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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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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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局发电机购置-柴油发电机组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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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略)1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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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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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8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交 8000 元(大写金额:捌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单位通过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略)。或开具金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电子保函。”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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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时间:2021年07月30日16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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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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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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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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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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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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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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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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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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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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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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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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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成交供(略),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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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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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