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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永州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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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30

(略)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略)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1】73号批准并以宁发改许准字【2021】46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公司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略)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项目 ;

1.2.2 建设地点:(略)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省(略)县城西侧下瑶村,本工程现状污水厂占地面积约 26.43 亩,改扩建工程分布于现状工程的南面与北面,不另征地。(略)第二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略)县城**,总服务面积为 33.8km2。(略)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规模为 30000m3/d,对现状规模为 20000m3/d 的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原厂再扩容 10000m3/d 的处理规模,排放标准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二级标准,主要新建构(建)筑物包含粉末载体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及中间提升泵站、污泥脱水间,主要改造建构筑物包含曝气生物滤池、紫外消毒渠、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715.55㎡,构筑物面积为5075.56㎡,项目总投资约为5987.03万元 。

1.3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周期为 180 日历天) ;

1.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培训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略)。

1.5.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略)。

1.6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1.7标段划分: (略)

1.8 招标方式:(略)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略)。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市(略),且无在建工程。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给排水 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略),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3家。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略)时止(**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招标文件每(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略)(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1 年08(略),开标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3楼(**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道与(略),**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略),否则视为自动放(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cn/)、**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略)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略)

9. 其它

投标人应承担(略)。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分公司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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