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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岚山区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日照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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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略)17时14分26秒
**市**财政局**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情况: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推进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清查服务工作。 本项目预算价:14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C0802会计服务。本项目预算价:14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为进一步完善信息监管系统、促进全区资产规范管理、加强后期监管提供依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下列制度、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开展中标项目的清查工作。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6)地方或中央部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的有关制度、规定;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8)《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8号)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略)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所有权属于**市**人民政府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本项目选择综合得分前八名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共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情况、人员委派数量等情况进行项目分配。 (三)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的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成交供应商应当对专项资产清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5.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等文件要求执行规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安排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略)完成服务; 地点:**市**。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向采购人按时提供符合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的专项资产清查报告,并针对清查结果及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根据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的全部内容及部门单位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所有资产清查工作,出具专项资产清查报告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全部服务费。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略):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略)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略):**市**财政局 地址:**岚山中路21号
联系人:赵莹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庄宜霖 联系方式:(略)
附件:
**202(略).pdf
** 2021 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1 年 07 月 30 日** 2021 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项目名称:** 2021 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情况: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推进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清查服务工作。本项目预算价:140 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2021 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C0802 会计服务。本项目预算价:140 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为进一步完善信息监管系统、促进全区资产规范管理、加强后期监管提供依据。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下列制度、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开展中标项目的清查工作。(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6)地方或中央部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的有关制度、规定;(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8)《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38号)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 2021 年 07 月 31 日为清查基准日。(二)清查范围所有权属于**市**人民政府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本项目选择综合得分前八名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共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情况、人员委派数量等情况进行项目分配。(三)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38号)的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成交供应商应当对专项资产清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5.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规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签订合同后 2个工作日安排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2021 年 9 月 20日前完成服务;地点:**市**。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向采购人按时提供符合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的专项资产清查报告,并针对清查结果及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的全部内容及部门单位后续整改落实工作。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所有资产清查工作,出具专项资产清查报告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全部服务费。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规定时间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市**财政局地 址:**市**岚山中路 21 号联系人:杨强电 话:(略).采购代理机构:**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市**区**路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联系人:庄宜霖、孙国栋电 话:(略)附: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推进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清查服务工作。本项目采购预算:140 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资产清查服务 1 项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为进一步完善信息监管系统、促进全区资产规范管理、加强后期监管提供依据。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下列制度、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开展中标项目的清查工作。(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6)地方或中央部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的有关制度、规定;(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 2021 年 07 月 31 日为清查基准日。(二)清查范围所有权属于**市**人民政府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本项目选择综合得分前八名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共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情况、人员委派数量等情况进行项目分配。(三)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38 号)的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成交供应商应当对专项资产清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1)给予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安排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2021年 9月 20 日前完成服务;地点:**市**。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向采购人按时提供符合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的专项资产清查报告,并针对清查结果及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的全部内容及部门单位后续整改落实工作。9.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所有资产清查工作,出具专项资产清查报告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全部服务费。二、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三、资质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报价要求区直部门单位:万元序号 单 位 资产总额 备注1 区委办 49.272 人大办 34.283 政协办 27.44 政府办 725 区纪委 431.776 组织部 1880.357 宣传部 13.118 统战部 8.569 政法委 689.1610 法院 20746.1911 检察院 3547.3212 编办 17.8413 区直机关工委 13.8914 党校 1080.115 扶贫办 1238.0916 党史研究中心 14.8217 档案馆 212.4818 融媒体中心 552.0819 团区委 25.4920 区妇联 6.2321 信访局 23.3822 残联 225.7723 科协 27.5724 发改局 55.7625 科技局 160.2926 工信局 7.8427 民政局 412.0328 司法局 558.4429 财政局 1103.4930 人社局 4142.3431 自然**局 16716.5132 住建局 14149.2433 交通局 8239.9334 水利局 3786.5635 农业农村局 1029.0736 海洋发展局 2155.2337 商务局 582.5238 文旅局 234.0339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局 532.0140 应急管理局 683.2141 审计局 123.7842 国资局 24.8543 行政审批局 112.7444 市场监管局 1547.6245 综合执法局 160.746 统计局 49.0847 医保局 77.7548 供销社 118.4249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873.3850 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33.7451 农高区 216.5952 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1.1753 粮食局 302.7454 教体局 5589.8155 卫生健康局 1948.0356 精品钢基地 无系统数据57 特殊教育中心 112.4358 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124.22教育系统序号 单 位 资产总额 备注1 **一中 12,401.772 **三中 3,105.483 **实验中学 9,998.834 玉泉实验中学 4,318.235 **实验小学 2,016.766 明珠路小学 4,664.667 官山小学 2,465.028 海州湾小学 1,574.699 岚山头中学 751.2710 岚山头小学 2,238.6211 安东卫中学 3,745.3512 安东卫实验小学 2,016.7613 虎山中学 3,320.2114 虎山小学 4,976.8815 碑廓中学 2,906.1316 碑廓小学 3,108.0417 黄墩中学 1,150.6918 黄墩小学 1,752.6219 高兴中学 1,382.8520 高兴小学 2,270.6321 巨峰中学 5,873.3922 巨峰中心小学 6,368.0423 中楼中学 3,027.2524 中楼小学 5,845.0425 **实验幼儿园 无数据26 中楼幼儿园 无数据27 海洋工程学校 无数据28 岚山头幼儿园 无数据29 安东卫幼儿园 无数据30 虎山幼儿园 无数据31 碑廓幼儿园 无数据32 黄墩幼儿园 无数据33 高兴幼儿园 无数据34 巨峰幼儿园 无数据卫生系统序号 单 位 资产总额 备注1 妇幼保健院 3582.762 疾控中心 12437.323 区人民医院 40635.3含(安东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 岚山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71.675 虎山卫生院 1905.996 碑廓卫生院 1508.927 巨峰卫生院 3050.368 高兴卫生院 1233.959 黄墩卫生院 2110.9710 中楼卫生院 2609.01乡镇、街道序号 单 位 资产总额 单位资产总额合计 备注1 岚山头街道 923.61岚山头街道计生委413.63 1337.24街道与计生委作为一家资产清查单位进行清查,其中计生委数据单列2 安东卫街道 1653.24安东卫街道计生委120.2 1773.443 虎山镇政府 2716.74 碑廓镇政府 5245.8碑廓计生委205.26 5451.065 黄墩镇政府 4507.18黄墩计生委349.11 4856.296 高兴镇政府 691.44高兴计生委204.8 896.247 巨峰镇政府 13212.19巨峰计生委282.11 13494.38 中楼镇政府 5161.83注:以上资产额为估值,仅供供应商报价参考。 **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二、采购方式 三、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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