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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宿迁 全部类型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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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经济技术开(略)

招标编号:E(略)

(略)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已经沭开经审[202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略)

1.2 工程规模:

桥梁(略),桥面(略)(含栏杆),桥头(略)。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略)月19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

本项目(略).4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67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略):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略)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略):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略)),且本人必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略)。

4.5企业具备安全(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略)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略)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略)

4.6.3项目负责(略),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略),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略)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略)

4.7.5单位负责人(略)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略),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略)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略)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9:00至(略)18:0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略),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略)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邮 编:(略)

邮 编:(略)

E-mail:/

E-mail:/

(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
附件:
  • (略)
**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5605001001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期: 2021年 07月 30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 总则.................................................................................................................................... 10 1.1 项目概况 ................................................................................................................. 10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1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 1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 1.5 费用承担 ................................................................................................................. 11 1.6 保密 ......................................................................................................................... 11 1.7 语言文字 ................................................................................................................. 11 1.8计量单位 .................................................................................................................. 12 1.9 踏勘现场 ................................................................................................................. 12 1.10 投标预备会 ........................................................................................................... 12 2. 招标文件 ............................................................................................................................ 1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12 3. 投标文件 ............................................................................................................................ 1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3 3.2 投标报价 ................................................................................................................. 13 3.3 投标有效期 ............................................................................................................. 14 3.4 投标保证金 ............................................................................................................. 14 3.5 备选投标方案 ......................................................................................................... 16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6 4. 投标.................................................................................................................................... 17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 17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 17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7 4.4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 17 5. 开标.................................................................................................................................... 1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8 5.2 开标程序 ................................................................................................................. 18 6. 评标.................................................................................................................................... 19 6.1 评标委员会 ............................................................................................................. 19 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9 6.3 投标文件的审查 ..................................................................................................... 19 7. 定标.................................................................................................................................... 21 8. 合同授予 ............................................................................................................................ 21 8.1 中标通知 ................................................................................................................. 21 8.2 履约担保 ................................................................................................................. 22 8.3 签订合同 ................................................................................................................. 22 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3 9.1 重新招标 ................................................................................................................. 23 9.2 不再招标 ................................................................................................................. 23 10. 标后监管.......................................................................................................................... 24 10.1中标结果进工地 .................................................................................................... 24 10.2强化现场管理 ........................................................................................................ 24 11. 纪律和监督 ...................................................................................................................... 24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4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5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5 11.4 对监管人员的纪律要求 ....................................................................................... 26 11.5 异议与投诉 ........................................................................................................... 26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7 合理低价法 ............................................................................................................................. 27 1.评标方法 ..................................................................................................................... 27 2.评审标准 .....................................................................................................................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63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 63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 63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 63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 6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5 封面......................................................................................................................................... 66 目录......................................................................................................................................... 67 一、投标函 ............................................................................................................................. 6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9 三、授权委托书 ..................................................................................................................... 70 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71 五、投标保证金 ..................................................................................................................... 72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 ............................................................................................................. 73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 ............................................................................................................. 75 八、社会保险证明 ................................................................................................................. 76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77 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0 十一、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函 ............................................................................................. 81 十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 ............................................................................. 82 十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 83 十四、用工承诺书 ................................................................................................................. 84 十五、开标一览表 ................................................................................................................. 85 十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 8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605001001 (略)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已经沭开经审[2021]3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路南侧、G205东侧 1.2 工程规模: 桥梁跨度 10 米,桥面宽 15米(含栏杆),桥头接线长约 19米。 1.3 工 期: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 2021 年8月 19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 10月 19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完成工程量的 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 本项目预算价为 167.4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 167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本人必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公共**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8 月 02 日 09:00 至 2021 年 08 月 06 日 18:0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08月 1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县迎宾大道 611号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邮 编:(略) 邮 编:(略) E-mail:/ E-mail:/ 2021年 07月 3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0.0 特别声明 本招标文件中“当地公共**交易中心”是指:**县公共**交易中心 1.1.1 招标人 名称:(略) 地址:**县迎宾大道 611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县智慧大厦 4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1.3 工程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 1.1.4 建设地点 位于**路南侧、G205东侧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 1.3.2 工期 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 08月 19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 10月 19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要求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天前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天前 3.2.3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1670000元 5 3.2.5 投标报价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 3.2.9 不可竞争费用 投标人不得改变下列不可竞争费用: 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基本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2.省级标化增加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规费: 1.社会保险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2.住房公积金,详见工程量清单; 3.环境保护税,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税金,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按质论价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2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指定账户。 户名:**县公共**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或**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经招标项目所在地公共**交易中心登记公示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 4、经招标项目所在地公共**交易中心登记公示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 注: 1、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15151181315(本项目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人工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公司将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备案后 3 日内退还。) 2、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于开标前将保函原 6 件送达至(略)(**县智慧大厦四楼)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虎处(联系电话:15151181315)。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办理的担保保险产品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公示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图,供评委查询验证。 4、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县公共**交易中心。 5、**县投标担保保险**服务机构登记信息: (1)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类型:保险 地址:**省**县上**路 311 号 业务负责人及电话:陈永林 13951240085 业务经办人及电话:徐飞 13851360966 (2)单位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 类型:保险 地址:**县金地华园商铺 A43-1.43-2、44-1、44-2、45-1 和 45-2 室 业务负责人及电话:路磊 13852270166 业务经办人及电话:项囡囡 18251009469 (3)单位名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类型:保险 地址:**省**市**县**路 392 号 业务负责人及电话:宋晓霞 18905240095 业务经办人及电话:徐效凤 18936950078 (4)单位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类型:保险 地址:**县万顺帝景天成 27#101、201 室 业务负责人及电话:王高产 13641516966 业务经办人及电话:胡道明 13812316912 (5)单位名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类型:保险 地址:**县**西路 306 号 58 商铺 业务负责人及电话:刘飞 15050978128 业务经办人及电话:姜杰 15151105545 7 刘祖建 18936404444 各投标人注意: 本项目仅接受以上登记**服务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保险产品,未登记机构开具的相关产品不予接受。 3.5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6.3 投标文件份数 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提供 3 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 3.6.4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1.是否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否 2.是否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是 2.1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是否计入总分: □ 合格性评审,不计入总分 □ 评分评审,计入总分 2.2 施工组织设计篇幅(包括目录、正文、图表)最多不超过页,最少不低于页 2.3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横向评审: □ 否 □ 是 须按投标人须知 3.6.4 条规定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加密 见投标人须知 4.1要求 4.2.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 08月 13日 09:30 4.2.4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见投标人须知 4.2.4要求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现场开标:/ ? 网上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 网上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人员:监管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三方共同解密 7.4 定标顺序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 个标段上中标。 8.2.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形式: 100 万元以内(含)部分从中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网上银行、电子汇兑形式缴纳至指定账户:超出 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可采 8 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形式,要求同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担保、保险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须将原件递交至**县公共**交易中心财务室。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详见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开户行:详见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帐号:详见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 8.2条款。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评标办法及细则见第三章内容)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异议、投诉的,其受理如下: 异议受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 611号 异议提出的期限: (一)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提出; (二)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县公共**交易中心法规科 联系电话:052780631523 通讯地址:**县**北路 41 号(**县交通运输局二楼)投诉事项提出的期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对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以 9 其发布或者公示之日作为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综合服务费,由招标人督促并协助公共**交易中心收取。对未按要求缴纳综合服务费的中标人,将按规定移交信用征集部门。 招标投标综合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县招投标交易市场 账号:32001777236052500296 开户行:建行****县支行营业部 3、投标人须知“7.5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在建工程等)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修改为“7.5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生异议投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在建工程等)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不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将重新招标。” 4、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单项合同金额 4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且该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100 万元以内(含)部分从中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网上银行、电子汇兑形式缴纳至指定账户;超出 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形式,要求同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担保、保险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须将原件递交至**县公共**交易中心财务室。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1.户名:**县公共**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10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3181271012012888888888 2、户名:**县公共**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迎宾支行 帐号: 32001777240059777888 3.户名:**县公共**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帐号: 15210188000008888 6、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自 2018 年 08 月 01 日起,**各地检察院停止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服务,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须提供也无需提供承诺及说明。 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第三章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将从投标报价、信用考核 2 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信用报告分值高的优先;信用报告分值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将从投标报价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1、1.1.2、1.1.3、1.1.4条。 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1、1.2.2、1.2.3条。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1.3.2、1.3.3条。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1.4.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1.4.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4.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4.3.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4.3.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中标单位还应按“宿发改收费发【2019】257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到当地公共**交易中心交纳招标投标综合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2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9.2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工程量清单 (7)施工图纸 (8)投标文件格式 2.1.2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1.3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3 2.2.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业务系统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条款要求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指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1.1 投标函; 3.1.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1.1.3 投标保证金; 3.1.1.4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1.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可不包括投标联合体的共同投标协议。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国有资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招标均应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者其计算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输、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踏勘,了解工程的具体位置,工程施工的具体范围、拆除加固工作是否完成、施工车辆的行进路线、施工便道、运输、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垃圾清理外运及一切可能影响到正常施工的因素,并将之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 14 组织设计,自行了解市场价格或参考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协会)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指导价格,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2.5 投标报价方式 3.2.5.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单价报价方式。综合单价需调整时,按合同约定执行。 3.2.5.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每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写的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2.6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3.2.7 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 3.2.7.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配套的计算规范; 3.2.7.2 2014版《**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2.7.3 2014版《**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3.2.7.4 2014版《**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等; 3.2.7.5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规范等; 3.2.7.6 2014年《**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苏建价(2016)154号文; 3.2.7.7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使用,与对承包人合同工程款支付无关。 3.2.7.8 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2.8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3.2.8.1工程投标报价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报价; 3.2.8.2 报价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3.2.9 不可竞争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0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均用人民币表示。 3.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第 3.4.1条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15 前附表 1的规定。保证金由当地公共**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当地公共**交易中心。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 3.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以未经审核备案的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采用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开户行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栏目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缴纳的,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当地公共**交易中心,根据到账记录开具已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情况列表,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2投标人采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递交的或保函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3.4.2.3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采用经招标项目所在地公共**交易中心登记公示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险的,应将本单位办理的担保保险产品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公示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图编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入投标文件或查询无效的,按无效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至当地公共**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以保函形式提交的,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3.4.4本投标保证金是对投标人投标责任的担保,其主要保证情形有: 3.4.4.1在投标截止后不撤销投标文件; 3.4.4.2不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 3.4.4.3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4.4.4签订合同时不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 3.4.4.5诚信参与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无隐瞒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5.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3.4.5.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4.5.3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弄虚作假行为; 3.4.5.4 投标人连续 12 个月内在**市有两次及以上投诉,经查实无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均被驳回投诉的;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 16 3.4.5.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3.4.5.5.1放弃中标的; 3.4.5.5.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5.5.3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3.4.5.6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提供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 3.6.4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是否计入评标总分、施工组织设计篇幅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的,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6.4.1 施工组织设计正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需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条目编制,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上边距 2.54cm,下边距 2.54cm,左边距 3.17cm,右边距 3.17cm,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设置值(A)为空白,一页最多不超过 22行。 3.6.4.2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照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3.6.5 网上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需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3.6.6 网上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由投标人从**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3.6.7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应按《**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V3.0)》规定执行。 3.6.8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奖项、第三方信用报告等主要资料的, 17 须从**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网上招投标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下同)编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需从**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而未按要求链接的材料无效,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其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使用经网上招投标系统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 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网上投标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4.2.2 本章 5.1.2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的本次开标标段中,未及时上传的,招标人不再受理。 4.2.5对在开标时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者解密后无法导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网上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4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4.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上传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要求的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4.4.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4.4.3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居民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劳动合同等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4.4.4 如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业绩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4.4.5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上述 4.4.2-4.4.4条之规定的表格和资 18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1.2 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要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 5.1.3 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 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5.1.4 在市级开标评标活动现场,仅允许投标人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刷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标评标区参与开标评标活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因不能进入开标评标区参与开标评标活动而被判为无效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1.5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视为符合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6.3.4.4条情形。采用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1.6 开标时用于解密的 CA锁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锁。 5.1.7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设置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的,现场开标的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不允许答辩;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参与网上答辩。未按规定参与答辩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1.8 开标会议上应当众公布投标总价、工期、质量、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等。 5.2 开标程序 5.2.1现场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标段顺序进行。 (1)监督人身份确认; (2)播放开标会议纪律; (3)投标单位签到; (4)核查各投标人开标现场应提交的资料,并记录; (5)监督人、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三方解密; (6)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19 (7)公布开标结果; (8)开标会议结束。 5.2.2网上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标段顺序进行。 (1)监督人身份确认; (2)播放开标会议纪律; (3)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4)网上随机抽取评标基准值; (5)监督人、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三方解密; (6)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7)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8)开标会议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组建,负责清标与评标活动。 6.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6.2.1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可以书面或通过评标系统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澄清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2 对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实施的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须盖电子印章; 6.2.3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出现报价金额、工期质量要求有差别时,均以“投标函”中的报价金额、工期、质量要求为准。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共同确认,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的审查 20 6.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3.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3.3 投标文件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6.3.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6.3.4.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6.3.4.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6.3.4.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6.3.4.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3.4.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3.4.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3.4.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3.4.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6.3.4.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6.3.4.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6.3.4.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3.4.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6.3.4.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6.3.4.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6.3.4.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3.4.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6.3.4.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3.4.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6.3.4.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1 6.3.4.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6.3.4.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6.3.4.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3.4.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6.3.4.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6.3.4.2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投标人须知 5.1.5条款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注:凡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标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7. 定标 7.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2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低,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7.3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如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中均被推荐为中标人,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该投标人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如实说明的除外。 7.4 定标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在建工程等)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 合同授予 8.1 中标通知 在本须知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2 8.2 履约担保 8.2.1 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1规定。 8.2.2 招标人委托当地公共**交易中心对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进行统一收、退管理。 8.2.3 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1 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当地公共**交易中心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当地公共**交易中心(户名、帐号、开户行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1)。采用保函、担保、保险形式的履约担保,递交至当地公共**交易中心财务室。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办法按照宿招管发[2008]41 号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到当地公共**交易中心,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对于工程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也可凭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到当地公共**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 8.2.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登记时,应一并提交中标人已缴纳履约担保的有效凭证。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8.2.5 中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七十四条等规定,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予以公告。同时,可以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 10‰以下的罚款。 8.2.6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向未缴纳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擅发中标通知书的,以及没有取消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担保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重新公告中标人或重新招标的,将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一定期限的从业资格。 8.2.7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 10%。 8.3 签订合同 8.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订立合同后 7 日内将合同报送当地公共**交易中心备案。合同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应载明履约担保的方式、额度、违约处理措施等方面内容。公共**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合同的订立与备案时间是否符合规定,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是否一致。未履行合同备案手续的项目,在问题未查清前、有关责任人未追究到位之前,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前提下,建设单位财务机构暂缓支付项目资金;行业主管部门暂缓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暂缓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审计机关暂缓予以审计结算;财政部门暂缓办理报账手续,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8.3.2 施工单项合同中标价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 23 不得签订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补充合同。因合同约定不明确,确需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报送当地公共**交易中心备案。 8.3.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3.4 实行中标项目负责人电子押证制度。中标人在中标后及施工期间,电子化系统对中标项目负责人自动锁定,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凭验收手续到当地公共**交易中心办理解锁手续;对于工程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也可凭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到当地公共**交易中心办理解锁手续。 8.3.5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按**省建设厅苏建招〔2005〕580号文件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当地公共**交易中心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给予公布。 8.3.6 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原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并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9.1.1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 9.1.2 所有投标均被作为无效标处理的; 9.1.3 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 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9.2 不再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以不再招标。 24 10. 标后监管 10.1中标结果进工地 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和备案合同派驻现场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并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标人未按规定公示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委托当地公共**交易中心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记入履约考核档案。 10.2强化现场管理 10.2.1 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中标项目负责人以及现场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在岗在位指纹考核制度,具体由招标人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查落实。 10.2.2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死亡、伤病丧失履约能力、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经招标人同意后,报公共**交易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 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经公共**交易管理部门审批后,人员变更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应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10.2.3 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有权中止合同,并向公共**交易管理部门报告。对于招标人或中标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公共**交易管理部门应依法查处。 10.2.4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123 号)文件、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宿发〔2016〕7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11. 纪律和监督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1.1.1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1.1.2 招标人应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分办法业绩、奖项等相关内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招标失败、异议投诉等责任和风险。 11.1.3 招标文件编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提高资质等级,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资格审查条件,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性、排他性或明显倾向性条款。招标人负责对招标文件内容和约定条款进行解释,并承担法律责任。 11.1.4 委派业主评委。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一般只能委派 1 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类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 25 任其所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11.1.5 开标评标组织。招标人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并可以就项目的概况及招标需求向评标委员会进行阐述。招标人应委派代表参与开标,并进入评标直播室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见证。 11.1.6 中标公示。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并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11.1.7 异议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招标人负责对异议事项、内容等进行审查和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并 3 日内给予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或答复内容存在明显错误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11.1.8 履约审查。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如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原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 11.1.9 中标通知书签发。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原则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应于公示结束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11.1.10 合同签订及备案。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订立书面合同后7 日内应当将合同提交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中标人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11.1.11 合同履约管理。招标人应加强对承包人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 号)文件规定,将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内容纳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1.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1.2.1.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2.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参与串通招投 26 标或者违反评标纪律。 11.4 对监管人员的纪律要求 监管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11.5 异议与投诉 11.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具体投诉办法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号令)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的文件规定办理。 11.5.2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1.5.3 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提交并查看答复情况。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将从投标报价、信用考核 2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信用报告分值高的优先;信用报告分值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无效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无效标处理。 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1 条款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1 条款规定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1 条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1 条款规定 28 2.1.3 响应性评审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 符合 3.6.6、3.6.7 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和信用考核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最高分 最低分 评审标准 经济标评审 投标报价 100.00 0.00 采用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 30%+C× 20%)× K,A=招标控制价 × (100%— 下浮率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 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92%(含 )、92%-89% (含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 ,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 70%与招标控制价× 30%之和下浮 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 K 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 △ 的取值范围为 12%、13%、14%、15%、16%、17%、18%、19%、20%;下浮 系数 K、下浮率 △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 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 29 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 2.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质疑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 评标结果 2.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2.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路南侧、G205东侧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沭开经审[2021]37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桥梁跨度 10 米,桥面宽 15 米(含栏杆),桥头接线长约 19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8月 1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10月 1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32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1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略)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33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略) 地址: 邮政编码:(略)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 34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纪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1.1.2.5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3-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35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 7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6.1-发包人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6.1发包人提供。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经深化后的施工图纸(如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 7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加盖承包人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7日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6.5-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2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10.1-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临时进场道路与场外公共道路的交界线。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6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略) ;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2.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应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做好交验报告。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竣工图。 37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 30天内,不按时报送按延误工期处理(按迟延的天数承担违约金,每天 1000元)。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各项责任。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2.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2.1-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2.1-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15天。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贰拾万元(¥200000元)违约金。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中第 4条。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 38 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贰拾万元(¥200000元)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5.1。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管网、设备、检查井、沉井等。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5.2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形式金额期限。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银行保函。 4.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4.1-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4.1-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4.1-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39 电子信息:______ _______ 通信地址: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要求。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6.1.4-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40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 7 天前。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 7 天前。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开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承担工期费用索赔。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协议书部分约定的工期节点完成相关分段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为本工程拖延罚金为人民币 10000元/天,拖期罚金限额为中标价的 20%。并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总工期未拖延,该扣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返还;如总工期拖延,该扣款不退,且按合同相关条款另扣总工期延误款);并且发包人有权将未完成项目重新发包,由此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在当期进度款中发放);(2)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发包人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时,除合同中工期节点相关扣款不再归还外,且每延期 1 天,承包人支付 10000 元违约金(此款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拖期罚金限额为中标价的 20%。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不超出工程中标价的 5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7.6-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41 8.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8.6.1-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 9.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通用条款外,还需执行 1.设计变更需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实施 ;2.相关变更、追加及签证按沭工改组(2020)1 号文件执行 ;3.承包人不得对原有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的签证,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追加、变更、签证应明确签证的原因及工程量等相关内容,必须连续编号,无编号的不予结算;追加、变更、签证需在发生过程中进行,任何事后补签的请求,发包人将不再接受。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县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42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变动调整办法参照**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7号文件规定执行。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2.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43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合同、定额及相关文件约定计算。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完成工程量的 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44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现行相关规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 1 日承担壹万元(¥10000 元)的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后 28日内。 14.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45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12.4 中约定。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审计决算价款的3%。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合同附件 3《工程质量维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5.4.3-合理时间。 16.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46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6.2.1-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6.2.3-关于承包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8.3-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47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请参见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8.7-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3-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县当地有关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的规定;其它相关规定。 专用合同条款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中各有关部分及所列标准、规范及详细的施工图。上述规范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通用标准、规范。 专用合同条款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双方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纪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 (7)招标文件及附件(含澄清、答疑书、通知等); (8)定标前往来函件;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11)其他合同文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订的 48 为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 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份施工设计图纸(其中2套用作竣工图,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 专用合同条款 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包括所有有关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具体数量以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目录为准) 增加: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 专用合同条款 1.6.5-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将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留在现场,并与承包人自行使用的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区分开,单独存放。这些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监理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 专用合同条款 1.10.1-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整修进场道路、桥梁、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专用合同条款 2.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与监理单位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2、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3、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 增加:以下工作由发包人代表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1、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确认;2、变更工程价款的洽商;3、处理索赔事项;4、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拨付;5、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专用合同条款 3.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 30天内,不按时报送按延误工期处理,按迟延的天数承担违约金,每天壹仟元整(¥1000.00元) 专用合同条款 3.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2套完整竣工资料(含 2 套竣工图)、按照施工图的格式和比例绘制与实际施工现场相吻合的竣工图 2套,电子版1套,每出现一处不吻合处按壹仟元整(¥1000.00元)/处从工程未支付款项中(或保证金中)扣除,经监理人复核签证后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并给规划部门提供该部门认可的电子版竣工图。其测图、绘图、竣工资料收集整理达到**县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完整移交如下竣工档案: ①竣工文件资料、竣工图档案(原件)各一式二份,电子版档案一份; ②承包人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 30 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 10 天内签认。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承包人应及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发包人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 49 档的证明文件。发包人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 20 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 ③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基础。承包人在移交竣工档案时,应一并移交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 ④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非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⑤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发包人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专用合同条款 3.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为满足正常管理工作的需要,由承包人提供办公用房 4间(约 20㎡/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按标准化工地设置且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 (3)发包人代表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内容是:/; (4)承包人应在每月 25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 3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月报,每月二十八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三份施工月报; (5)其他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问:至少有 5 个工作日的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 (6)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 (7)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8)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及花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现场应达到技术规范与合同的要求; (12)专门用于本项目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项目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 (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 50 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14)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①公众的便利。②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③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15)如发生施工爆破作业,则所需的批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专用合同条款 3.2.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岗率每月不少于 80%,否则每缺勤一天,处项目经理壹万元整(¥10000.00 元)/天处罚。增加:(1)如经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新任项目经理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①经常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 专用合同条款 3.2.1-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及项目主要管理机构人员擅自离开工地,处以壹万元整(¥10000.00元)/天违约金。 专用合同条款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及县公共**交易中心书面同意自行更换项目经理的,处以合同价的 10%违约金额,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更换项目总工,处以合同价 5%的违约金,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 专用合同条款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的违约金。 专用合同条款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要暂时离开现场 1天以内(含 1天),应事先征得发包人、总监的同意,并任命适合的现场管理人员代表,并报告发包人;若暂时离开现场 2 天以上(含 2 天),则除应事先征得总监的同意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任命适合的代现场管理人员,否则,每发现一次,一天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专用合同条款 3.5.1-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发包人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发包人代表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每次。 51 专用合同条款 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除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外。承包人分包合同不解除承包人对该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承包人负责分包商管理,承担进度、质量责任。承包人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商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承包人违约。 专用合同条款 3.5.2-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承包人应在开工后 20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 30 天)提交承包人分包工程(包括三方施工合同工程)、发包人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发包人监理确认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发包人分包商进场后,承包人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发包人负责督促分包商将易破坏部分进行包裹保护。 专用合同条款 3.7-履约担保形式金额期限:中标价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 100 万元以内(含)部分从中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网上银行、电子汇兑形式缴纳至指定账户;超出 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形式,要求同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担保、保险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须将原件递交至**县公共**交易中心财务室。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1.户名:**县公共**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3181271012012888888888 2、户名:**县公共**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迎宾支行 帐号: 32001777240059777888 3.户名:**县公共**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帐号: 15210188000008888 专用合同条款 4.1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专用合同条款 4.1-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提供:办公场所(2间办公室、3张办公桌椅、电脑及打印机各 1台),及会议室 1间。 专用合同条款 6.1.4-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现场的所有范围均有承包人承担保安责任,制定保安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在进场后 5日内,报送发包人审核、备案,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影响正常经营及工作的事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否则发包人有权处以每次伍仟元整(¥5000.00元)至伍万元整(¥50000.00元)违约金。 专用合同条款 7.6-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埋藏在地下的未 52 引爆的炸弹、地勘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地下管道、有毒的土壤或异常的地下水位等其他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认定为不利物质条件的情形。 专用合同条款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根据**县历史气象资料中的气象数据,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专用合同条款 8.6.1-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及设备需先提供样品和检验报告,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若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需求,发包人将不予批复,超过两次不予批复后,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但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责令不予使用并清除现场。具体材料和设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工程监理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施工工艺、工序、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因承包人不规范行为导致重复检验的,每次处罚伍仟元整(¥5000.00 元)。承包人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的,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每次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专用合同条款 12.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和市场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约定范围内的市场**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进入报价,风险费用计入报价,合同结算不作任何调整。 专用合同条款 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市政施工部分: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完成工程量的 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15.4.3-合理时间:24小时内,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专用合同条款 16.2.1-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应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如第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发包人将责令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自行整改至合格外,另处以合同价格 1%质量违约金的罚款,且发包人保留对导致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部分在保修期内产生损害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第二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发包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施工合同清退出场,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并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等方面损失。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进行整改,其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前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罚。2、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未在一个月内将工程所有决算资料报发包方初审以及未在三个月内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县城建档案馆归档的,按照每日壹万元整(¥10000.00 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中标人在中标后必须签定《工程投标及施工管理承诺书》。如发现施工单位属于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或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被举报投诉有关问题,被有关部门要求停工或终 53 止合同等问题,发包方有权采取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场、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等处罚措施,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要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4、加强对工程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考核工作。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立即进场,负责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项目经理每月在岗率不少于 80%,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规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岗在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采取指纹考勤或头像考勤。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项目经理离岗 1日,由发包方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批准,离岗 2日(含 2日)以上,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离岗 3日(含 3日)内由发包方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批准,离岗 3日以上的,由县相关管理部门批准。项目经理请假离岗后,要明确一名临时项目经理,且必须保证施工场地有足以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考勤时间为每日上午 10时,下午 16时(特殊情况下,由发包方项目部负责人确定考核时间)。无故缺席 1 次,项目经理每人次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元),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每人次罚款贰佰元整(¥200.00元)。发包人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例会时,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凡缺席一次的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人,迟到一次的罚款贰佰元整(¥200.00 元)/人。5、执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各项生产活动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加快工程施工的进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等综合管理水平,执行以下管理制度,若违反下列制度,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按发包方工程部和监理部核准的周、月、总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施工月进度计划是工程总计划的分解和细化,施工周进度计划是月进度计划的分解和细化,要确保按周、月、总施工进度计划全部完成。2、月进度计划每月 25日前,周进度计划每周六或周日,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上报监理部和发包方项目管理部。每延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伍佰元整(¥500.00元)违约金。3、每周进度检查时,若当月第一周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但对月进度计划无影响,施工单位要督促施工班组采取加班赶工期措施。若连续两周计划都没有完成但可以赶工完成月计划的,则施工单位将承担伍仟元整(¥5000.00元)的违约金,若连续二周计划都没有完成且可以确定无法完成月计划的,则施工单位承担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违约金。4、连续两个月施工进度计划未完成,则把两个月的罚款合并一起,加倍处罚。5、若因施工单位管理原因,致使工程主体(含围护结构)不能按期封顶,则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工程不能按施工合同工期约定如期完成,又未办理工期延续手续,则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索赔。6、若周、月、总施工进度计划都能依照发包方工程部和监理部核准的计划按期完成,应视作施工单位正常管理。7、总进度计划奖罚按本合同前款所述执行。 (二)施工材料验收及使用规定:1、所有施工进场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 54 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证明书。2、需抽样检验或试验的材料,必须合格后方可使用。3、施工材料或附属材料必须经发包方从外观、质量等方面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以上各项有一项不符合的,则施工单位承担不少于壹万元整(¥10000.00元)违约金,且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1、施工单位检查验收记录要及时、认真,严格督促施工段作业,重视过程控制,全部完成后才组织检查验收,一旦发现不按此要求施工,则施工单位承担壹万元整(¥10000.00元)违约金。2、通过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如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参检人员应及时办理签字手续,意见必须是肯定性的,不能无检查意见,如不及时办理手续或无检查意见的,则施工单位承担伍仟元整(¥5000.00元)违约金。 (四)施工质量控制补充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纸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严格管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2、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对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对每一道工序按“三检一评”制度管理,若出现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除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修补外,还要对施工队伍进行经济处罚;3、下班前 1 小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巡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并整改到位。发包方工程部和监理部采用定时、不定时抽查,发现一次没有执行此制度,则施工单位承担伍仟元整(¥5000.00 元)的违约金;4、若发生工程返工、补救、修改设计等质量事故,每出现一次,根据其造成影响的大小及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则施工单位承担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5、若施工过程中,每一个分部、分项及每一道工序质量控制均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应视作正常的施工管理。 (五)工程质量奖励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受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或造成停工整改的,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施工单位承担伍仟元整(¥5000.00 元)违约金/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施工单位承担壹万元整(¥10000.00元)违约金/次。 (六)其他要求: 1、承包人应负责修建从场外道路至施工区各施工点的临时道路,便于发包人和工程监理检查、检测、计量和验收,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费用内,中标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承包人修建的道路、活动场所等设施应兼顾公众需要。不得危害工地范围外的现有道路通行及其他共用设施。为保障夜间来往车辆及行人行走安全, 设置必要的简易路灯。 3、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用电费用(包含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高中压线路架设、临时变压器和计量装置购置安装、以及供电部门接电相关手续费),及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费用,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费用内,中标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 24小时通讯畅 55 通。凡因中断联系延误施工及其他工作的,每次处罚壹仟元整(¥1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5、承包人应自觉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主动购买安全保险,并为员工参保,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责任均由施工方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6、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须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至指定位置。将现场整理打扫干净,否则不予验收、并视为工程延期。 7、承包人必须无偿将工程现场建筑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外运,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费用内,中标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8、按工程量清单要求采用的商品混凝土、水稳碎石、沥青混凝土、井圈井盖、管道等建筑材料,其生产厂家必须报请甲方、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9、施工现场地表杂物清理、原场地垃圾**、挖除树根杂草、施工便道、冬雨季施工措施费、临时料场、用水用电、临时设施、完工后施工影响范围内土方转运及平整等工程量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之内,施工过程中不再增加此项费用。此项含渣土证费用。如因材料堆放场地不足而造成施工占用农田或道路的,其矛盾纠纷及青苗补偿费均由施工单位自负,请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施工过程中不再增加此项费用。 1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做好现场各类管线及绿化苗木的保护工作。如出现损坏或死亡的,承包人必须按同标准维修到位,并处以损失额三倍费用的处罚。 专用合同条款 16.2.3-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a、因不可抗力致使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b、因重大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以签订工程停工、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发包人给予工期延期,不承担延期导致的各种费用。c、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d、其他符合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4)因承包人原因由承包人提出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也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如果在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经出现工期延误(包括各工程节点的延误),承包人应当另行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5)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6)因任何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均须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 56 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7)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完工部分的结算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发包人选择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予以结算,承包人承诺并认可其结算结果。另外对于发包人另行选择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做好业务、资料等的交接工作,因此造成的工程总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均不免除合同期间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违约,发包人选择继续履行的,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投标文件承诺及通用条款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18.3-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生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专用合同条款 18.7-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关经济损失,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整理,并保护好现场,承包人应接受保险公司的承赔额不得有异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造成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受雇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承包人须保障发包人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其他:(1)、中标人凭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签订合同;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无息)。 (2)、根据《关于印发**市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 014)92 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沭住建字(2013)40 号)有关规定,中标单位要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十有六无”管理标准要求(即施工有围挡、道路有硬化、车辆有冲洗、污水有沉淀、场地有绿化、厕所有水冲、降尘有措施、现场有亮化、材料有秩序、垃圾有容器;无扬尘、无垃圾、无裸地、无四害、无旱厕、无污水);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可自行考虑此费用,施工中按要求履行到位。 (3)、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以及其他在过程中备案的所有人员,每天必须在岗在位。凡应到未到的,处罚相关人员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天。承包人需设立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 57 员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配备到位,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报名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本人,要常驻工地,要服从发包人设立的工程项目管理部的管理,并纳入管理部的日常考核,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及项目主要管理机构人员擅自离开工地,处以壹万元整(¥10000.00元)/天违约金;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机构人员每月在工在岗率不足 80%的(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每不足一天处以违约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天;③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自行更换项目经理的,处以合同价的 10%违约金额,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更换项目总工,处以合同价 5%的违约金,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④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扣除不超过合同价 2%的违约金,追回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⑤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处以不超过合同价 2%的违约金;⑥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每一情形,将处以不超过合同价 10%的违约金,并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⑦承包人未按承诺或未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合同约定的关键施工设备,处以不超过合同价 2%的违约金;⑧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停工整顿,并酌情扣除安全生产费;⑨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投拆或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合同价的 5%违约金,同时扣除 5%的履约保证金;⑩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的,处以不超过合同价 5%的违约金。违反上述规定的违约金由招标人从工程款中相应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中标资格,清退出场,记录不良行为并予以公示,对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中标单位必须按《**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并承诺按此办法最低配置人员要求配置项目经理部,如不按要求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 (6)串通投标行为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承包人被举报或经核查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所列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发包人应书面告知承包人。 ②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告知后 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如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举证或其举证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均视同承包人存在违约責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 2%的违约金(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具体规模适当调整违约金比例,原则上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以下工程不低于 3%)。 ③承包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被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并依法作出行 58 政处罚的,不影响本合同违约责任履行,承包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④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和备案合同约定派驻现场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并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常驻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需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应在进场施工前严格核对进场施工队伍,承包人擅自改变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一律不得进场施工。 ⑤实行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现场签到考勤制度。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每月出勤率不低于 80%,否则,应向发包人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 2%的违约金(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具体规模适当调整违约金比例,原则上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以下工程不低于 3%)。 ⑥承包人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通过工程款结算方式,将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扣除,不得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应同时将承包人违约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行政监管部门。 (7)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①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下同)按照《**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②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③施工企业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不以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④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建设方(发包人)须按时足额按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入工资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⑤施工方(承包人)应主动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表报建设方(发包人)审定。建设方(发包人)应对施工方(承包人)实际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审查。 ⑥施工方(承包人)未按上述(一)(二)(三)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 2倍的违约金。建设方(发包人)未按上述(四)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向施工方(承包人)支付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 2倍的违约金。 (8)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②转包、违法分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经核查,现承包人存在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转包、违 59 法分包情形的,发包人应书面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后 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举证或其证明材料不足以排除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视同承包人存在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 20%的违约金,并视情况制止分包行为。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被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合同违约责任履行,承包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9)环境污染行为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①项目开工前,施工方(承包人)主动履行污染物排放申报制度,积极完善各项申报手续。 ②禁止违法夜间施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③施工、作业现场采取隔离洒水、围挡、场地硬化、料场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④商品混凝土、建筑物料、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进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严防沿途抛洒、扬散。 ⑤项目建设方(发包人)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同时,应督促施工方(承包人)采取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施工方(承包人)应主动积极配合建设方(发包人)依法完善各项环保手续并规范施工,杜绝环境污染及扰民现象发生。施工方(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情形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壹万元整(¥10000.00 元)至伍万元整(¥50000.00 元)违约金。项目建筑物料供应、渣土运输等服务方(承包人)在物料供应、运输服务过程中,违反本条规定情形,导致建筑物料、渣土等沿途抛洒、扬散的,应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壹万元整(¥10000.00元)至伍万元整(¥50000.00元)违约金。 ⑥项目建设方(发包人)与建筑物料供应、渣土运输等服务方(承包人)存在物料供应、运输服务关系的,应将上述(四)项管理要求纳入供应、运输服务合同。 (10)各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程质量进度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备注:1、本合同中涉及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2、费用结算不计息。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60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友科技北侧桥梁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无。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61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113213220143141906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邮政编码:(略)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62 工程投标及施工管理承诺书 致:(略) 1、我方承诺,我方投标项负责人及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及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出现**省建设厅苏建招〔2005〕580 号文件和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件中所列情形之外在工程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不予变更。如我单位在工程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的,未经发包人及公共**交易中心书面同意自行更换项目经理的,处以合同价的 10%违约金额,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更换项目总工,处以合同价 5%的违约金,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5%; 2、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在过程中备案的所有人员,每天必须在岗在位。凡应到未到的,处罚相关人员 10000元/人·次; 项目负责人(总监)或项目总工及项目主要管理机构人员擅自离开工地,处以 10000元/天违约金; 我方保证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在工地上班,项目负责人(总监)和主要管理机构人员每月在工地不足 24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每不足一天处以违约金额 10000元/天;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需事先征得你方同意。并遵守你方考勤、考核制度,凡你方考勤、考核点名时不在岗的(含会议前的考核点名),每人每次罚款 10000 元;你方并有权采取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等处罚措施。 3、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为本公司行为,中标后,我方保证施工主体为本公司,保证不违法转包工程,保证不允许其他人挂靠我单位资质承包本工程,否则你方有权采取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等处罚措施。 4、我方承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设项目副经理,由中标项目负责人一人全权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问题的提出、解释、签字等均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承办,否则视同我单位违约,你方有权采取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等处罚措施。 5、我方承诺积极参与你方组织的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并遵从你方制定的各项奖罚措施、制度。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63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的要求。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的要求。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64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投标工具中查看) 6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封面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6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 八、社会保险证明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十一、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函 十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 十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十四、用工承诺书 十五、开标一览表 十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十七、其他材料 68 一、投标函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招标系统无法接收、解密或者导入我方的电子投标文件,责任由我方承担。 6.我方针对本项目其他承诺 (如有) 。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6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70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1 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上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72 五、投标保证金 : 我单位已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元(小写:¥ )。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履行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我单位法人开户行和基本账户如下: 开 户 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采用投标担保、保险形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须提供本单位办理的担保保险产品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公示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图,供评委查询验证。 73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区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税务登记证编号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应从诚信库中链接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 序号 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证书有效截止时间 查看 74 75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等电子文件应从诚信库中链接电子文件。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查看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 76 八、社会保险证明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为便于评委查询,请各投标人尽量提供企业社保查询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本项目拟派职务 社保部门官方查询网址 查询登录或验证信息 备注 备注: 1、提供社保缴纳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须详细列明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 3、评委会仅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信息进行审查,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评标结束后,请投标人自行修改其登录查询密码等信息。 77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表格: 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须符合 GB50500-2013 规定要求,包括:封—3、扉—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含表—12—1~表—12—5)、表—13、表—16、表—20、表—21 或表—22。 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综合单价分析表。 78 工程 投标总价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封—3 79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扉—3 80 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 要 内 容 预计造价(万元)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81 十一、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自愿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相关要求。 如我方中标,承诺如下: 1、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 %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超过 100万元人民币的,100万元以上部分可采取银行保函形式。 2、我方若不能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我们理解并接受招标人及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作出的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给予中标金额 10‰以下罚款、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理、处罚,且不提出任何异议。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82 十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仔细研读了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经我方认真严格审查,我方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已符合下列规定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如我方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即视为我方弄虚作假投标,我方理解并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管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的不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等处理。 我方同时承诺所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是真实有效的,且同期未在两个及以上城市缴纳。否则,视同我单位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并自愿接受列入不良行为、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等相关处理。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83 十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 建设单位: 招标项目: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条款 投标文件的条款 说明 此表可按格式自行扩展。 投标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离外,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84 十四、用工承诺书 项目用工承诺,我公司杜绝使用包工头,现承诺如下: 1、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与劳动者签订合法用工合同,不使用包工头带工作业,在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保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作业; 2、保证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最长周期小于 30 天; 3、保证在本项目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民工权益; 4、保证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切规定。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 (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85 十五、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元 项目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质量 投标保证金 元 86 十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如没有无需上传。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投标文件的审查 7. 定标 8. 合同授予 8.1 中标通知 8.2 履约担保 8.3 签订合同 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 重新招标 9.2 不再招标 10. 标后监管 10.1中标结果进工地 10.2强化现场管理 11. 纪律和监督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1.4 对监管人员的纪律要求 11.5 异议与投诉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 八、社会保险证明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十一、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函 十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 十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十四、用工承诺书 十五、开标一览表 十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2021-07-30T17:30:22+0800 6页(386,90) 041@N91321300060229624E@(略)@00000013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7-30T17:30:07+0800 1页(376,224) 041@N91321300060229624E@(略)@00000013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7-30T17:29:57+0800 1页(275,259) 041@N91321300060229624E@(略)@00000013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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