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
原公告的采购(略) | **省**市(略)(含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物业管理(含各类维保)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26日 | ||
二、(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开、评标时间进行变更,变更为: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9:30(**时间);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9:30(**时间)。更正后完整的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 | (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省**市(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攀西科技城9楼C区C903)(**市**三线大道6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略),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电子开评标
项目编号: (略)
(略)(含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物业管理(含各类维保)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中国·**(**)
采 购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共同编制
目录
TOC \o "1-1" \h \z \u 目录 2
第一章 供应商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 27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9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七章 评审办法 5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4
第九章 其他不(略) 68
提示: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采购文件,注意无效标、废标条款、黑体字和红色字体等内容,确保响应文件符合要求。
第一章 供应商邀请
(略)受(略)委托,拟对(略)(含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物业管理(含各类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含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物业管理(含各类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略)
四、采购计划审批:(略)
五、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或附件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邀请在**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略)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http://(略)gov.cn/)、**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http://(略)gov.cn/)发布。以**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八、严禁参加本(略)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本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略)
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的公告及获取
1、采购文件公告时间:
(1)采购文件公告开始时间:(略)
(2)采购文件公告截止时间(采购文件公告届满时间):2021年8月2日23:59(**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本次政府采(略),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工本费,只需按以下程序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23:59(**时间)。
(2)获取方式:
首次参与**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顺序流程获取采购文件。
①办理“**C(略)。
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5或8楼B区签到处(**市**三线大道69号),联系电话(略)
②企业注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略)gov.cn/)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网上注册。
③采购文件下载。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点击“交易系统入口”后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下载采购文件”栏目的列表页中选择对应的项目标段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略)
(注:1、操作说明下载地址:**公(略)(**省·**市)资料下载服务指南中下载《**公共(略)
2、采购文件需要使用“**招投标电子标书查看工具”以及下载驱动才能打开查看。在《筑龙产品管理工具》(**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资料下载工具中下载)中可以下载驱动和查看工具。)
3、公告发布方式
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及可能发布的与本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均在**政府采购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在**(略)(**省·**市)网站、**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发布,以**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略)在**政府采购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及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因潜在供应商(略),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保证金以(略))
本政府采购项(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的要求,由(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
十一、供应商签到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方式:
1、供应商签到时间:(略):00-9:30(**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30(**时间)
供应商采用以下任一形式递交响应文件,均应在“供应商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手续。
(1)网上递交。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递交响应(略),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递交。在供应商签到时间内,签到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不予受理。
3、样品签到、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10:30 (**时间)按工作人员要求,运至指定位置并履行样品签到手续。样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若须提供样品的)
十二、供应商签到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供应商签到地点:
(略)(攀西科技城8楼B区)(**市**三线大道69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方式一: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ggzy.panzhihua.gov.cn/)(详见(略)网上投标操作说明,下载地址资料下载服务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现场递交。供应商(略)。
(注:1、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仅限光盘,不接受除光盘外的,如U盘等其他存储介质;
2、网上递交的必须在**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才能网上递交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
十三、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地点及评审地点:
(略)(攀西科技城8楼B区)(**市**三线大道69号)。
十四、特别提醒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响应,**市政府采购项目正在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略),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查阅(略)。
2.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是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数字证书和(略),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攀西科技城9楼C区C903)(**市**三线大道69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21年7月2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
确定邀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邀请的供应商数量:(略)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的供应商。 |
2 |
成交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略) 2、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为无效。 同一采购人、同一采购计划申请单下的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无 |
5 |
构成本次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 |
本次采购文件的更正、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略)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略)。 |
7 |
联合体 |
本项(略)。 |
8 |
评审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情况、报价情况、评审结果等在**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9 |
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保证金(人民币): (略) |
10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金额的 0 %。 一、若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任一方式足额交纳。不接受以(略)(成交)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 (1)收款单位户名:(略) (2)开户行:(略) (3)账号:(略) 2、提交支票。 (1)收款人应为:(略); (2)收款人开户行:(略) (3)收款人账号:2302 3321 1910 0116 196 3、提交汇票。 (1)收款人应为:(略); (2)收款人开户行:(略) (3)收款人账号:2302 3321 1910 0116 196 4、提交保函。 (1)保函出具银行应为:中国工(略)及下属支行 (2)受益人应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 5、保证保险。 (1)由依法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具保证保险 (2)受益人应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 6、担保书。 (1)受益人应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 (2)(略)只对我市已入围的两家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书真实性进行查验。 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后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凭保证金统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 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若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凭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或其他非现金形式(支票、汇票等)的退还等一切事宜,由设在(略)的保证金统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直接退还到原交款账户。联系电话:0812-3365390,地址:(略)(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6、B809)(**市**三线大道69号)。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第二章 32 条款 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后(略)。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凭保证金统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若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凭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或其他非现金形式(支票、汇票等)的退还等一切事宜,由设在(略)的保证金统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直接退还到原交款账户。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812-3365390,地址:(略)(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6、B809)(**市**三线大道69号)。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略),否则(略),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略)。 |
11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略)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略)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略)。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略)。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略)。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对按照《**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的:对按照《**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对记入诚信(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略),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12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按本采购文件第七章 3.11 条款执行 |
13 |
响应文件的制作 |
详见第二章 18 条款 |
14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详见第二章 19 条款 |
15 |
响应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 |
详见第二章 20 条款 |
16 |
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
详见第二章 21 条款 |
17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详见第二章 22 条款 |
18 |
开标方式和响(略) |
详见第二章 23 条款 |
19 |
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以受理: 1、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 2、参加开标现场会时,供应(略)(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未出具(略)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
20 |
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咨询和质疑 |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在**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质疑功能中提出)。 项目联系人:(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略)。 质疑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 |
21 |
供应商(略) |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略)。(在**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质疑功能中提出)。 联系人:(略) 电话:(略)(询问时间:9:00——12:00,15:00——17:00) 地址:(略)(攀西科技城9楼C区C903)(**市**三线大道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质疑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 |
22 |
供应商对开标、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咨询和质疑 |
对开标、评审等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在**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质疑功能中提出或邮寄质疑函)。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在**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质疑功能中提出或邮寄质疑函)。 联系人:(略) 地址:(略)(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4)(**市**三线大道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质疑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 |
23 |
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市炳草岗大街5号11楼 邮编:(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24 |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
详见第二章第“26.1”和“26.2”条款 |
25 |
政府采购合同公(略)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向(略)备案。 |
26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略)(设备)。 |
27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注意事项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如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范围和标准和认证机构按: 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等内容执行。 具体为: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略)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略),供应商应按上述(略)(鲜章),否则(略)。(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供应商(略)(鲜章),否则不予认定。 |
28 |
样品 |
若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 1、若本采购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略),按工作人员要求,运至指定位置。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中标(成交)供应(略),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中标(成交)供应商将样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3、对非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立即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略),我中心不负责保管,如有遗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样(略),由采购人负责样品的封存、保管等相应事宜。 |
29 |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 |
无 |
提示: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采购文件,注意无效标、废标条款、黑体字和红色字体等内容,确保响应文件符合要求。
二、总 则
定义:
1、本采购文件(略),分别对应为:公开招标项目为评标委员会,询价采购项目为询价小组,竞争性谈判项目为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项目为磋商小组,单一来源(略)。
2、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文件”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分别对应为:公开招标项目为招标文件,询价采购项目为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项目为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项目为磋商文件,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为单一来源通知书。
1.适用范围
1.1 本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1.2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是 (略) 。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略)。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采(略),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略)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略)。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供应商参加,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略),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略),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及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略)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略)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项目允许联合体时应用此条)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略),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略)提出的特殊条件”中提出的要求。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议,明确约定联合(略)。联合体参加的,应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全权代表一方负责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略),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略)
7.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即供应商须知附表“保证金”项不为“0”时应用此条)
7.1 供应商必(略),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项目(略),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一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负责参与的全权代表的一方)提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保证金的交款方式:(略)
7.3 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略)
7.4 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7.5 未中标(成交)供应(略),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7.6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选择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一:
7.6.1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主动申请,将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之前补交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7.6.2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主动申请,退还保证金,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足额交纳。在交纳采购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全额退还。
7.6.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申请表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九章相应格式。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略)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7.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一)在本采购文件规(略)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人之前放弃中标(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中标(成交)后放弃中标(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中标(成交)人的原(略)
(五)由于中标(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略)(实质性要求)
8.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略)供应商拒绝**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8.3 因采购人采(略),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得再参与该项(略),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9.知识产权和正版软件(实质性要求)
9.1 知识产权
9.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略),由供应商承担(略)。
9.1.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1.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略)。使用(略),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略)(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1.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2 正版软件
9.2.1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联产[(略)、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按采购人需求预装合法来源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相关费用。
9.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采购人采购的设备涉及软件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按采购人需求安装合法来源的正版软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相关费用。
三、采购文件
10.(略)(实质性要求)
10.1 本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0.1.1 供应商邀请;
10.1.2 供应商须知;
10.1.3 供应(略)
10.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0.1.5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其他;
10.1.6 响应文件格式;
10.1.7 评审办法;
10.1.8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0.1.9 其他不需要载入响应文件的文件格式。
10.2(略)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补充通知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次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通知。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潜在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略)本采购文件明确的项目联系人处领取),同时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两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4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评审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略)(发布的更正公告(略))所有潜在的供应商。
11.5 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略),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略)。
11.6 本采购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11.7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12.2采购人、(略),将在供应商须知附表中写明。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在参数及需求中明确。供应商不(略),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发生的一切潜在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略)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应外文资料后,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略),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略),否则,供应商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处理。
13.3 作为无效处理的(略),影响到资(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本采购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本采购文件没有要求的格式,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制作
18.1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略),格式为xxx. ZFTBJ。
注:《**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可在《筑龙产品管理工具》中获取,管理工具下载地址:**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panzhihua.gov.cn/)资料下载工具软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略)
在《**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帮助”按钮中可查看编制系统操作说明;
18.2 使用与报价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18.3 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要求或开标过程中无法读取导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9.响应文件的签署
19.1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同时,须携带制作和加密(略)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使用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投标。此外,使用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且在生成响应文件后,务必使(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盖有供应商公章,可选用以下任一方式盖章:
19.2.1 电子签章方式。供应商(略),各部分(略),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电子签章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供应商采用电子签章方式的,应逐页盖章,盖章位置不限于已提供格式中明确的指定位置。
19.2.2 盖鲜章方式。供应商应将编制完成的各部分响应文件打印出来,盖鲜章后,将文件扫描后再上传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供应商采用盖鲜章方式的,应逐页盖章,有指定位置的应在指定位置盖章,未指定位置的盖章位置不限。
(建议:以上上传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各部分响应文件,建议上传格式为PDF格式。)
20. 响应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
20.1 网上提交或现场提交光盘(现场提交的,提交(略),光盘上注(略))。具体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按本章第23条款“签到、开标方式和响应文件的递交”的相关要求办理。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0.2 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20.3 响应文件应包含**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
21. 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21.1 为避免因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略)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略))来刻录CD/DVD光盘,并在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按无(略)。
21.2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略)。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略),应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略),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市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略)。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只网上递交响应文件,不提供光盘的投标供应商,不适用此项规定。)
22.1 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光盘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下同)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
22.2响应文件(略):采购项(略),若有分包的还应注明分包号。在密封袋投标人名称全称处盖投标单位章(鲜章)。
23.签到、(略)
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开标。
开标现场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含样品)者应为参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表。
23.1 签到:所有供应商均须(略),并参加开标活动。现场通过加密CA解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略),签到但不参加开标活动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3.2 响应文件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均(略),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或网上递交上传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供应商可在网上递交、现场递交光盘(一式两份)两种递交方式中任选一种,也可同时选择(略)。
23.3 供应商响应文件开启方式:
23.3.1 供应商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开标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开启,若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法成功导入的,则其响应(略)。也不得补充递交光盘响应文件。
23.3.2 供应商采用网上递交和光盘递交两种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按以下顺序开启:
(一)首先开启网上响应文件,若成功导入,则光盘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不再开启,当场退还供应商;
(二)若网上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则开启其光盘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使用光盘开(略),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张光盘进行开启,若响应文件成功导入,则另一张光盘当场退还供应商;若未成功导入,则使用另一张光盘进行导入,未成功导入的那张光盘当场退还供应商;两张光盘内的响应文件均无法成功导入的,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两张光盘当场退还供应商。成功导入的响应文件光盘不退还供应商。
23.3.3 供应商(略),在使用光盘开启文件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张光盘进行开启,若响应文件成功导入,则另一张光盘当场退还供应商;若未成功导入,则使用另一张(略),未成功导入的那张光盘当场退还供应商;两张光盘内的响应文件均无法成功导入的,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两张光盘当场退还供应商。成功导入的响应文件光盘不退还供应商。
23.4 开标前,若本采购文件(略),则所有样品成品均须在评审当天“样品签到、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运至指定位置。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3.5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报价表”不需载入响应文件后,按报价表中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3.6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
24.响应文件的修改(略)(撤回申请格式见第九章)
24.1供应商在(略),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寄出,以邮戳为准。现场递交的书面通知,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4.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4.3供应商(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4修改书或补充书应按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右上角标注“修改响应(略)
24.5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和撤回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4.6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24.6.1 响应文件的大(略),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4.6.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略),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4.6.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略)。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略)。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内容,需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6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略)
25.评审及评审过程
25.1 评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25.2 评审过程。供应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对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的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所导致的供应商无法澄清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略)。
六、中标(成交)事项
26. 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26.1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略)(攀西科技城9楼C区)(**市**三线大道69号),此次采购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处按以下方式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6.1.1中标(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授权代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26.1.2中标(成交)供应商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授权代表外的其他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需携带:①介绍信(介绍信需至少明确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事由,盖鲜章);②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盖鲜章);③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身份证原件。
26.2供(略)(成交)后,拒绝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明确要求邮寄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营业执照中载明的地址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所有邮寄方式均为到付(即,中标(成交)供应商收件时支付邮寄费用、快递费用)。
26.3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发出)时间计算:自行领取的,以电话通知时间起算。邮寄的,以邮戳(寄出)时间起算。
26.4中标(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5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略)(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交)原因(略),也不退还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6.7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1)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略)(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6.8 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且质疑成立,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确(略)(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6.9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略)),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10 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宣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效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交回已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交回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擅自复印作为其参与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依据的,一经发现,(略)有权向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所属地财政部门告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7.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略)(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略)
27.2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7.3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成交)后未签(略),将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略),将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略)。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原因(略),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本采购文件、更正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书、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略),所签订的合同不(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4中标(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略)。
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将中标(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评审过程中按要求澄清。
29.2这种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但在合同(略),采购人有权拒绝。采购人在合同签订时拒绝的,供应商不得作为放弃中标(成交)的依据或原因或条件。
29.3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内容等,必须与中标(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9.4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5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略),并退出现有政(略),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