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来源: **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第八期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7-30 08:30:16至2021-08-05 18:(略) 每日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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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开/评标室(**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8-09 15:(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开/评标室(**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略)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第八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开/评标室(**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第八期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万元):(略)
最高限价(万元):(略)
采购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拟通过(略)方式选取一家具备培训资格、师资力量雄厚、培训服务好、社会信誉度高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陶瓷装饰工、陶瓷烧成工两个岗位(工种)的培训服务,按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及规范开展培训,从而推进陶瓷制作人才送培工作,全面提升**土陶和陶瓷制作人才技能水平,培养**本地陶瓷制作技能人才,取长补短,弘扬工匠精神,营造氛围,促使土陶产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为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本项目拟开展150人(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预算价为(略)0000.00元,具体培训计划如下: 培训工种:陶瓷装饰工、陶瓷烧成工;培训证书类型: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天数:15天;培训人数:150人(其中陶瓷装饰工100人、陶瓷烧成工50人)。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4)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因本项目的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在评审过程中,若其他所有评审因素的得分均相同时,优先选择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为经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备《中华人民**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文件或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可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与承担培训相适应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格能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至2020年任意二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二年的供应商须提供验资报告)。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11)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其他要求详见(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8:30至(略)8: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开/评标室(**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时间)
地点:(略)开/评标室(**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五、开启
时间:(略)(**时间)
地点:(略)开/评标室(**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略)
是否需要缴纳(略):是
**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第八期:
保证金金额:(略)
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其他:(一)发布公告的媒体: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略)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供应商购买(略)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鲜章); (2)《中华人民**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文件或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可证明(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一份留存,否则恕不接受报名。本项目不办理(略)文件邮寄手续。 (三)(略)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按规定密封后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或不按规定密封的(略)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本(略)公告如与(略)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略)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