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司法局业务用房水暖维修工程 由 (略)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原审批发【2021】1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司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区外企业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略),且未担任其(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略),都不得在本(略)。
3.4通过(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活动。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3日18时00分前(节假日均可),携带相关资质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报名资料,并领取投标(略)。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略)
招标人:(略)司法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路**写字楼
联系人:(略)
(略)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