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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牌楼西区块雨污分流工程

浙江杭州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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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1-07-30

(略)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 (略)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 (略)

项目编号: (略)

招标人单位: (略)

代理机构单位: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一、招标项目内容

市政,

二、招标控制价

606.4801

相关附件:
  • 【(略).pdf】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 (2019年版)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二0一九年十一月 (略)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盖单位章) 2021年07月 日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投标人须知 ............................................................... 12 1. 总则 .................................................................. 12 2. 招标文件 .............................................................. 14 3. 投标文件 .............................................................. 14 4. 投标 .................................................................. 18 5. 开标 .................................................................. 18 6. 评标 .................................................................. 19 7. 合同授予 ..............................................................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0 9.纪律和监督 ............................................................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8 第五章 工程规范 .............................................................. 71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 72 第七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 ....................................................... 7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8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略)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以西政办【2021】1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略)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10 万元,工程概算606.48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06.4801万元,建设规模: 主要为道路恢复、排水、绿化、管道缺陷、CCTV检测、化粪池进行清淘、对立管进行梳理,对混接进行改接,对合流管进行雨污分流改建、对洗水池散排废水进行收集,纳入污水管,道路主要以恢复为主。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为准。建设地点:****留下。 2.2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新)三级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 3 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投标方式 (B)线上招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市公共**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市公共**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网(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市**留下大街 128号 联系人:董领 电话:15158185294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街 333号**商务中心 B座 6楼 联系人:李苏玲 电话: (略) 2021年07月日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略) 地址:**市**留下大街128号 联系人:董领 电话: 1515818529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市****街333号**商务中心B座6楼 联系人:李苏玲 电话:(略) 1.1.4 工程名称 (略) 1.1.5 建设地点 **** 1.1.6 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1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于年月日时前 登陆**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李苏玲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市公共**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http://115.233.209.212:88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 2、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投标保函/融资担保等); 3、其他投标资料: 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606.480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 风险控制价485.1841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 6 作为风险控制价。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10万元(不得超过 50万元) 2、交纳方式: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银行“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 **市**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 帐户:77088100000715-0233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 3、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其他: 3.7.3B(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中投标总价封面以“造价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7.3B(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采用《2019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最新版电子投标工具,详见**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 7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制作,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1.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1.1(B)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分 4.2.2(B)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4.2.5(B)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 **市公共**交易网 5.2(B)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信价量化法: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4~0.6 ,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 本项目K1抽取数值共5个,具体为0.4,0.45,0.5,0.55,0.6;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 房建工程:0.85~0.95; 市政工程:0.8~0.9, 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 少 于 个 20 ; 本 项 目 K2 抽 取 数 值 共 21 个 , 具 体 范 围 为 :0.80,0.805,0.81,0.815,0.82,0.825,0.83,0.835,0.84,0.845,0.85,0 8 .855,0.86,0.865,0.87,0.875,0.88,0.885,0.89,0.895,0.90。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2项;合理区间K为±15% (K≥15%)。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信价量化评审法。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市公共**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3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1~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定标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4 履约担保 及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10.1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 (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应当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 9 价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最终出具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本单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该企业的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编制人员签字和盖执业专用章,且由本单位其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3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 (2)技术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组长执笔。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答辩时不得自报姓名和单位名称,否则该项按0分处理。 10.4 特别说明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对应部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10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和**市公共**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的通知 》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市)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类项目招投标活动。继续将“线上投标”、“不见面开标”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式。 (二)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设计、EPC等线下开标项目,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 1 小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配合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刷卡、登记项目联系人等手续,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 (三)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投标人业绩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即可;取消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核验环节。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负责完成。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应做好投标文件联系登记手续,仔细检查核对投标文件份数、包装密封情况,在开标室指定位置妥善保管标书。各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做好标书递交、开标等环节的监督、见证工作。标书递交和开标过程全程录像。 (五)严格做好入场人员管理工作,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代理机等相关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开标活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各投标人限 1 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 (六)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五、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 )及《关于明确**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渣 11 土消纳的有效合同。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六、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七 、本项目计划施工周期在 6-9月,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必须进行报价。 八、其他:(1)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严格按《**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杭建市〔2019〕5号)执行,不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不允许在**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市场活动,(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市最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 …… 12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3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规范;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 15 附件; (2)投标担保;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施工组织要求 (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2)施工总体布置 (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6)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3.1.2.2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3.1.2.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3.1.2.4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3.1.2.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资信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 (3)近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3.1.4.1投标函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承诺书 (6)联合体协议书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投标总价封面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16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3.1.4.3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4)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5)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 3.1.4.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提供并报价。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 17 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担保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 18 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B)投标采用线上投标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0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工程概况: 本次设计为(略),位于**市**留下街道,西溪路以南。主要为解决问题为:a、雨、污染源点错接;b、管道缺陷; 二、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22 1、由**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略)图纸;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省有关补充规定、《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杭建市发〔2018〕578号);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文件、法律法规和综合解释; 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1、工程质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2、工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3、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技术规范。 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取费要求: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规定计价,基本费的费率不得低于《**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下限。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其中道路及排水工程最低取费费率为 7.66%,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 六、管理费、规费、税金及其它取费要求: 1、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 20%的计算值,并且对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等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 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具体取费要求如下: 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其中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最低费率为 2.56%。 2、规费:按照《**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的规定,规费由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 30%: 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其中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费率不得低于 5.63%。 3、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取费基数为税前工程造价,税率为 9%。 23 七、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人认为“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项目还不足以包含所需发生的措施费用,计入 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其他措施费”子项中,相应的金额应计入投标总价中,费用包干。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管道包封工程量暂按对应规格管道总量的 20%暂估计入;结算根据工程量签证单按实调整; 根据“关于明确**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消纳场地及消纳费用; 24 第三章评标办法 施工信价量化评审法 信价量化评审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量化评审。量化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适用于资格后审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初步评审 (四)技术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量化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等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方式,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该方式缴纳担保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招标人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相关人员到场,未满足的; (八)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一)确定评审区间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时取信用分高的投标人,报价和信用分均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5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公式为:D=K1*A+(1-K1)*B*K2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4~0.6,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为0.4,0.45,0.5,0.55,0.6; A--二次算术平均值,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 B=投标最高限价; 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房建工程:0.85~0.95;市政工程:0.8~0.9,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20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本项目浮动系数 K2 抽取值范围为:0.80,0.805,0.81,0.815,0.82,0.825,0.83,0.835,0.84,0.845,0.85,0.855,0.86,0.865,0.87,0.875,0.88,0.885,0.89,0.895,0.90。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上述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5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5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后续技术和商务评审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形的,将不再替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评标当日编制人员的注册造价师印章信息同“中国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cea.pro/”)“造价工程师”端口查询信息不一致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六)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七)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八)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技术标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全隐患的;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否决。 26 六、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二)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三)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四)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五)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六)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七)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八)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九)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十)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十一)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七、量化评审 量化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量化评价。量化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信用评价和履约评价。 信价量化总得分=商务总报价(85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4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2分)+信用评价(7分)+履约评价(2分) 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以外,量化评分计算过程中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商务总报价(85分) 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7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3.5分;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0.5分,扣完为止。 (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4分)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10个(且数量不超过工程量清单项数1.5%,总价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10%)子项目。当满足以上条件的工程量清单,清单总数在134项(含)~50(含)项期间,可选2个子项目;清单总数少于50项的,应选择1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4/评审项目总数)分,4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公布。 招标人先行选定 2个评价项目,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为:K=15%,即【-15%,15%】。 27 (三)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2分) 序号 评审内容 是 否 最高得分 1 关键措施的合理性 0.5 0 0.5 2 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 0.5 0 0.5 3 措施费报价存在极端报价 0 1.0 1.0 合计 2 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方案与措施项目报价进行对应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关键措施的合理性、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对措施项目的极端报价,评标委员会应进行分析并列出加分或扣分的理由。 (四)信用评价(7分) 1、信用评价根据**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3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12个月度的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计。 2、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7分,排名第二的得6.75分,排名第三的得6.50分,依次递减至3分,最少得3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7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6.75分;依次类推)。 (五)履约评价(2分) 招标人可对与本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施工企业开展履约评价,评价情况分为差、较差、一般、较好、好五档,分别对应-2、-1、0、1、2分。(评价方法另行制定)。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优先;如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否决全部投标。 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29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略)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2.工程地点: **市**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西政办〔2021〕12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所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月 日 。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30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31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1 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税 号: 3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33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项目部。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无。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 (3)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 号); 4、《关于巩固 G20**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 34 发〔2017〕112号); 5、《**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 (4)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 (5)其他:《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业主内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2011〕97号) 《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6〕99号)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西财〔2011〕117号)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西委办发〔2011〕95号)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西政办〔2011〕53号)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业主内控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西委办发〔2011〕94号) 《**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 277号) 《**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 278号文) 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上述文件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35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人需提供与自身报价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投标文件、施竣工资料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 / 本工程的超重件: /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 36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工程量在结算时按实结算,调整原则参照 10.4变更估价 ;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按专用合同条款 10.4.1第四款执行。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a.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 b.发包人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承包人; c.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公章(仅有本人签字未盖章的,经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发包人不予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以书面形式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交给承包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承包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在回执(签发登记表)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承包人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属于承包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承包人代表已签收。 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人员住宿自行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需自行解决,自行装表铺管计量,按实结算,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支付。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要求: 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如有在开工前提供。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37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 28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两套。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以及**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承包人还应履行的义务: a、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署后 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以及每周进度计划,且每周列会日提供上周完成工作量和工作价款表,上报监理人与发包人核定;如发包人另有要求时,还应无条件按发包人指定的进度提交工程的进度计划。 b、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安监站要求实施标化管理。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敷设等,若没有按安监站要求,造成工程损失与人身伤害,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c、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循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由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 d、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工程移交前,对已完工程的所有保护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e、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保护工作,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经发包人认可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余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因承包人原因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f、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等省市有关 38 规定实施标化管理和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绿化工作并承担费用。工程完工交付 5天内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达到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g、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区域内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且每个进出口每天至少同时配备 2 名以上专业保安人员负责现场门卫、秩序维护及治安管理等工作。一经发现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或所配备人员怠于履行职责的,按照每次/人 1000元(壹仟元整)计取违约金;委托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等事项。 H、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网(线路)铺设及其设施,并严格按供水、供电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 26天,每天工作 8 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 1000元/天罚款,从人员到位履。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 5万元罚款,从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中扣。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 3万元罚款,从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承担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39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 1万元罚款,从人。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总监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 1 万元罚款,从人员到位履约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处以 1万元罚款,从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承担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而自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并查实,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本工程不得分包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约定。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3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 ;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 ; (3)其他方式:形式同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 2%,(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占合同总价款的 0.5%;工期履约保证金占合同总价款的 0.5%;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占合同总价款的 0.5%;项目班子到位履约保证金占合同总价款的 0.5%),履约担保从签订本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后 90天内有效。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通用条款约定。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40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通用条款约定,无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无特殊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3)其他: / 。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①)**式约定; ① 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41 ② 其他:/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根据工程性质约定,没有约定按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 3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 3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3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3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根据工程性质约定。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根据工程性质约定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 ②其他:/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扣除全部工期保证金外,每延误一天按 10000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延误工期超过合同工期的 20%,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退出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多不超过合同款的 0.5%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线 ; 42 (2)地下障碍物和污物 ;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求 ; (4)其他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最高气温达到 40度及以上的天气; (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的天气; (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 (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相关规范及发包人、监理人和设计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条件。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资质条件 ;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批准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43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以下约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套用**省 2018 版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或现行相应专业定额,综合费用按相应类别工程费率的下限记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另计算,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按投标口径执行;材料价格有投标报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的执行合同工期前 80%的信息价平均值,对当地信息价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发包人应在充分市场询价的基础上,参照同期同类材料市场价格水平、投标报价水平等因素,按照规定审批程序签证确定;当零星工程发生签证台班数量,机械单价有投标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的执行预算定额单价;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后乘以优惠率得出结算价格,优惠率=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 由承包人按相关定额和计价规范重新组价,最终单价由审计部门确定 (5)其他:/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44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约定执行: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8]579号)执行 ; (二)其他: / 。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 (2)其他: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45 第一条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 11.1第 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 (2)其他:/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 10%。 预付款支付期限:1、双方已签订工程合同;2、承包方已提供履约担保;3、承包方人员设备进场,开工报告已签发。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扣回 100%。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完成合同产值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完成合同产值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实际工程量完成至合同价款的 5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30%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余款待政府财政部门结算审计完成,承 46 包人支付结算审定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形式同投标担保)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无息退还。工程款、竣工款支付须由监理方签字盖章,发包方审核确认后支付 。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在开工当月按合同价 1%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预付工资性工程款;在开工后次月起每月按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月产值的 20%)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发包人或监理要求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完成合同产值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 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47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后 10日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完成后 28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完成后 28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质保期满后 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 28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 14天。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1.5%。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48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1.5%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形式同投标担 保)。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约定。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 (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约定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约定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价的 3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49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约定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在开工前承包人需提供工程一切险参保的相应凭据,若未能投保,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并向相应保险机构投保,工程其他人员、机械、原材料的相关保险,在工程发生相应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情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原材料造成损失的)的情况下,承包人应首先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程序,如承包人未购买相应保险的,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和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50 1、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工程实施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未按投标报价项目名称描述施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限期无条件地进行整改,达到质量要求;因整改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每发生一起并罚扣工期保证金总额的 10%,以此类推,直至扣完。承包人收到开工报告后,立即进行开工,无正当理由不得延误开工日期,在招标人提出警告后 7天仍不开工,视作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按 3.2.1条款约定。每月不少于 26天,否则扣除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 1000元/天。 4、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费四项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查认可后方可计列费用。承包人应确保工程安全进行,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四级以上(含四级)的安全事故,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10万元;出现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安全事故,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罚款人民币 20万元;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施工中所采取的必要技术措施费用,如:保证居民正常通行的临时道路和施工用施工便道;按当地社区要求及时清运土方和建筑垃圾;施工排水;生活污水临时排放设施及维护;自行发电设备等技术措施费用已计入在投标保价中,不另行增加。 6、文明施工及安全保证: (1)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应严格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该费用将计入合同总价。在双方签订合同前,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因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每投诉一次,扣除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总额的 10%,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7、竣工验收合格 10日内,承包人必须清除活动用房及工棚,在清除之前不得转让他人。 8、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延。 9、承包人需在工程验收前与发包人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方可申请工程验收,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10、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或监理每整改通知书一次,扣除承包人质量保证金总额的 10%,以此类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累计超过 3 次,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并暂停支付进度款。 11、本工程各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质量均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质量安监机构执行的行业 51 标准、职能部门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结合甲方要求、设计图纸所明确的要求方法实施,保证施工质量。若未按要求执行或验收不合格,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不能满足本工程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初验不合格,中标人必须返工直至达到本工程质量目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也由乙方承担,同时发现一次按合同价的 2%计罚违约金,损失赔偿和违约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12、因未按规范施工、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质量问题,我方有权无限期追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均应由乙方负担。 13、所有的工程检测及监测,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经我方认可后,方可进行。 14、隐蔽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技术资料保存完整详实,保存完整的影像资料,现场施工各道工序、细节必须明确,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必须规范到位,按工序进行分步验收,先进行自检或测试符合要求后报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程序或覆盖;验收完毕后有必要的部位应做好记号明示,以便后期管理及维护。若未按以上程序执行,未经甲方和监理同时验收通过而进行覆盖或隐蔽资料提供不完整详实,我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停工,并进行返工恢复至上道工序验收,由此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在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修复工作,若乙方不修复或无法修复的,我方有权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质量保证金。 16、现场工程进度与资料备案同步进行,现场资料员认真履行职责,所有台账单独建档成册,随时接受我方监督检查,若发现资料与进度不同步落实,责令即刻整改,予以警告并处公司罚金 5000元/次。 17、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到岗履职,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人证合一,若发现欺骗业主,将立刻清退,并对公司处以 2000元/次履约保证金处罚,同时乙方必须尽快落实符合要求人员到位,若不到位,将停工处理。 18、开挖后的电线、电缆等管线保护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否则丢失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19、工程完工交付时,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投标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生活垃圾等,达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如投标人不履行,甲方可自行清除,但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0、项目经理到岗率为 85 %,其余班子成员到岗率必须为 100%;项目经理除按要求到岗外必须履行其相应一切职责,管理施工现场一切事务,还须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例会及验收工作;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负全部管理责任, 21、必须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对施工现场全面负责,认真履行合同,提高管理水平,做到文明、安全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设立专职的安全巡查员;特种作业人员要配齐;全体施工人员需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施工中若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面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重大事故应按呈报规定向招标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后,乙方逃避民事 52 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其缴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付民事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22、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3、施工企业应携带工资专户开户证明及《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报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格式参考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 24、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工资专户资金作为专项用于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保障,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款项支付,资金的使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和开户银行共同监管。 25、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26、承包方违约,应当赔偿发包方损失,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27、双方联系信息如下: 发包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承包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双方确认,上述联系地址作为双方邮寄送达的唯一地址,也为司法机关文书送达的确认地址。如各方地址变更,应在 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地址未变更。一方按上述联系地址寄送的所有通知、文件,另一方(无论是否为本人)签收之日即为送**期,如另一方拒收或地址无法送达的,寄送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一方通过邮箱发送的文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28、承包人与其项目经理、工程人员、施工工人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劳动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申报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应提供已支付民工工资和社保的凭证,若无凭证,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如因承包人未能尽到上述义务导致农民工闹事、集体讨薪、工程停滞或其他情形的,每发生一次扣减工程款 50000 元;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再按工期延误的约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发包人还可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 29、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期超过 30 天的,承包人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 53 约责任外,发包人还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已完成工程量审核确定,承包人方对此表示认可。发包人按照第三方的工程量审核成果与承包人按合同约**算。此后未完成的工程,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人继续施工,承包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30、发包人每期支付工程款 7日前,承包人应当出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提示发包人付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票不可用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人无关。 31、承包人工作人员均应加强职业操守,规范工作行为,严禁向发包人工作人员或监理人员行贿、送礼或其他影行为。承包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发现发包人将扣除发生金额 2倍的工程款,且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主管部门举报上述行为。 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关键部位的施工和隐蔽工程须进行全程摄像,电子文件拷贝成光盘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确认下列部位为本工程的关键部位。 33、承包人应当依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完成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及时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行政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4、对于发包人的签证,承包人应当于 3日内进行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 35、承包人负责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刷脸和定位等考勤所用的设施及软件,并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后台数据由发包人或监理人保管。 36、关于工程款的补充条款 a.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b.工程施工中所采取的必要技术措施费用,如:保证居民正常通行的临时道路和施工用施工便道;按当地社区要求及时清运土方和建筑垃圾;施工排水;生活污水临时排放设施及维护;自行发电设备等技术措施费用已计入工程款中,不另行增加 c.承包人已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三通一平、当地的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绿化、环保、环卫、城管、当地村民、居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处理所需费用在工程款中已充分考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主管部门给发包人的各项罚款,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获批准。 d.工程款中已包括组织措施费,因施工场地狭小或因配合发包人室外景观等施工需要而有可能产生的办公、宿舍、加工棚、材料堆场及其它临时设施二次及多次搬迁,围护施工期间因桩基作业面受限如需对临时围墙进行拆除和恢复,其产生的费用均已充分包含在综合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 e.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等能源的实际情况,在现场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发电机、蓄水池等,增加的费用在工程款中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此类影响,均不作任何调整。 54 f.室外管线工程及局部硬质景观工程施工前,承包人需完成建筑垃圾及材料清运工作,包括塔吊、井架基础的清除、场地硬化破除清运,所需费用应已综合考虑在工程款中。 g.承包人承包范围内施工需要对建筑相关结构进行加固等所需费用均已综合考虑在工程款中。 h.若承包人利用发包人现有围墙作为工程施工用围墙,则由承包人负责对发包人已完成围墙的日常维护、美化及修理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中,不再另行计取。 i.基础土方开挖过程中,如遇废桩头、大石块等杂物不得回填至基坑土方中,需集中堆放并外运,该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工程款中,不予另行签证。如遇到大的障碍物处理(如老基础梁、承台等),则按实签证。 j.承包人现场 24 小时安排的安保人员,设置的电子身份卡出入系统及出入口摄像装置、 LED劳动力情况显示屏等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中不再另行计取。 k. 本项目的地下室管线、桥架、风管等所有安装工作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需采用 BIM技术(要求覆盖综合管线设计优化及施工管理的整个过程)的,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的工程款中,不另行计算。 l.施工过程中的沟槽开挖修复,如产生二次修复,其费用包含在工程款,不另行计费 m.承包人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已计入工程造价。 n.其他已在工程款中综合考虑的费用。 55 附件: 一、协议书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专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履约担保格式 9.预付款担保格式 10.支付担保格式(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11.暂估价一览表 12.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 13.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 56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m2)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57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58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略)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如有特殊需要,在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分项内容的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工程内容保修期为 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59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 2 小时内响应,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产生的费用无须承包人确认,直接作为结算依据或赔付依据。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1.5%,缺陷责任期满后将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不计利息)。承包人对相应设备的安装单位及时进行配合,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0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61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62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员 施工员 资料员 材料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人员 63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64 附件:8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 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65 附件:9 预付款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 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66 附件:10 支付担保格式 (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于年月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67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月日 68 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一、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三、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附件 12: 69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43 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业开展“**无欠薪”行动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7〕614 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在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户号:。 二、乙方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到每位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挪作他用。 三、乙方每月将审核盖章后委托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报甲方备案。 四、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占合同总价的比例为 %,甲方在年月日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并从开工后次月开始,于每月 20日前将上月工资性工程款存入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五、甲方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已拨付的工资性工程款,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六、其他 (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自愿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70 附件 13: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 注: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人力社保部门,一份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金额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工资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 □是□否 施工现场是否设立维权告示牌、劳动用工信息公示牌 □是□否 本协议填写的各项数据、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签名: (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签名 :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案单位 人力社保部门:盖章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联系电话 人力社保 部门 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 71 第五章工程规范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设计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72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严格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表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4-1 计日工表 (10)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1)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2)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13)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严格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价。 附:1、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格式) 73 2、工量清单编制总说明(格式) 3、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有关栏目。 附件: 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人 : (签字或盖章) 74 中 介 机构 : (盖单位公章及资质专用章) 法 定 代 表人 : (盖章) 编 制人: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复 核人: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75 编 制 时间: 76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77 第七章图纸及其他资料 一、 图纸清单 设计人:第页共页 序号 图号 图纸名称 日期 备注 二、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78 第页共页 序号 图集编号 图集名称 日期 编写人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79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80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资格后审项目)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中介机构(如委托代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施工投标文件 81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投标担保 82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 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83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投标担保 84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85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86 目录 一、 施工组织要求 二、 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三、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四、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五、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87 一、 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表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 2劳动力计划表 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88 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89 90 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91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在内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92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2、 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93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暗标) 工程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94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5项目管理班子配套情况表 表6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备注:技术标采用暗标的,以上表格在技术标副本或技术标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姓名。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中的有显示“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和投标人信息”的证明材料均不得在技术标副本或技术标暗标文件中出现。 95 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表6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96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表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97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98 表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99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三、项目拟分包情况 100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101 目录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二、资信审查资料(表 2)(见投标人须知 3.5条款)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表 3) 四、业绩公示汇总表(表 4)(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102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103 表4 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 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04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105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 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106 5、 投标承诺书 6、 联合体协议书 7、 投标总价封面 8、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9、 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0、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0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工程名称)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容均有效,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108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工程名称)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工程名称)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109 110 开标委托书 兹委托(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居民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111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5、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或万元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或万元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在我方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情况下,我方将按照规定以保函形式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6、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 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 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RMB:?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9、□ 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政编码: 电话: 112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13 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担保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准备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 误期违约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误期赔偿费限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 提前工期奖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 施工总工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 质量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8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9 预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 预付款保函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进度款付款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3 保修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4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 。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含项目负责人有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情形),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同时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信用扣分;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115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 116 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 (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计算。 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 117 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扬尘在线监测等,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扬尘在线监测等,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 (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4)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取费基数值)×对应专业工程基本费下限费率];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 118 定执行。 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投标人暂不填报报价;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评定为废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 (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4、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的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规费费率低于现行标准费率30%的作废标处理; 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19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 (五)除《**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0”,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 (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 (七)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最终出具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本单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业章;(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该企业的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编制人员签字和盖执业专用章,且由本单位其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5)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八)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 32号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范围。 附: 120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投标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5)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3、根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 121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编制人: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122 编制时间: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123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24 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元) 一 单位工程费合计 1 (单位工程1,如1号楼) 2 (单位工程2) 二 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其他费用[(一)+(二)+(三)+(四)] (一) 整体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二) 整体其他项目清单 (三) 整体措施项目规费 (四) 税金 {[(一)+(二)+(三)]×费率} 总报价 [一 + 二 ] 总报价(大写): 注:1.本表适用于:(1)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群体项目的总报价汇总;(2)单位工程发包且有2个及以上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总报价汇总。本表应在表1-1-2基础上汇总。 2.本表中的整体项目措施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特点应从招标项目整体上考虑的措施项目报价。 3.本表中的整体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按招标项目整体考虑的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4.本表中的规费指整体措施清单项目应计取的规费。 5.本表中的税金指未纳入单位工程费的整体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以及相应规费等费用应计取的税金。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25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序号 内容 报价合计 (元) (清单号) (清单号) (专业工程1) (专业工程2)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 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三 其他项目清单 四 规费 五 税金[(一 + 二+三 + 四)×*费率] 六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 总报价(大写): 注:本表适用于: (1)只有1个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发包项目的报价汇总; (2)其余招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126 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号清单)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7) 合计 注:表中(1)~〔6)栏由招标人提供内容,(7)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 127 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一 二 1 2 3 4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其他组织措施项目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提供分析清单(表1-3-A-1) 合计 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其他组织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自行决定按整体项目还是按专业工程清单报价(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见表1-3-B)。 3.专业工程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B中已报价的组织措施费不得与整体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表1-3-A中的其他组织措施项目重复报价。 128 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1 2 3 4 (2) 提前竣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合计 注: 1.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 2.当招标项目为单位工程发包且只有1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应按表1-3-A报价。 129 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 (元) 其中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 (1) (2) (3) (4) (5)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施工降水 施工排水 地下、地下设施或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 …… 130 模板 合计 注:1. 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 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应用于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如应用于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表头中应分别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 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5)栏由招标人提供;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要提供和填写。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 4.第(6)栏由招标人按需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 131 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3) 一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基本安全防护 1 安全网 (1) 安全平网 m2 平面面积 (2) 密目式立网 m2 垂直立面 2 防护栏杆 按栏杆长度 (1)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 m (2) 深基坑(槽)临边护栏 m (3) 其他防护栏杆 m 132 3 防护门 m2 4 防护棚 按防护面积 (1) **防护棚 m2 (2) 井架防护棚 m2 (3) 升降机防护棚 m2 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升降机 5 断头路阻挡墙 m3 6 安全隔离网 m2 爆破工程 7 对讲机 套 (二) 高处作业 1 **水平隔离防护 m2 按**水平面积 133 2 高压线安全措施 元 3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元 4 楼层呼唤器 套 5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三) 深基坑(槽) 1 上下专用** m2 含安全爬梯 2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元 3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脚手架 1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2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五) 井架 1 架体围护 m2 134 2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2 3 其他井架防护 (六) 消防器材、设施 1 灭火器 只 2 消防水泵 台 3 水枪、水带 套 4 消防箱 只 5 消防立管 m 6 危险品仓库搭建 m2 7 防雷设施 元 8 其他 (七)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135 1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元 2 救生设施 元 含救生衣、救生圈等 3 防毒面具 付 4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套 5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安全标志 1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元 2 警示灯 处 3 航标灯 处 通航要求 4 其他安全标志 (九) 安全专项检测 1 起重机械检测费 元 塔吊、升降机等 136 2 钢管、扣件检测费 元 3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元 4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元 5 其他安全检测 (十) 安全教育培训 元 (十一) 现场安全保卫 元 (十二)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二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围墙 m 按标准设置 2 大门、门楼 块 137 3 标牌 块 4 效果图 块 5 彩钢板围档 m 按标准设置 6 地坪硬化 m2 7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三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 现场绿化 m2 2 防尘网布 m2 3 车辆冲洗设施 套 含洗车槽、自动冲洗或其他冲洗设备等 4 喷淋设施 138 (1) 塔吊喷淋 套 (2) 外架喷淋 套 (3) 场地喷淋 套 5 防尘雾炮 台 6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元 7 噪声控制费用 元 8 污水处理费用 元 特殊工程要求 9 车辆密封费用 元 10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备 套 11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39 四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2 (二) 生活用房 1 宿舍 m2 2 食堂 m2 3 厕所 m2 4 浴室 m2 5 其他生活设施 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等 (三) 生产用房(仓库) m2 (四) 临时用电设施 1 总配电箱 只 2 分配电箱 只 140 3 开关箱 只 4 临时用电线路 m 5 用电保护装置 处 6 发电机 台 7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附近外电线路防护设施等 (五) 临时供水 m 按管道长度 (六) 临时排水 m 按管道长度 (七) 其他临时设施 合计 注:表中(1)~(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 141 142 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计日工 明细表详见1-4-1 3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表详见1-4-2 4 标化工地增加费 暂列费用 5 优质工程增加费 暂列费用 合计 143 表1-4-1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一 人工 1 2 3 4 人工小计 144 二 材料 1 2 3 4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145 3 4 施工机械小计 合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 146 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2) (3) (4)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计 注:表中(1)~(4)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47 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工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工日 注:本表(1)、(2)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48 表1-6 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编码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注:1、表(1)(2)(3)(5)(6)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2、本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3、招标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 149 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2) 台班 注:表(1)(2)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 150 15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合计 注: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5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11)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153 合计: 注:表(1)、(2)栏中清单编号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54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 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 机械 155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综合单价(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56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项目编码: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单价 合价 人工 一类 工日 二类 工日 三类 工日 1 人工费小计 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费 2 材料费小计 主要机械 其他机械费 3 机械费小计 4 直接工程费(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风险费用 8 合计(4+5+6+7) 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 157 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1 塔吊安全监控系统 2 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3 其他监测系统 二 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 合计 注:本表为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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