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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公告

甘肃武威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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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 交易编号:D(略)C-2021(略)-7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县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编号: GSHS-(略)
采购人: **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县财政局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 全县19个乡镇114个行政村送戏下乡演出114场次,每场节目12-15个。(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部分)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略)
  • 57.00万元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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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略)**县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略)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五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信用中国”、“信用**”以查询时信用报告显示时间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查询时网页显示时间为准,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标段内容:

相关文件

1. 代理协议

2. 招标承诺书

3. 立项批复

4. 代理承诺书

下载招标文件
  • 1. E(略)**县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县**县 (略) 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GSHS-2021-02采 购 人: **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代理机构: **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七月2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8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8第三章 澄清和质疑........................................................................24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26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27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原则及办法....................................................30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6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县 2021 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08 月 12 日 10 时00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GSHS-2021-02项目名称:**县 2021 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7万元最高限价:57万元采购需求:全县19个乡镇114个行政村送戏下乡演出114场次,每场节目12-15个。(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记录失4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略)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五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信用中国”、“信用**”以查询时信用报告显示时间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查询时网页显示时间为准,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地点:**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5自负。售价:0.00元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 年 0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二楼 三 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二)投标保证金缴纳缴纳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元)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6缴纳至**市公共**交易中心开设账户。缴款账户名称:**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缴纳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任何信息)(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区任意网点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中国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略)**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略)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地 址:**县体育馆联系方式:(略)、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市**联系方式:(略)、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绍南电 话:(略)**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 年 07 月 30 日8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县 2021 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2)服务时间:1年(3)招标内容:全县 19 个乡镇 114 个行政村送戏下乡演出 114 场次,每场节目12-15 个。(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部分)2采购人:(1)单位名称:**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联 系 人:马绍南(3)联系电话:(略)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联 系 人:祁月琴(3)联系电话:(略)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5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略)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9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五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信用中国”、“信用**”以查询时信用报告显示时间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查询时网页显示时间为准,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7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缴纳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元)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市公共**交易中心开设账户。缴款账户名称:**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缴纳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任何信息)(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10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区任意网点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中国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略)**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资格,且无需做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9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纸制版一式 4份,正本 1 份、副本 3份,电子版 U盘 1份(必须和响应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的 word /wps 版电子文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2.电子 U盘标签注明公司名称后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3.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4.以上响应文件都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5.响应文件一律不退。10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在 2021 年 月 日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的字样。1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 年 08 月 02 日至 2021 年 08 月 06 日,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地点:**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11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1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 年 0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二楼三厅13原件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的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4)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网站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6)投标人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0 年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 2021 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状况(须提供缴税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8)投标人 2021 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缴费发票或社保证明,依法免交社会保障金的单位需提供免交证明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10)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原件。注: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审核,如专家评审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或未按规定年检的,便视为无效投标。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12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因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负。15 采购预算价:57 万元16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市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其中评审专家 2人,采购人代表 1人。1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第九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声明函为依据。18□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1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01、招标人不接受高于采购预算价的磋商报价。2、竞争性磋商须知与竞争性磋商前附表不一致时以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单位支付,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131、总 则1.1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3)“代理机构”是指**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6)“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9)“安装”是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以及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 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 范围内研究制订。142、竞争性磋商须知2.1 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择优选定服务的供货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磋商应按照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2)投标人在磋商中所列出的各项服务内容视为包含在采购项目以及报价中;3)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标人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制作文件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逐页编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收),15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目录3)磋商响应函4)价格部分①磋商报价表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表③投标人业绩④履约方案7)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参数偏离表②技术部分其他内容8)其它部分①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②中小企业声明函2.4 磋商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磋商报价是指投标人中标后为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本报价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计算投标总价,包括规划设计费及常务会、常委会、规委会等规划评审会议所需规划文本的全部打印费用和规划成果评审时,评审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磋商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6(3)磋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4)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5)磋商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6)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5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 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2.6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元)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市公共**交易中心开设账户。缴款账户名称:**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缴纳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任何信息)(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区任意网点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中国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略)**银行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略)) 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磋商响应文件未响应。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须将采购合同送至代理公司)。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7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 投标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制作,文件须为 word 格式,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3)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5)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按照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18标人自行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收。2.9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1)响应文件纸制版一式 4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 U 盘 1 份(必须和响应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的 word /wps 版电子文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2)电子 U盘标签注明公司名称后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3)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与标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2.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须知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2)投标人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2.1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1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92.13 磋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磋商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开展下一步磋商流程。3.投标人代表对磋商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14 磋商小组1.采购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本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市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其中评审专家 2人,采购人代表 1人。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3.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15 竞争性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20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8.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9.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10.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1.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6 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7 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2.18 成交通知书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19 合同授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0 签订合同23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1 合同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4第三章 澄清和质疑3.1 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3.2 对磋商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招标人公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涉及内容,在投标文件递交后,视为认同接受,不作为质疑事项。如有疑问,请投标人按 3.1 和 3.2 要求在投标前进行质疑、澄清,一旦递交响应文件,便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规定各类、各项内容。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25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8.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3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6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的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4)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网站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6)投标人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0 年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 2021 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状况(须提供缴税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8)投标人 2021 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缴费发票或社保证明,依法免交社会保障金的单位需提供免交证明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10)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原件。注: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审核,如专家评审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或未按规定年检的,便视为无效投标。27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为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为全县 19 个乡镇送戏下乡演出 114场次,每场节目 12-15 个。推进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供给能力。1.演出要多利用乡镇赶集时间和农闲期间确保到每个乡镇的贫困村不少于 6场次。2.“送戏下乡”的演出节目以民族歌舞为主,同时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紧贴时代,紧贴农村实际,创排一些适应农村发展的节目,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委县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突出我县特色文化特点,广大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3.每场演出时间不低于 90 分钟。演出后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演出效果。4.建立健全“送戏下乡”演出档案管理制度。要按照“一场一档”的要求,每场演出均需建立《送戏下乡工作日志》(日志须用文字、图片等详实记录每场演出的地点、节目、观众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全县“送戏下乡”文艺演出回执单》。二、项目实施细则1、演出活动策划方案亮点及理念根据演出宗旨,结合群众文化需求,策划创新演出形式和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特色浓郁;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达到理想演出效果,充分体现出策划演出活动的独特性和创新性。2、演出计划,队伍建设及保障措施根据演出数量,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演出地点和场次,提前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演出活动预告及宣传,制作横幅、节目单等,并对演出活动中的资料信息进行收集整理。3、舞美设备、安全生产音响设备应能满足中小型演出配置需求。现场的舞台搭建、电线、电缆及电28源接口的布置要考虑到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电气安全,并有相关的安全制度和应急方案。4、演出策划形式及内容演出策划新颖有亮点,节目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积极向上,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受到百姓喜爱。5、演出现场组织情况演出现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熟悉工作流程;节目的选定及序顺安排合理;演出前节目连排工作组织情况;舞台布景及道具上下有序,节目安排紧凑、流畅。6、演出节目质量水平节目的编创及演员表演艺术水平达到四级标准;服装、道具、化妆运用等综合艺术效果较为专业;演出团队综合素质普遍要高;7、舞台效果舞台、音响操作运用水平要满足现场观众视听需求。8、安全措施及保障确保演出现场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电器安全。三、各类演出节目的要求演出的节目内容以舞蹈类、音乐类、语言类等的一种或多种类别进行演出,节目演出时间 90 分钟。舞蹈类:节目思想性、艺术性、节目创意、结构、内容、演员表现力、技术技巧、服装道具运用、音乐与舞蹈的融合等要素要符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音乐类:音乐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以及演员或演奏者对作品的理解、处理、掌控与表现,演唱演奏技巧、音准、音色、节奏以及作品的表现张力等表演效果至少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语言类: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以及节目创意、导演的表现手法以及演员的表演能力为基准,从细节上语言的节奏处理、导演的手法巧妙、灯光音乐的创意搭配。四、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对表演设备或器材进行保管,如在表演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2、在表演过程中,如因投标人自身安全措施没有做好而发生人员伤忙、火灾、舞台倒塌等事故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必须配合并服从采购人对表演节目的内容审核、地点、时间等安排。4、中标人每场表演节目的编排表应先到采购人审案,经采购方审核后批准后,方可进行演出。5、若中标人对表演节目进行内容微调,必须经采购方意后同意后才可调整。6、每场演出不得出现任何商业性质的活动,否则采购方可视该批次的演出不合格。30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原则及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采购评标办法如下:6.1 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市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其中评审专家 2人,采购人代表 1人。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6.2 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3.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磋商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6.3 磋商要求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4.评审时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31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注:以上价格扣除不累计叠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4 磋商程序初步评审初审 竞争性磋商 最后报价 综合评审 推荐成交供应商。1、初步评审初审阶段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一)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二)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磋商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无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竞争性磋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代表签字。4、综合评审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说明:本项目磋商报价不允许超出预算价格。为了防止恶意低价竞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恶意低价竞争倾向的,可要求投标人在 1个小时内提供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如不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的报价如果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有效报价,如果高于采购预算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33具体分值如下:报价部分占 30%;商务部分占 15%;服务部分占 55%;满分100 分。1、价格部分评审得分(30 分)(1)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扣除;(3)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部分评审得分(15 分)(1)合同履行能力。提供近两年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或演出协议证明为准),每提供一份得 3分,最多得 9分。(满分 9分)(2)履约方案合理程度。方案完善、合理得 4-6 分,一般得 0-3 分。(满分 6分)3、技术部分评审得分(55 分)(1)演出的总体思路设计:根据对投标人项目服务总体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灵活性、可复用性等。优得 8-10 分;良得 4-7 分;一般得 1-3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0 分)(2)演出的运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情况综合评价,优得8-10 分;良得 4-7 分;一般得 1-3 分; 没有不得分。(满分 10 分)(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应包含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工期管理等情况综合评价,优得 8-10 分;良得 4-7 分;一般得 1-3 分; 没有不得34分。(满分 10 分)(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优质高效,投入人员中具有国家四级及四级以上演员资格 4 个得 5 分,再每增加一个加 1 分,满分 10 分,不提供或 4 个以下不得分(以原件为准)(满分 10 分)(5)项目服务方案:对本项目文艺演出采购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优秀的得4-5 分;良好的得 2-3 分;一般得 1 分; 没有不得分。(满分 5分)(6)演出节目内容:演出节目要展现**藏族文化特色,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内容健康向上,传播正能量,内容表述清楚,优得 8-10 分;良得 4-7 分;一般得1-3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10 分)6.5 确定成交人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6 重新评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7 竞争性磋商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36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县 2021 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演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GSHS-2021-02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37一、磋商响应函致: (采购人)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我方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采购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1、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 6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开户行:户 名:账 号:8、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地 址:邮 编:电 话:传 真:单位公章: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38二、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合计金额:(小写)(大写)39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 (盖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正面 背面40四、法人授权函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正面 背面正面 背面41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的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4)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网站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6)投标人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0 年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 2021 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状况(须提供缴税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8)投标人 2021 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缴费发票或社保证明,依法免交社会保障金的单位需提供免交证明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10)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原件。42六、商务部分(格式自拟)43七、技术部分(格式自拟)44服务参数偏离表编号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响应文件服务内容规格响应情况符合、正负偏离 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45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46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7 -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 年 12 月 18 日- 48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9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0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51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 52 -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 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53 -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54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55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56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略)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54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略)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 57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略)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5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售价:0.00元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1、总 则 1.1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2.1 综合说明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2.4磋商报价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2.6投标保证金 2.7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8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9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2.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2.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3磋商 2.14磋商小组 2.15竞争性磋商 2.16确定成交人 2.17成交公告 2.18成交通知书 2.19合同授予 2.20签订合同 2.21合同文件 第三章 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3.2对磋商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3.3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原则及办法 6.1磋商小组组成 6.2磋商原则 6.3磋商要求 6.4磋商程序 6.5确定成交人 6.6重新评审 6.7竞争性磋商终止 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响应函 (大写) 四、法人授权函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单位不用提供) 2021-07-30T01:45:52+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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