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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配电房电力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略)配电房电力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必须具有企业安(略)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策。 三、项目控制价: (略) 四、投标报名:(略)上午8:30-11:00,下午2:00-6:00,报名者来前请先电话联系,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五、评标入围: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略)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 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六、评标办法:(略) 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未中标者招标现场退还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5日18:00 前到(略)(**市宏扬路47号)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下列主要资料。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自带U盘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其他 1.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 3.投标人应承担资料费及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资料不退还(证书、合同原件除外);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及造价咨询费由中标人支付;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公告为第(略)。 十、主要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从竣工之日起计算,12个月后付至(略),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十一、招(略) 1、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