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事项 | (略) | ||
更正内容 | 1、**(略)更,开标时间延期。 | ||
更正日期 | (略) |
其他(略) |
采购(略)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略)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长滨路8号16号楼北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电话 | (略)、(略)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1、原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3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现延期五个工作日,即:新的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9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第15页项目内容第一点更正为“采购人将负责**市部分医疗机构和各区卫健委发热门诊患者、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临时性工作任务、突发疫情时大规模人群需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委托给中标方”。 3、第16页委托期限更正为:委托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4、第17页其它要求新增第8点“8.中标方现场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采操作,原则上按照5人或10人一组进行混采。若现场采样人数不足5人按照(5:1混检)进行混采,超过5人但不满足10人按照(10:1混检)进行混采。” 5、由于招标文件变更,开标时间延期,原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上午09:00,新的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09:00。原开标地点为:**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3开标室会议室,新的开标地点为:**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室会议室。 6、请及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