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淮**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2标段(项目编号:BB2021WHGCZ1171),作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中“根据《**省城镇供水条例》相关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 供水质量(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五 河县供水企业签署的本项目建成后同意供水的相关协议,……否则做无效标处 理。”据查《**省城镇供水条例》仅有:“实施公共供水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 确定供水单位,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与供水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描述, 这是针对供水特许经营权招标,指的是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招标确定供水单 位,并和中标的供水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不针对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曲解 混肴《**省城镇供水条例》条款滥用于本项目招标,是否违法了《民法典》?
答:《**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镇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采用非储水式供水或者其他先进供水方式,并与建筑物(略)。二次供水设(略),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和工程技术规程,其设计方案须经供水单位参与技术审查;工程竣工后,须经供水单位参与(略)水设施,其设计方案须经供水单位参与技术审查。工程竣工后,经供水单位参与验收合格,方可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使用。禁止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上述条例内容均要求供水企业参与验收,考虑到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确保项目按时竣工通水,原招(略)投标人须知 投标(略)第“10”条第“1”款修改为“本项目依托**县**市政管网为供水水源进行设计及建设,根据《**省城镇供水条例》相关规定,为保证工程(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7个日历天内与**县供水企业签署同意供水的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项目建成后同意供水,配合投标人进行项目验收,以及本项目建成后配合投标人进行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抢修等运维工作的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须明确体现中标后兑现协议中要求的内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18页要求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方须负责运维20年,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有长期运管的需求,本条款是否为**县中环水务有有限公司量身定做?请问添加此约束条款目的是什么,是否合法?
答:本项目(略),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属于政府相关部门,并未将经营权移交供水企业,考虑到相(略)工作的能力及资质,为确保工程质量,设施设备能够长期稳定运转,运维工作交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存在倾向性。
3、本项目推荐主材品牌及厂家: PE 管:**亚大、**伟星、**杰蓝特; 阀门:**冠龙、**方兴、白湖阀门、**杰克龙、**班尼戈; 水表:**水表股份、****集团、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招标文件中已要求采用国家标准标号,为何还要指定生产厂家。请求去除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中第3条中本项目推荐主材品牌及厂家,是否可以改为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可以指定品牌范围(即一个或多个品牌),但必须说明“或其他同等品牌”
答:本项目并未指定品牌,仅提供参考品牌(略),且已经说明可以提供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请潜在(略),此项不予修改。
4、第二章投标(略).2.4条,分项参考价是招标预算价,评标时,是按此价格作为评判标准还是降3%后的价格作为评判标准
答:分项参考价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为准。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第④分项2550户,图纸说明是1950户,以哪一个数据为准?
答:除图纸中1950户入户外预留了600户可能的需要增加入户的户数,(略)
6、入户水表表前、表后管道口径多大?入户(略)
答:入户水表自DN50管道分户后管道均为DN25,表井结合现场情况布置,具体布(略),不影(略)。
7、清单第二分部“配水管网”中,漏计De250、DN32mm管道清单项。
答:(略)
8、管道试压、冲洗消毒工程量未按实际管道工程量计列。
答:实压、冲洗消毒计价依据并非完全依据实际管道工程量,请按清单数量计列,根据实际管道完工比例结算。
9、因入户水表前后阀门与水表(DN15mm)一起安装在入户水表井内,一般与水表同口径,请确认。
答:表前后阀门均为DN25,仅水表为DN15。
10、设计图中标注的泄是指泄水阀还是泄压阀?泄压阀安装位置没有注明。
答:招标图纸中标明的是泄水阀的位置,泄压阀按照清单数量计列,施工图纸中会(略)。
11、消火栓设置位置没有说明。
答:(略)
12、图纸和招标清单中,管道口径标注前缀均用“DN”表示,钢管和PE管口径标注前缀一般分别采用“D”和 “De”,请确认口径对应关系。
答:DN为方便管件及不同材料的管道连接设置的公称直径,按照水利行业制图习惯,钢管标注采用外径乘壁厚,**D820*20,塑料管及砼管采用公称直径标注。图纸和(略)。
13、施工总说明中第16条对管道压力等级要求与清单中的压力等级不完全相符,以哪一个为准?
答:(略)
14、蝶阀井图纸说明按07MS101-2/P33页制做,但该图集蝶阀井对应阀门口径DN450~DN1800mm,对DN400mm以下口径阀门采用何规格砌筑,图纸中没有说明。招标预算中阀门井砌筑价低于正常施工成本。
答:采样井图(略):管径小于DN400蝶阀井详07MS101-2。
15、清单(略)。
答、请按清单计量。
16(略)
(1)对于(略)理?缺少图纸的无法核算
答:贵公司反应的情况均不影响工程计价。本阶段为招标阶段,本阶段招标图纸可满足招标计量要求,设计部门并未出具施工阶段图纸,经核对,工程量并无较大偏差。
(2)进出厂区计量采样井、**池前加氯蝶阀井:(略)
答:各井爬梯等附属物及细部处理价格均综合至主材价格中,不再(略)。
(3)厂区出水蝶阀井,清单(略)
答:厂区出水井为流量计井已计入直径500以上远程流量计井工程量。
(4)DN800-(略),清单未列项;
答:本标段并无D(略)。
(5)**池:
1)图纸QSC-TJ-101“说明5、”与QSC-TJ-102/TJ-103“说明5、”关于池壁上部外围矮墙高度不统一(一个0.9m,一个0.6m),且该C25矮墙及墙体内壁15厚1:(略)
答:请以清单为准,**池顶矮墙采用砖砌,已计量,1:2水泥砂浆抹面清单已计量。
2)“沉降缝采用(略),闭孔泡沫板封缝”,清单未列项;
答:(略)
3)池底、池(略)
答:不影响招标,钢筋量已计列,本阶段无需配筋图。
4)池底、池壁、池顶板,图纸要求抗渗等级P8,清单及控制价按普通混凝土计算,是否结算时调整;
答:混凝土抗渗等级P8,控制价编制是根据项目利润综合考虑,结算(略)。
(6)集水井(图号WHXG(略)),清单未列项;
答:(略)
(7)供水泵房:
1)水泵层水泵基座采用C20混凝土,清单未列项;
答:体量较小,且因厂家不(略),因此已统一计入C20砼垫层工程量,按垫层计量。
2)下部建筑水泵层中,垫层、侧墙、顶板及梁、底板、砼立柱清单中混凝土标号与图纸不符,以谁为准。图纸要求抗渗等级P8,清单及控制价(略),是否结算时调整;
答:请以清单为准,施工图会根据清单做相应调整。
3)下部建筑水泵层中,图纸GSBF-ZJ-102“说明2.地下室防水等级为Ⅱ级,底板防水构造10J301 底板1 F2-1,外墙防水构造10J301外墙1d F2-1 取消灰土回填。”,底板及外墙防水构造,清单(略)
答:混凝(略),受投资限制,附加防水层均已取消,不再列项。
4)下部建筑水泵层中,图纸GSBF-ZJ-102“说明10.水泵层地面采用30厚1:2水泥砂浆找平,墙面15厚1:2防水砂浆找平,白色防水涂料两道;其余参取水泵房建筑说明。”,相关装饰做法,清单未列项;
答:取消水泵层装饰,采用,**墙,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外观质量,保证美观平整。
(8)加氯(略):
1)门窗表与平面图中门窗数量及尺寸不符,以谁为准;
答:建筑物按平方计价,不影响招标,以正式施工图设计为准。
2)门窗表“普通门M1524,**尺寸(略)“普通窗C1821,**尺寸(略)称与**尺寸不符,是否有误;
答:建筑物按平方计价,不影响招标,以正式施工图设计为准。
(9)厂区大门景墙未(略)
答:大门施工图(略)。
(10)配电间
1)图纸面积106m2,清单只给了(略)
答:请(略)
2) 配电间缺少 施工(略)
答:(略)
14、招标控制价预算中部分管网主材价格(阀门、水表)未按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品牌价格计价。
答:招标文件提供的预算价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结合自身企业状况自行确定报价。
15、原招(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条第“4”款修改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方须负责运维20年,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质保期及运维期内发生的养护、维修、抢修等运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总价中,无须(略),投标人自行测算相关成本”;
16、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时00分;现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13日9时00分。
17、本项目原开标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一)(**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现变更为**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三)(**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9日
**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淮**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2标段招标文(略)
**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淮**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2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BB2021WHGCZ11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