、防逆风功能、除尘功能、四后备运转、智能检测控制技术、多电子膨胀阀控制技术、自适应驱动技术; 12.多联空调室外机可在 320V-460V 超宽电压范围内稳定运行。 13.空调设备与建筑环境智能化自适应接入方案:具备独立的数据采集中间件,且能开放接入第三方应用的数据接口。 14.含设备、底座、减震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台 1 2 变频多联空调主机 ●1.制冷量:≥179KW; ●2.制热量:≥201kw; ●3.制冷功率:≥51.25KW; ●4.制热功率:≥49.44KW; ●5.净量:≤1020kg; ●6.机外静压:≥110Pa; ●7.运行噪音:≤68dB(A), ●8.采用 R410A环保冷媒; ●9.运行环境范围:制冷:-5~55℃,制热:-30℃~24℃; 10.多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高/低压保护、排气高/低温保护、驱动板保护、缺冷媒保护、传感器保护; 11.具有功能断电重启及断电记忆、黑匣子故障信息存储功能、紧急停机功能、防积雪、防雷、防逆风功能、除尘功能、四后备运转、智能检测控制技术、多电子膨胀阀控制技术、自适应驱动技术; 12.多联空调室外机可在 320V-460V 超宽电压范围内稳定运行。 13.空调设备与建筑环境智能化自适应接入方案:具备独立的数据采集中间件,且能开放接入第三方应用的数据接口。 14.含设备、底座、减震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台 1 6 3 变频多联空调主机 ●1.制冷量:≥50.4KW; ●2.制热量:≥56.5kw; ●3.制冷功率:≥13.5KW; ●4.制热功率:≥13.57KW; ●5.净量:≤285kg; ●6.机外静压:≥110Pa; ●7.运行噪音:≤61dB(A), ●8.采用 R410A环保冷媒; ●9.运行环境范围:制冷:-5~55℃,制热:-30℃~24℃; 10.多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高/低压保护、排气高/低温保护、驱动板保护、缺冷媒保护、传感器保护; 11.具有功能断电重启及断电记忆、黑匣子故障信息存储功能、紧急停机功能、防积雪、防雷、防逆风功能、除尘功能、四后备运转、智能检测控制技术、多电子膨胀阀控制技术、自适应驱动技术; 12.多联空调室外机可在 320V-460V 超宽电压范围内稳定运行。 13.空调设备与建筑环境智能化自适应接入方案:具备独立的数据采集中间件,且能开放接入第三方应用的数据接口。 14.含设备、底座、减震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台 1 4 多联风管室内机 ●1.制冷量:≥5.0KW; ●2.制热量:≥5.6kw; ●3.输入功率:≤0.15KW; ●4.风量:≥700m3/h; ●5.静压:≥60Pa; ●6.中档噪音:≤37dB(A); ●7.机身厚度:≤300mm; ●8.含控制器、支吊架、减震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台 1 5 多联风管室内机 ●1.制冷量:≥16KW; ●2.制热量:≥18kw; ●3.输入功率:≥0.45KW; ●4.风量:≥2500m3/h; ●5.静压:≥90Pa; ●6.中档噪音:≤44dB(A); ●7.机身厚度约:300mm; ●8.含控制器、支吊架、减震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台 24 6 新风处理室外机 ●1.制冷量:≥56KW; ●2.制热量:≥63kw; ●3.制冷功率:≥15.75KW; ●4.制热功率:≥15.42KW; ●5.净量:≤340kg; ●6.机外静压:≥110Pa; ●7.运行噪音:≤62dB(A), ●8.采用 R410A环保冷媒; ●9.运行环境范围:制冷:-5~55℃,制热:-30℃~24℃; 10.多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高/低压保护、排气高/低温保护、驱动板保护、缺冷媒保护、传感器保护; 台 2 7 11.具有功能断电重启及断电记忆、黑匣子故障信息存储功能、紧急停机功能、防积雪、防雷、防逆风功能、除尘功能、四后备运转、智能检测控制技术、多电子膨胀阀控制技术、自适应驱动技术; 12.多联空调室外机可在 320V-460V超宽电压范围内稳定运行。 13.空调设备与建筑环境智能化自适应接入方案:具备独立的数据采集中间件,且能开放接入第三方应用的数据接口。 14.含设备、底座、减震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7 新风处理室内机 ●1.制冷量:≥56KW; ●2.制热量:≥39kw; ●3.输入功率:≥1.59KW; ●4.风量:≥6000m3/h; ●5.静压:≥200Pa; ●6.噪音:≤57dB(A); ●7.机身厚度:≤650mm; ●8.含控制器、支吊架、减震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台 2 8 线控器 可显示室内机运行状况,基本功能调节。 个 27 9 分歧管 按管路要求提供。 个 25 10 集中控制器 液晶显示,可对所有室内机进行控制,故障记录,基本功能调节。 个 1 二、安装部分 1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9.5*0.8㎜ 米 118 2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15.88*1.0㎜ 米 290 3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19.02*1.0㎜ 米 38 4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22.2*1.2㎜ 米 76 5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28.6*1.2㎜ 米 212 6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31.8*1.2㎜ 米 24 7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38.1*1.2㎜ 米 13 8 脱氧紫铜含保温 R410 Φ44.5*1.5㎜ 米 50 9 追加冷制 R410A 项 1 10 内机通讯屏蔽线 2*1.5㎡ 卷 8 11 内机控制线 2*0.75 ㎡ 卷 16 12 单面彩钢风管制作 约 20㎜厚度 ㎡ 500 13 静压箱含保温 约 1000mm*1000mm*600mm 个 2 14 结构胶 压缩强度>65MPa 项 1 15 胶水 保护层涂抹密封胶 桶 3 16 保温胶水 保护层涂抹密封胶 桶 16 17 多功能角铁 40mm*4mm 条 60 8 18 PVC排水管含保温 Φ50 米 95 19 PVC排水管含保温 Φ32 米 90 20 PVC线管 Φ20 项 1 21 铜管/排水管等支吊架 按管路要求提供 项 1 22 铜管弯头/焊条/配件 按管路要求提供 项 1 23 氧气/氮气/乙炔 焊接、检测气体 项 1 24 木托等五金 按管路尺寸提供 项 1 25 帆布接口 按风口尺寸提供 套 27 26 双层百叶回风口(带滤网) 1550mm×300mm 个 27 27 圆形散流器 约 350mm×350mm 个 12 28 圆形散流器 约 450mm×450mm 个 54 29 防雨百叶 约 500mm×320mm 个 2 30 镀锌角铁 约 4mm*4mm 条 150 31 镀锌扁铁 约 3mm*0.5mm 条 45 32 U型卡扣/螺丝 按管路要求提供 项 1 33 防震垫/螺杆/拉爆/螺丝等 按管路要求提供 项 1 34 其它安装辅材 按管路要求提供 项 1 35 主机配电箱 含空开,装于墙上 1.3m处 个 3 36 内机配电箱 含空开,装于墙上 1.3m处 个 3 37 Φ16电缆 5*16㎜ 米 185 38 Φ35电缆 5*35㎜ 米 30 39 Φ50电缆 5*50㎜ 米 41 40 内机电源 3*6㎜ 米 171 41 内机电源 3*4㎜ 米 171 42 内机电源 3*2.5㎜ 米 45 43 Φ20线管 PVC Φ20 米 320 44 镀锌桥架 镀锌、厚度≥1.0㎜ 项 1 45 五金/配件 按管路要求 项 1 ▲一、商务条款 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 按国家有关的产品“三包”规定实行“三包”,所有产品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用户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 2年(若国家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应按国家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高于该期限,按照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负责维修、更换配件,免费向用户提供设备维修及正常维护保养所需的零部件,保修期外提供终身维修服务。需求表中特别注明的按需求表中的执行。 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中应注明维修保养期及维保范围,提供保修年限、上门保修服务及货物保养、服务说明,超过免费保修期之后,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问题的说明。 (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9 题,中标人应负责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货物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中标人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解决货物的使用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提供技术指导。 (3)中标人应提供 7×24 小时咨询服务,对于系统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 4 小时内响应,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无法远程解决的,在接用户通知后,10 小时赶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12小时内未解决的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24 小时内修复使用,若 48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因中标人工作延误,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赔偿责任。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8个工作日内。 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交付安装使用。 2.交付地点:****市/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质量控制 1.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承诺相一致。 3.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4.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控制措施。 规范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项目需要及技术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见本表“项目需要及技术要求”。 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2.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安装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招标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按其要求。 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付款前中标人均需向采购人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 1.要求投标货物是全新的、未经改装的、合格的、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及要求的货物。所有零部件、配件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出厂检测、试验、杂配件、吊机费、空调/新风打孔费、材料/搬运费、运输、保险、以及机械设备、安装(含户外桥架、新风内机、10 外机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人在固定总价中必须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投标人负责工人人身、设备安全责任,验收前,设备丢失自行负责。 三、核心产品 本表的核心产品为第 1 项产品“变频多联空调主机”、第 2 项产品“变频多联空调主机”、第 3项产品“变频多联空调主机”、第 4项产品“多联风管室内机”、第 5项产品“多联风管室内机”、第 6 项产品“新风处理室外机”、第 7 项产品“新风处理室内机”。 四、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表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无 能力或者业绩 要 求 无 五、政策性加分条件 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六、其他要求 1.第一项到第七项为核心产品,“技术需求”中标“●”为重要的技术参数,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核心产品标“●”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或经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相应产品彩页或检验(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检验(测)报告中无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技术性能的或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情况处理,负偏离将影响评分; 2.标有“▲”的项目要求均为实质性必须满足的,标“▲”的项目要求存在负偏离情况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制作安装采用的各种配件、材料均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 七、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11 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1 A(略)计算 机设备 ★A(略)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A(略)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A(略)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2 A(略)输入 输出设备 A(略)打印设备 A(略)喷墨打 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A(略)激光 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A(略)针式 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A(略)显示设备 ★A(略)液晶 显示器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A(略)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A(略)扫描仪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中打印速度为 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3 A(略)投影 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 4 A(略)多功 能 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5 A(略)泵 A(略)离心泵 《**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6 A(略)制冷 空调设备 ★A(略)制冷压缩机 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水源热泵机组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 12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 组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 ★A(略) 空调机组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 (制冷量>14000W) 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37479) ★A(略) 专用制 机房空调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 冷、空调设备 及能效等级》(GB19576) A(略) 其他制冷 冷却塔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1 部分:中 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 空调设备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2 部分:大 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 7 A(略) 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8 A(略) 变压 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 器 能效等级》(GB20052) 9 ★A(略) 镇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流器 及能效等级》(GB17896) (略) 生活 用电器 A(略) 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12021.2) ★A(略) 空调 机 房间空气调节器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3),待 2019 年修订发 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 实施。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 ( 制 冷 量 ≤ 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 (制冷量≤14000W) 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 能效等级》(GB37479) A(略) 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 (略) 热水器 ★电热水器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 燃气热水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热泵热水器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 太阳能热水系统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略) 照明 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LED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 LED 筒灯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12 ★A(略) 电 视设备 A(略)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13 ★A(略) 视 频设备 A(略) 视频监控设备 监视器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略) 饮食 炊事机械 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15 ★A(略) 便 器 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5502) 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 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14 16 ★A(略)水 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略)便器 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略)淋浴 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1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无。 7.2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8.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等; ?随机抽取; □…… 11.2 ?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2.2 投标前准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6 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s://(略)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进行咨询。 13.1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包含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 1月至 2021 年 6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 年 1月至 2021 年 6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7 6.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 供应商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包含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包含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技术文件: 1.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8 2.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格式自拟); 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精度数据(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实测获得)】(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包含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2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二类: 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 DVD光盘或者 U盘等形式提供。数量为 1份。 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16.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出厂检测、试验、杂配件、吊机费、空调/新风打孔费、材料/搬运费、运输、保险、以及机械设备、安装(含户外桥架、新风内机、外机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人在固定总价中必须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投标人负责工人人身、设备安全责任,验收前,设备丢失自行负责。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日。 18.1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15时 00分至 15时 30分(**时间)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 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投标人已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未能按时解密且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4(5) 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25.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5 人 29.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报价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15 项。 30.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 35.1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在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20 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略) 备注: 1. 根据《**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36.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8.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联系电话:(略)/(略),通讯地址:****市北部湾中路60号779财富中心15楼1505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 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9.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 以分标(? 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9.2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 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 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3.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账号:(略) 21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葛支行 4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0.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6.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7.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22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2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 7.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2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24 得 。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25 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及投标前准备 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2.2投标前准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全部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某位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启用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13.3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两类: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s://(略)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下载。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系上传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27 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9.2、9.3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 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4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6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28 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7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19.8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20.2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还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市北部湾中路 60号 779财富中心 15楼 1505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另:由于本项目专家评审地点为**市**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交易中心,如供应商于 年 月 日 15点 00分至 15点 30分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请递交至**市**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邮寄地址:****市北部湾中路 60号 779财富中心 15楼 1505 号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翁娜娜,电话:(略)/(略)。 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1.2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21.2.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29 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1.2.2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2.3 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已在线下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40.2条签字、盖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20条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不得开标,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 18.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24.开标程序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30 投标人放弃投标。在线解密时间为 30分钟。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3.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活动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如果认为宣读有误,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3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略)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6)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31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8.3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七、中标和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32 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1. 结果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 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 3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34 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5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35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 200 - 100 )万元 ×1.1%=1.1万元 合计收费= 1.5+1.1= 2.6 (万元) 4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6 附件 1: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7 附件 2: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投标人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38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9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报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 5条第(2)项情形的; (7)投标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40 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2条情形的; (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1)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 (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文件修正 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1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5.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2 采用最低评标报价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42 标报告。43 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投标报价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 30分 2 设备性能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核心产品均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每一项技术参数要 20分 44 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核心产品标“●”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或经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相应产品彩页或检验(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检验(测)报告中无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技术性能的或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情况处理) 本项目基本分为 20分。所有核心产品标“●”的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基本分 20 分,在基本分 20 分的基础上,且在允许偏离的项数范围内,核心产品技术参数指标中标“●”的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要求比较存在负偏离情况的,每有一项标“●”的技术参数负偏离扣 2分,直到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 项目实施方案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行、可行性等进行独立打分。 一档 5.0 分:对本项目提出的施工方案内容不够完整,对项目理解不透彻,且措施执行可行性不强; 二档 10.0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能提供基本的施工方案,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 6 人(含)以上的,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综合评定一般的,有一定的可行性。(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其所投人员依法缴纳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三档 15.0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较齐全的施工方案,有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机构建全,有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要求及措施,交叉施工及非封闭式施工环境下的施工方案等内容,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 10 人(含)以上的,且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所投人员依法缴纳 2021 年 1月至 2021年 6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四档 20.0分: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先进、高效、完整的施工方案,有针对本项目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机构建全,有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要求及措施,交叉施工及非封闭式施工环境下的施工方案等内容,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 10人(含)以上的,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配备的管理人员中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C 证的,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可行性强,且优于项目要求、综合评定优秀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所投人员依法缴纳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20分 45 4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保期、服务质量承诺、定期回访、培训方案、到达故障现场时间及处理时间及其他优惠措施等】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三个方面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本项最多得 20分: 一档 5分: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均评定为良好的; 二档 10 分: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有 1项评定为优秀的; 三档 15 分: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有 2 项评定为优秀的,且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商办事机构、(分)公司】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或办事处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齐全的或提供中标后 1个月内成立售后服务机构承诺函的; 四档 20分: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均评定为优秀的,且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商办事机构、(分)公司】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或办事处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齐全的或提供中标后 1个月内成立售后服务机构承诺函的。 20分 5 综合实力分 (1)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每提供 1项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 1分,满分 3分; 2)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的实验室入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清单的得 3分;入选省级重点实验室清单的得 1分;此项满分 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加分。 (3)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 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此项满分 2分。 8分 6 节能、环境标志及区内产品 (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 0-0.5分。 (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 0-0.5分; (3)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4)认定为使用**工业产品 80%以上的得 1分。 备注:根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2分 46 进**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工业产品”是指**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工业产品 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 80%以上(含)。 总得分=1+2+3+4+5+6。 100分 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47 最低评标报价法 1.评标委员会计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3%)。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48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最低评标报价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9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0 《**市政府采购合同》 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出厂检测、试验、杂配件、吊机费、空调/新风打孔费、材料/搬运费、运输、保险、以及机械设备、安装(含户外桥架、新风内机、外机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51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略)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53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54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并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55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56 **市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一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壮族自治区”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壮族自治区”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填写,如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 X年 X月 X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资金性质按一般预算拨款、财政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 A4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解释。 5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59 二、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60 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61 3.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62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63 4. 开标一览表(货物类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标的的名称 品牌 数量及单位① 单价 ② 投标报价 ③=①×② 1 2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注: 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招标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 4.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4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65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66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67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68 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69 四、商务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商 务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70 2.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71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72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73 5.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74 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 (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牵头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字。 3.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4.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75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所投分标: 分标 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人的承诺 偏离说明 售后服务要求 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付款条件 …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一、商务条款”和“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76 7.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77 五、技术文件格式 1.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78 2.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79 3. 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 设备性能配置清单 所投分标: 分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原产地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备注: 以上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80 4. 技术偏离表格式 技术偏离表 所投分标: 分标 项号 标的的名称 技术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3.投标人认为其投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 4. 如技术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81 5.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所投分标: 分标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82 6.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所投分标: 分标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比市场价优惠率 1 % 2 % 3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83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84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5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86 4.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中标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87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8 5.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标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89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委托 5.投标费用 6.联合体投标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 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2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及投标前准备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 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6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7 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19.8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 20.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4.开标程序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7.评标的依据 28.评标原则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中标和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1. 结果公告 31.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4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3.澄清补正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比较与评价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报价法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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